討論串我是生機投手 關於以上的討論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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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8推 0噓 1→)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pers (現場看球不敗傳說)時間19年前 (2006/11/01 13: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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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手說法:. 場邊人說法:. 裁判說法:. 我仍要再次強調我看得非常清楚. 我的距離跟角度我相信在場沒有人比我更完美. 右手持球 左手tag 兩隻手並沒有靠在一起. 更不要說是球在手套裡右手去護球了. --. 以上整理~給大家做個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ip (Light)時間19年前 (2006/11/01 13: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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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這位同學理性的討論. 我想針對你的發文有些回應. 沒錯 這就跟之前貴隊隊長說的 "他看的很清楚 球在手套裡 右手護球"有所出入了. 最基本的輪廓可以澄清到這裡. 這倒是中肯你的右手一直都在手套外面. 兩手甚至沒有靠在一起這當然是合法的 而且這是最基本的壘球規則. 我的判決是因為 我看到 你的右手
(還有689個字)

推噓4(4推 0噓 1→)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nchih (hanchih)時間19年前 (2006/11/01 00: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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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明一下當時的情況. 我球是拿在手上的. 而我的雙手皆有碰到跑壘員. 而不是右手在手套裡. 由於我是從投手丘往三壘邊線移動. 相信在場的人應該視線多少會遮到. 不知道裁判是否有看清楚我的右手是否在手套裡. 我想拿在手上觸殺應該是合法的. 以下為2006年中華慢壘規章. 合法觸殺(Legal Tou
(還有75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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