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6/17 太子建設對於訴求的回應
※ 引述《yes1990616 (唉呀)》之銘言:
: 會中太子建設的主管們對我們的回應大致如下:
: (我們先PO上大致結論,詳細的會議紀錄稍後再補上)
因為還沒有看到詳細的紀錄,
所以僅就你的轉述提供我從這些回應裡看到的事情。
: 1. 換房500元手續費:
: 沈副理表示,一開始收換房手續費是為了避免學生一直換房,造成管理成本增加
: ,之前已經答應學務處取消。今天再次承諾會回應舍胞的需求,取消收取換房手
: 續費。正式公告關於放棄合約權利的部分,等經理和法務確定實行方法後會再向
: 大家公佈。
關鍵字:「等確定實行方法後會再向大家公佈。」
所以時間呢?所謂放棄合約權利的部份所及的(時間)範圍呢?
從上篇同學向櫃台詢問的狀況看來,
至少在舊合約期間(至8月31日止)太子是不打算認了,
無論暑假期間的換房是否對雙方而言都比較方便......
但對已經以新合約續約的部份呢?是不是只要是9月1日起的換房,
無論當時太子是否已經公告放棄合約該款權利,
就可以不必再繳交手續費?
還是要先繳手續費,等太子公告之後再行退費?
(也就是容許讓太子賺一下利息的意思)
如果有退費的狀況的話,是要退現金?還是扣手續費的匯款退費?
還是直接抵入當月的月租中?
就此延伸出來的另一個問題,也是我一直覺得很疑惑的事,
就是關於太子所發出的「公告」於程序及性質上的問題。
首先,太子的「公告」是如何形成的?是由太子自行擬定,
無須洽詢或知會生治會、校方與宿舍輔導員便得以逕行決策公布的嗎?
其次,太子的「公告」的效力為何?如果「公告」是單方面的意思表示,
為什麼在效力上足以修改契約內容?雖然在換房手續費一事上,
因屬權利放棄事宜,從而尚得容許其以單方面的意思表示方式為之。
不過,若以目前大家每天在電梯裡所能看到的公告內容而論,
諸如退押金的日期、退宿類型的區分等涉及乙方利益的事項,
是不是可以由太子在合約不存在授權條款的情況下逕行公告?
如果是這樣的話,舍胞們、乃至於生治會是否可以在自己在房門口,
或者是在公共空間逕自張貼「公告」,
要求太子的退押金時間不能是太子所公告的七到十天,
且匯款退費的手須費應由太子方面負擔?
有意思的是,雖然今天的「公告」是緣起於自救會的爭取,
然而「公告」的作成依舊是太子內部的決策,
太子照樣可以用新「公告」形式來修改既有的舊「公告」,
只要新「公告」並不會引發爭議即可。
換言之,這裡額外涉及的問題在於:
本次自救會的行動效果到底是一次性的?還是持續性的?
如果不從合約層次根本上地處理諸如議約以及這類公告的程序問題,
未來我們永遠只能循機運式地的自力救濟形態,
而不存在有所謂的「正式溝通管道」。
: 2. 訪客證遺失賠償200元:
: 陳副理表示,200元的賠償金是為了防止訪客私藏訪客證,但其實從沒有收過這筆
: 錢,以後也會取消這項收費。(如果有同學曾被收過這筆錢,請向我們反應,我們
: 會要求太子退費)
: 3. 感應卡損壞工本費200元:
: 陳副理承諾,以後感應卡如果損壞,只要帶著損壞的感應卡補辦,就不用收費。但
: 是為避免感應卡流出,遺失補辦就需要收費。
關鍵詞:「以後」。
問題同前,所謂的「以後」是指何時以後?是否可以溯及既往?
由於這些項目都不是合約項目,應該不存在有合約的期限問題,
如果期日要以太子的「公告」為之的話,問題依舊同前,
從而「取消收費」是永久取消?還是未來又可以重新收費?
也就是只要太子覺得有必要的話,而未來又無抗爭的話,
譬如太子若純以工本費考量,酌收十幾二十元的費用,
由於費用堪稱合理,因此太子便可以再行收費?
