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宿舍團體生活學習相互尊重與包容

看板NTU_BOTDorm2作者 (老機車)時間12年前 (2012/05/29 01:22), 編輯推噓6(6051)
留言57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各位同學早安,   這幾天佔了整個版面,我閱讀再三想了很久..也很掙扎困惑與不解(很像Hate版), 很是語重心長來寫寫自己看法(就事論事),請大家多多包涵之!!詞不達意處也請 指正!!   看看版上一些言語犀利毫不留情與咄咄逼人的批判詞句?很難理解其中絕大部分都不 認識的狀況下,居然其中怨恨或怨念會有如此的深,當然很多推文應該是累積心中不滿的.. ..情緒發洩之字眼夾雜其中(氣話),但請心平氣和去冷靜思考之下,是無助去解決或面 對這個糾紛(起因於彼此真心誠意思過道歉等建立在極為脆弱的互信與互諒基礎上),只 是在火上加油而已。   但平心而論請認真的把自己當一個成熟理性與理智的大人好好去學習面對與處理,做 錯的主動認錯改過自新..無心說錯的也須主動致歉(提醒用詞)。旁觀者不用刻意去醜化 或模糊焦點造成更多誤解或誤會與節外生枝..實在沒有必要把這場劇演到如此難堪不可收 拾地步吧?期盼幾位當事者與說錯話的相互展現誠心誠意直接面對面坐下來解決(建議可以 請輔導員辛苦些來擔任調解人),網路上你一言我一語很難從善如流去溝通的,也該讓這 齣劇盡快落幕,拜託還給宿舍原有之平靜祥和吧。宿舍是團體生活需要每位住宿生(不分 種族地域國籍宗教等)將心比心好好經營與珍惜緣分聚集在這麼好的環境與資源,在這一 流學府一流優秀傑出之菁英,更要有超高的智慧與EQ解決宿舍一些生活相處點滴,更需 要更多相互體諒包容寬恕及更須懂得去尊重他人。 共勉之!! 敬祝    學業順利  身體健康    -- 太子學舍---- 臺大水源舍區督導 (兼任-C棟男舍輔導員) 車仁鵬(Charlie)辦公室: C棟1樓 分機:30157 校內:69554 email: chejenpeng@ntu.edu.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8.140

05/29 01:28, , 1F
教官說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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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1:35, , 2F
補充:PO這篇不是要和蟹什麼!只是消除彼此緊張對立或仇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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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1:36, , 3F
用適當合理解決方式比較妥吧 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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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2:17, , 4F
不大建議用法律途徑來解決 畢竟大家都是學生又不是深仇大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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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2:18, , 5F
再者很多引經據典之法律用詞定義上跟面對法官的定義是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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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2:20, , 6F
異性的 而且曠日費時開庭程序與耗費財力時間等 真的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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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2:21, , 7F
當然若同學覺得身心受辱要討回公道..我也只能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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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2:26, , 8F
不過大家適可而止 相互盡量節制約束不當言論發表比較洽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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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2:28, , 9F
很多事在網路上多說無益引起反效果 真理事實都無法釐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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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5:29, , 10F
現在的狀況就是大家不滿事發者的態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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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6:35, , 11F
樓上同學說的中肯..但還是解玲須靠繫鈴人來作解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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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7:11, , 12F
很誠摯期盼雙方(侯生與B大)都拿出台大人風範好好溝通取得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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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07:15, , 13F
解與寬恕.人生路還很長多想想 自己要為自己行為來負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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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老師說的同學都不見得聽..更何況卑職官小職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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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1:45, , 15F
教官 看不出B大哪裡沒有誠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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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12, , 16F
B大本來已經夠誠意+中肯 不知道另一位繫鈴者是要她道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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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呀..樓上同學-->誠意完全在於雙方自己感受吧(我好像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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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大沒誠意耶)若詞句有影射到B大 我真的很道歉!(別告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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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那篇就寫的比第一篇好太多 不只道歉 還告訴她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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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21, , 20F
要改進 超有誠意的! 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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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22, , 21F
不然錯的人 永遠不知道哪裡錯 那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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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24, , 22F
難道Noproblem選擇原諒D而對B要提告是因為B明確指出她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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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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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24, , 24F
這只能說是_ _ _ _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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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38, , 25F
我只能說極少部分人只能在法官面前承認錯誤 在宿舍管理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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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39, , 26F
也遇到打死不承認違規(已有錄影存證) 那是我的悲哀與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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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41, , 27F
畢竟我也遭到一些人士質疑 到底我是怎麼教導學生品德或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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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42, , 28F
請問教官 如果有人承認自己已經是妨礙安寧的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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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42, , 29F
那下次又違反規定 可以直接罰他服務時數或乾脆退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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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43, , 30F
心的 我只能默默說都是我不對.但我扛的責任不能無限上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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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44, , 31F
教官 我覺得您也很好玩耶 兩造明明就是很容易叫來坐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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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45, , 32F
回K同學 查證屬實當然要秉公依法退宿處理的 不用懷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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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對誰錯有眼睛有良知有道德的人都看得出來 可是您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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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規沒有規定處罰能用服務小時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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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任不處理 只在這邊發文(我看到是這樣 如果有錯 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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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47, , 36F
請參見 精華區 新版生活公約 六、懲處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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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47, , 37F
請問這不是縱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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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54, , 38F
有關m同學所提 依法規侯生部分經查證屬實給予警告單 下次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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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55, , 39F
犯才能勒令退宿 我是依法處理沒有縱容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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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57, , 40F
前段是這樣沒錯 那後段的糾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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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同學 依太子生活公約是無罰則 所以不知精華區內規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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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官是對的 這不算縱容啦~ 只要把累犯再犯退宿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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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58, , 43F
就糾紛問題 依法規沒有明訂處罰 所以一般都以和解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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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2:59, , 44F
當然要雙方願意坐下來談和解與賠償 輔導員為調解人 最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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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下和解書雙方簽名各留一份副本 正本由輔導員留存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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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3:00, , 46F
教官 你不會是不知道怎麼看精華區吧? XD 按小寫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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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3:02, , 47F
若不能和解 就看當事人至警局提告(輔導員須賠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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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3:03, , 48F
K同學誤會 是經輔導員確實查證屬實(同學舉報沒有查出證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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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初犯的..初犯確定後再犯且查證屬實就退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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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K大 哈哈還真不會用精華區呢 剛剛進去看!扣點方式並未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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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主要這份生活公約是太子提出經生治會同意公告 但我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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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3:12, , 52F
解當初住宿組有討論 在執行無法源依據的問題 譬如宿舍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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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經過校方住宿管理委員會通過-->宿舍輔導委員會通過-->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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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3:14, , 54F
校方行政會議通過發佈的 所以生活公約部分只能勸導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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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執行生活公約內罰則是違法的.在此澄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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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3:22, , 56F
我想也是 應該是簽約時附帶簽的那一張才有法律效力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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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3:33, , 57F
K大正解!
05/29 13:33, 57F
文章代碼(AID): #1FmxHRMi (NTU_BOTDor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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