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討論][建議] 本周提案的投票權
※ 引述《FPTP (第一名過關制)》之銘言:
: 嗯 我不是學法律的人 不過我試著就我所知來回答這位同學的問題
: 如果有不正確的地方 還請大家海涵指教
: ※ 引述《Shisah (無限慾望老鼠會!)》之銘言:
: : 昨天晚上和下學期要住進BOT的學妹討論最近要投票的這件事情
: : 然後就討論到(那天舍胞大會好像也有提到這點)
: : 下學期的契約已經簽訂好了
: : 然後我們又決定了下學期的即將實行的方案
: : 尤其是訪客時間的投票案
: : 其他議題都是由舍胞大會投票表決(母體是有來參加的舍胞)
: : 唯獨這個投票將會是由全體舍胞參與(母體是全體舍胞)
: : 這樣是不是下學期將要住進的人也有權利來為這議題投票
: 就我個人的看法來說
: 我覺得您提出來的這個觀點是很有道理的
: 已經簽約卻仍未進住的舍胞的確有權利一起參與投票
: 不過我同時在思考另外一件事
: 我們這次的投票案是否可以先視為一次臨時法
: 適用期限至今年八月三十一號為止
: 過了今年八月三十一號以後
: 因為新學期即將開始 以及新住戶大多已經簽約完成 並即將入住
: 可以在新學期請生治會召開一次
: "期初舍胞大會"(而且就我的刻板印象來看 期初似乎也應該要召開一次類似的會議)
: 而到時新學期的舍胞可針對內容決議是否繼續適用 修正 更改或是廢除
: 我也建議這樣的方式可以一直沿用
: 每學期召開的舍胞大會皆應保留針對訪客規定及生活公約等規定的重新表決權
: : 畢竟那是在她們簽約後/住進時,將會生效的法案(用法案這個詞對嗎?)
: 嗯!!所以我主張該次投票效力至今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 八月三十一日後得隨時召開期初設胞大會(或是其他類似會議)
: 在召開之前可先暫時延用該法案比補足空窗期法案空缺的部分
這個問題當天舍胞大會好像有人提問
如果更改規章,將會與我們當初簽的約相衝突,
所以官方的回答說將會納入下學期的契約當中。
: : (但相對的 是不是未續約的舍胞沒有權決定這條法案呢?)
: : 若是有人認為水源BOT的門禁制度是他住進來的理由,
: : 卻在簽完約 到住進來的期間內被修改,
: 這點我覺得也很重要 就是我們現在決議的內容
: 可能也要附在未來即將簽約的新住戶的企畫書中
: 至少應該要讓他們知道 有變更這項規定的可能(不過當然只有學生有權利變更)
: 以後才不會引起如此大的爭議
當修正完成且學校通過以後,契約書才會因應更改,
但是多數下學期即將要住進的人以及多數將續約住戶都已經就原本規張續約了,
這也是一個問題。
: : 是不是有詐欺之嫌疑(符合詐欺的定義嗎?不是學法律的,請學法律的來解釋一下)
: : 那這責任由誰來負呢??
: 這的確是一個問題
: 不過門禁跟訪客拜訪時間似乎是不一樣的東西
: 當時簽約的時候的確在契約上都有寫明
: 門禁跟訪客時間的限制
: 不過我覺得可以分兩方面來看
: 首先是門禁的部份
: BOT一直都是24小時門禁制度(這點有同學已經在您之前的文章中的推文裡提到)
: 所以不論訪客規定如何修正 都不會影響門禁制度原本的設置
: 再來是訪客時間部分
: 這又牽涉到是自己的訪客跟其他人的訪客
: 個人的訪客時間在原本的制度下就是自己決定的(只是有時間限制)
: 換言之 如果在修正之後還是有社胞希望自己在過晚上11點以後
: 就不要有訪客也是可以辦得到的
: (這樣並沒有違反原本的契約精神 因為你還是可以保有原本的訪客時間)
: 不過在別人的訪客時間上 只要在不妨礙其他住戶利益的狀態下
: 自己的訪客時間仍然是可以藉由法案的修正並在個人的同意之下做變更的
: 畢竟是個人契約自由嘛...
: 如果是自己跟太子雙方面期望變更契約內容 這是可以允許的
: 是以 就我的觀點來說 其實爭議是不大的
: 可能也不會有違約問題
: 對於希望維持舊有房客來訪時間的舍胞
: 仍然可以維持原本契約上的規定
: 然而他人房間是否有訪客 則不影響原本舍胞與太子簽訂的契約內容
: (最多訪客不要在原本限制的時間之外出現在公共場合即可)
: 畢竟個舍胞簽約是舍胞與太子簽訂的相互義務
: 契約上面所明列的"訪客時間" 主要是針對簽約者自己的行為與太子之間的關係
: 而非向簽約者保證 "其他住戶" 不得改變這部分的規定
: 不過還是可以針對部分爭議部分做出配套措施...
