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討論][建議] 本周提案的投票權
※ 引述《FPTP (第一名過關制)》之銘言:
: 就我個人的看法來說
: 我覺得您提出來的這個觀點是很有道理的
: 已經簽約卻仍未進住的舍胞的確有權利一起參與投票
: 不過我同時在思考另外一件事
: 我們這次的投票案是否可以先視為一次臨時法
: 適用期限至今年八月三十一號為止
: 過了今年八月三十一號以後
: 因為新學期即將開始 以及新住戶大多已經簽約完成 並即將入住
: 可以在新學期請生治會召開一次
: "期初舍胞大會"(而且就我的刻板印象來看 期初似乎也應該要召開一次類似的會議)
: 而到時新學期的舍胞可針對內容決議是否繼續適用 修正 更改或是廢除
: 我也建議這樣的方式可以一直沿用
: 每學期召開的舍胞大會皆應保留針對訪客規定及生活公約等規定的重新表決權
: : 畢竟那是在她們簽約後/住進時,將會生效的法案(用法案這個詞對嗎?)
: 嗯!!所以我主張該次投票效力至今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 八月三十一日後得隨時召開期初設胞大會(或是其他類似會議)
: 在召開之前可先暫時延用該法案比補足空窗期法案空缺的部分
我不贊成所謂的臨時法
要修法就一次修到好
每學期當然都要開舍胞大會
但是除非有一定數量的舍胞連署要改規定
否則我不認為有必要每學期都把"改規定"這件事納入議程
規定不能每學期都改
讓大家無所適從
這樣只會變成持某些看法人數較多的那群在操弄而已
再者
以目前契約一次打一年的情況
若是規定改了"可能"造成違約
: 咦!!
: 現在變成要網路投票了嗎?
: 我以為是實體投票耶
: 其實關於投票的事項我覺得還是有很多爭議
: 我也不贊成網路投票 實體投票應該是好得多 也有效得多
不贊成網路投票,除非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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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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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