: 4. 退費手續費17元:
: 李經理自己覺得這筆小錢沒有必要收,但是因為總公司的財務部向來習慣由客戶負擔
: ,所有太子建設的交易都是如此,因此這個制度短時間沒辦法改,但是她會再向總公
: 司溝通。
關鍵詞:「會再向總公司溝通」,基本上這是一句廢話。
就此看來,所謂的「李經理」只是一個傳聲筒而已,
在法律上也非太子的代理人,從而無論李經理講了多麼令舍胞感到愉快的話語,
譬如:「(我)自己覺得這筆小錢沒有必要收」,
基本上這些話語都是沒有意義的。
結果比較有意思的是,太子方面在這件事的表述上,
真正有意義的句子反而是上述的那句廢話。
: 5. 電費3.7元/度:
: 沈副理表示,3.7元相較外面租屋的電費,並不算貴。但水源生治會長張晉棠則表示
: ,現行3.7元的推算方式有問題,建築物的公共設施用電可能也被各個用戶分攤了,
: 而太子建設並沒有解釋清楚這3.7元的收費方式如何推估,太子建設應該要說清楚這
: 3.7元的收費方式是怎麼來的。
: 對此李經理願意再向同學公開說明電費計算公式。
關鍵句:「再向同學公開說明」。
基本上這一句話跟上述的「會再向總公司溝通」都屬於廢話。
兩者都未直接處理爭議內涵、且未提供後續在效果上的變動可能性。
: 6. 附屬商場沒有招商符合學生需求的商店:
: 李經理表示,與商場的合約短期內仍未到期,暫時不會重新招商,但她答應任內會努
: 力招到符合學生需求的商家。
關鍵句:「任內會努力」,基本上這也是句廢話。
首先,李經理的任期跟商場合約期間縱然有所重疊,但在性質上並無關係。
畢竟太子建設是一間民營企業,而不是公家機關,
從而幾乎沒有人(包括李經理本人)可以對其任期有所預期。
其次,這一句話到底是李經理以個人立場所作的自我期許?
還是基於太子建設的經理職位所作的職權決策?
即便是後者,這句話對於其接任者是否具有拘束力恐怕都還有問題。
第三,所謂的「努力」、「符合學生需求」等等都是一些不確定的概念,
小七難道不符合學生需求嗎?禮客乃至於其他商家難道不符合嗎?
即便是餐廳,我也可以說同學可以在這裡辦謝師宴,
也可提供家長北上探視同學時,闔家聚餐的去處,
如果我們在看待事情上永遠都可以保持積極正面的立場的話,
李經理就算坐領乾薪、商場就算招到了愛馬仕進駐,
都碼可以說是「很努力」、有「符合學生需求」的表現呀!
在此比較有意義爭議或許應該在於對舍區的回饋,
這裡不是指前往消費是否有折扣的問題,
而是基於商場設置對於舍區生活品質造成影響所為的全面性補償,
就此而言,可以發揮的空間其實就很大,
甚至可以包含此次自救會所提出的所有議題。
: 7. 隔音問題:
: 陳副理表示,現在的隔間是用輕建材,比起水泥建材在遇到地震時安全性高很多,
: 而隔音不良的問題,之前有透過加裝門檻和加泡棉的方式改善。而要如何具體改善
: 現在的隔音問題,陳副理則不確定該從何改善起。我們會再繼續督促太子建設提出
: 能的解決方法。
雖然對此項太子方面的代表並未發表實質意見,
然而從中讓我感到疑惑的是:
是不是諸如隔音、排氣(包括濕氣)、乃至於合約等等的問題,
太子都打算以涉及相關技術或專業為由,所以不在往後的說明會上有所回應?
「專業」問題不回應,非「專業」的問題則需再向總公司反應,
如果太子的說明會只是要向大家說明這兩件事的話,
在「暫時」免去了部份的不合理收費以後,
尤其上述換房、門禁卡、訪客證等的不收費都是向將來生效,
既有已經喪失的權益要碼是不予退錢(如換房),
或者是從沒收過(如訪客證),
結果我們在本質上到底爭取到什麼權益?
: 8. 網路的溝通平台:
: 我們向太子建設建議,能夠建立一個類似「校務建言系統」的溝通平台,讓舍胞
: 的提出的問題能一件件得到太子建設的回覆。對此李經理表示贊同,承諾他們會
: 設置這樣的平台。
關鍵字:「會設置」。
真正的重點是會不會、以及能不能因此做出實質處理吧!
否則為何在兩個BOT版都有太子人員擔任板主的情況下,
現在仍然會有自救會的組織、乃至於大家在此的抱怨不絕的情況?
: 以上是太子建設對於我們的訴求大略的回應,詳細的會議紀錄我們會再整理後PO上網。
: 除此之外,我們也要求太子建設開說明會,公開向同學說明這些問題,包括電費收費
: 方式、經營管理問題等等。讓同學能直接向太子建設的主管們提問,讓他們能夠直接
: 向大家溝通。
: 目前公開說明會暫定6/25(五)的晚上,在宿舍交誼廳召開,詳細的日期還在等太子
: 建設回覆。當時程確定之後,我們會再公布給各位舍胞,請大家踴躍參與!
: 對於太子建設的回應,請大家提出意見,也請大家能夠一同參與說明會!
: 有各位舍胞站出來關心這些問題,我們的宿舍才能夠變得更好。
: 謝謝大家!!
: 太子學舍自救聯盟
: http://botprotest.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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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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