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又有問題(我是不是白痴啊...orz)
關於選修和通識...
前面有說過,通識的選法有兩種
第一是其餘除本身領域其餘三個領域皆須選修
第二是由其餘三個領域內任選兩個,每個至少修四學分
可是...通識不是要修滿12學分嗎@@"
那第二種修法不就不滿足要求的學分數了嗎?
又若採取第一種修法,則其餘三領域平均來說各應修4學分,才能滿足12學分數的要求?
(請問我有什麼地方搞錯了嗎?)
還有...系定選修的部份(選修共有42學分)
最低應選本系所開選修課12學分,其餘可修各系所開之課程
也就是說,我至少要修4門本系開的選修就是了?
其餘的30個學分我可以自行決定囉?
磔磔...我的問題真的很多很多很多很多...
我現在真的認真的覺得自己是一個白痴...orz
請好心的學長姐們幫我解惑T_T
謝謝<(_ _)>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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