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問] 要求我們聲援前,可以先回答這些問題嗎?

看板NTUniNews作者 (CSIL)時間18年前 (2005/12/21 08:07),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6 (看更多)
1.究竟李建誠在被逮捕時做了什麼事,有哪些行為,到現在沒有一個清楚且 明確的說法。只憑李建誠以前所從事的活動,就直接得出「很難相信李建 誠會做出香港警方所指控的行為」,似乎太草率。任何法律都必 須適用於事實,事實不明確,怎麼讓律師幫忙? 2.究竟李建誠被逮捕的法律依據為何?違反了香港什麼法的什麼罪名?香港 關於集會遊行的法律規定為何?這些都是要去「打仗」前要做足的功課, 不是所有法律問題通通都可以拿臺灣的規定或實際情形作為類比。而且, 我真想問問今天在立法院裡,那些「滿腔熱血」「慷慨激昂」的同學,在 一昧指責政府官員之前或同時,除了畫畫海報發發新聞稿之外,有沒有先 把一些可以查到的資料弄清楚,再把這方面的問題搞懂。否則,就算上了 再多臺灣媒體的頭條新聞,讓全國認識了你們的臉孔,對遠在香港,受到 香港法律規範的李建誠,又有什麼實質的幫助呢? 3.原文中一再指責香港警方甚至政府暴力相向,問題是,如果李建誠真的違反 香港法律,而香港警方的逮捕程序又符合當地法律,那暴力又如何?依據 苦勞網的說法,香港警方在逮捕前都有先行警告,有人質疑說香港警方用的 是英語及粵語,所以李建誠聽不懂。問題是,你要到別人的地方示威遊行,連 當地的語言都聽不懂,這樣能怪別人嗎?而且英文是很冷門的語言嗎?一個 臺灣頂尖學府的大四學生,要說連警告驅散的英文都聽不懂(就算聽不懂, 難道看別人都離開了,還看不出來警方的警告嗎?),實在很難令人相信。 究竟是真的聽不懂,還是不理警方的警告,這點是很多人的疑問。 4.苦勞網又指責香港政府「不分青紅皂白,隨意逮捕、羅致罪名」,問題是, 到底香港警方違反了香港的什麼法令?這點到目前為止,哪一位聲援李建誠 的人有提出完整的說明?好像沒有。這樣又憑什麼要求人家要「依法行事」? 再說,跟臺灣比起來,香港的司法制度是比較符合法治的,這點問問有在兩 邊處理過司法案件的律師都很清楚,光是刑事訴訟中對被告的權利保障,香港 不但法制進程比臺灣早出許多,法院的落實程度也比臺灣高出數倍,不用問我 數據哪來,實際去看看兩邊的法庭活動就知道。 5.罵別人之前,先想想自己。楊儒門的理念很多人都支持,但他的手段卻 無法獲得多數人的肯認,原因在哪裡?在於他選擇了在非必要的時刻,用了 非法的表達方式。請問,就算李建誠真的只是為了採訪紀錄,真的有必要違反 當時香港警方的警告嗎?難道當時跟其他人一樣,遵循警方的警告暫時離開, 就真的無法完成採訪的工作嗎?那怎麼不是所有的各國媒體都被逮捕? 6.要求臺灣政府介入,更是可笑至極。就算香港警方違法逮捕,那也有香港的 司法救濟可以爭取自己的權利。香港律師比臺灣還多,每年警察因為違反被 告刑事權利而被懲戒甚至被告而敗訴的比率也高出臺灣,為什麼李建誠或其 家屬不願意依循香港的法律直接解決,而一定要把這件事搞成好像外交事件? 7.至於要求政府出錢幫李建誠請律師,我只想問:憑什麼?就因為李建誠是臺灣 人,所以他在國外違反當地法律,臺灣政府就要出錢幫他請律師打官司嗎?如 果李建誠今天是代表臺灣,或是被政府委任前往,那政府幫他出錢是天經地義 ,理所當然。但如果只是參加自己學校社團或民間團體的活動,為什麼政府要 負擔這筆經費?除非政府表示以後一體適用,所有臺灣人在國外違反當地法律 被逮捕,通通都可以向國家申請律師費用,否則我覺得並不公平。 以上是我在別板所提,語氣修正後,轉來此處,就教於各位同學,謝謝! 如果沒有辦法獲得完整的回應,我可能必須透過我能使用的媒體傳達 「理念正確,不等於手段合法」的反聲援活動,以正視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78.204.138

12/20 19:55,
中肯
12/20 19:55

12/20 19:55,
end
12/20 19:55

12/20 19:56,
我都按page down看文的阿 幹嘛不準我這樣阿
12/20 19:56

12/20 19:56,
中肯~!
12/20 19:56

12/20 19:56,
怎麼不見 李圓寂 李市民 呢
12/20 19:56

12/20 19:58,
中肯 我ㄧ看到那新聞就想 李做了什麼事才被關
12/20 19:58

12/20 19:58,
台灣一堆人很不會自我反省 只會求諸別人
12/20 19:58
※ 編輯: CSIL 來自: 202.178.204.138 (12/20 19:59)

12/20 20:00,
不好意思,剛剛修文,刪到推文,抱歉
12/20 20:00

12/20 20:00,
李建成勾結魔門,暗通突厥,寇仲不會放過他的
12/20 20:00

12/20 20:01,
大推
12/20 20:01

12/20 20:02,
中肯
12/20 20:02

12/20 20:02,
為什麼我看不懂五樓跟九樓的推文@@
12/20 20:02

12/20 20:02,
不過這一篇夠中肯,不推還算是人嗎!!!
12/20 20:02

12/20 20:08,
12/20 20:08

12/20 20:08,
發生什麼大事了?怎麼都看不懂
12/20 20:08

12/20 20:11,
樓上可以隨便選一節整點新聞來看就知道了
12/20 20:11

12/20 20:18,
中肯~~
12/20 20:18

12/20 20:25,
中肯
12/20 20:25

12/20 22:13,
大大推~~~~~~~~
12/20 22:13

12/20 22:18,
中肯~~!!
12/20 22:18

12/20 23:23,
推中肯
12/20 23:23

12/21 00:49,
有錯字
12/21 00:4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78.204.138 ※ 編輯: CSIL 來自: 202.178.204.138 (12/21 08:12)
文章代碼(AID): #13g9p8GK (NTUniNew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36 篇):
文章代碼(AID): #13g9p8GK (NTUni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