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有關於會長罷免案之權利解釋
感謝學姊的提點:
有關於提編生的選舉權問題,首先我必須承認整個會員大會的決策過程是有瑕疵的。
另外有關於身分的問題,以畢業來說,B95級將在今年畢業,學校辦的畢業典禮、
或是拍畢業照、畢業紀念冊等等,我想其成員應該都是B95所組成為多。
至於B95級個人若有其他的因素無法在當年度畢業,或許休學或許延畢,一般來說仍會與
大多數人一起參予上述活動,至於明年便是B96級的畢業,而不會有額外一次的B95級畢
業典禮。
我想這樣的安排,絕非故意排除那些人的權益。
今天規則明定B97級有投票權,考量的是大多數人的狀況與普遍性。
在這裡要再次跟提編生說聲抱歉,在會員大會作出這樣的決議時,並沒有針對相關細節
做出例外的補充,因此通過了以B97級為限的決議,致使B96級的提編生權益被剝奪。
如果你問我個人,我會說我贊成「全數會員都有投票資格」。
但今天基於罷免案複決的主要負責人之身分,我還是必須就會議通過的結果做出解釋。
希望大家海涵。
政治二許家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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