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又有問題(我是不是白痴啊...orz)

看板NTUfin98作者 (活力旺~ )時間20年前 (2005/08/23 11:2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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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oorz (互拜小姐最近愛玩推齊XD)》之銘言: : 關於選修和通識... : 前面有說過,通識的選法有兩種 : 第一是其餘除本身領域其餘三個領域皆須選修 : 第二是由其餘三個領域內任選兩個,每個至少修四學分 : 可是...通識不是要修滿12學分嗎@@" : 那第二種修法不就不滿足要求的學分數了嗎? : 又若採取第一種修法,則其餘三領域平均來說各應修4學分,才能滿足12學分數的要求? : (請問我有什麼地方搞錯了嗎?) 作者 cawaiik (Dance or Die) 通識課程選修方式有下列兩種,可任選其一: 1. 除本系所屬領域外,其他三領域皆應選修。 2. 除本系所屬領域外,其他三領域中選二領域,且每一領域至少應選四學分。 所以可以 (2,2,8) (4,4,4) (2,4,6) 另一方案是 (6,6) (4,8) : 還有...系定選修的部份(選修共有42學分) : 最低應選本系所開選修課12學分,其餘可修各系所開之課程 : 也就是說,我至少要修4門本系開的選修就是了? : 其餘的30個學分我可以自行決定囉? 沒錯 可以修通識G2領域當選修學分 也可以修任何外系開的課 : 磔磔...我的問題真的很多很多很多很多... : 我現在真的認真的覺得自己是一個白痴...orz : 請好心的學長姐們幫我解惑T_T : 謝謝<(_ _)> : 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95.250 ※ 編輯: easytiger 來自: 61.229.195.250 (08/23 11:29) ※ 編輯: easytiger 來自: 61.229.195.250 (08/23 11:29)

219.80.132.153 08/23, , 1F
謝謝的啦XDDDDDDDDDDDDDDDDDDD
219.80.132.153 08/23, 1F
文章代碼(AID): #132fUL10 (NTUfin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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