: (比如說 我們也可以規定在過了訪客登記時間之後 不允許訪客至公共區域出現)
: 這樣不論在實質上或是精神上 都不會影響到其他住戶的利益
: 只是 如果真的有社胞仍然無法忍受這種在"精神上"
: 光是想到隔壁房間有"訪客"過夜就會感到不適的情況
: 我是主張希望可以爭取全額退費退宿的
: (這點可以跟太子溝通 我相信只要開寬訪客規定 學社的租屋率將會增加
: 尤其是現在空屋率偏高的單人房 這算是某種程度的雙贏...)
: 我也覺得應該尊重同學的精神意志 喜好 觀念 以及貫徹自己契約精神的決心
: 只是我個人並不同意光從精神或是個人喜好就可以限制住他人在私領域的私人活動
: (當然這樣的私人活動必須建立在合法跟合理的規範當中)
: 否則我們可能也可以反過來強制其他人做些甚麼了...
: 所以這也是所有住戶們大家需要且應該互相協商 討論 諒解 甚至做決定的原因...
: 因為每個人的喜好需求常常都是不同的...
: 這是我個人觀點啦 如有說得不好的地方請見諒
關於訪客時間.留宿等等這個問題,我今天有去找住宿組討論過,
畢竟我們是在官方無多做解釋的狀況下,擅自解釋留宿.門禁時間的定義。
日後不久應該會有學校住宿組對這方面釋出官方的解釋。
到時候大家可以參考一下,並提出對大家都有益又不違背學校條文的提案。
: : PS.這樣就必須請生輔組發MAIL到各個學生的信箱內,請撥空置各棟櫃檯投票
: : 然後將可投票期間延長為周末(五六日),讓未住在BOT的人也有空可以來投票
: : 另外網路投票有個漏洞==>可以灌票
: : 有些比較好的投票制式網頁
: : (我知道的)是藉由偵測電腦IP來斷定是不是重覆投票
: : (有些根本就不記名,有些事一天可以投一張)
: : 但是這樣就可以由多台電腦來進行灌票
: : 變成一個人擁有多張票
: : 造成選舉不公
: 咦!!
: 現在變成要網路投票了嗎?
: 我以為是實體投票耶
: 其實關於投票的事項我覺得還是有很多爭議
: 我也不贊成網路投票 實體投票應該是好得多 也有效得多
網路投票確實方便多,我提出來只是想點一下網路投票的不可行,
即使方便也不應該納入考量中。
: : 若是這樣,是不是可以記名投票?
: : 太子學舍手邊有所有學生的名冊,(也可以知道有沒有續約或新簽約)
: : 可以請生治會會是輔導組製作投票名冊
: : (就像老師手中的修課名單,但是可以用來點名 的單子格式)
: : 只要帶著學生證到各棟櫃台,再支持的該選項下簽名及可完成投票
: 我同意
: : 因為投票日期在即,希望周末可以正式這個問題,並做出決議。
: 嗯 雖然投票日子再即 可是關於投票事項跟內容似乎仍然沒有公告
: 這可能要麻煩生治會跟輔導員還有太子方面溝通(生治好好辛苦...)
: 不然的話我星期一應該也會去跟輔導員談投票的事項
: 如果有需要也有可能的話 甚至會建議延期幾天的可能性
: 我主要希望跟輔導員討論的是
: 1. 投票的方式 地點 形式
: 2. 投票的效力
: 3. 投票決意的時效性(如我是主張該次投票的決議應是到今年八月三十一號)
: 4. 投票公佈事項(還是應該要有公告)
: 5. 提案的形式
: : 在周四前(甚至週三前)將投票案寄到各學生之信箱
: : (也就是說可能要在週三前可能就要將選項大至擬好,
: : 到周五投票時只能增不能減比較合理)
: : 以上<(_ _)>
: : ======以下是整理 小妹對這次投票的提議========
: : 投票地點 : 各棟櫃檯
: : 投票資格 : 下學期仍住在水源BOT之台大學生(有續約 及 新簽約者)
: : (需攜帶學生證)
: : 投票期間 : 6/12周五0:00 至 6/14周日 23:59
: : 備註 :
: : 1. 須先請生輔組發MAIL到各住宿生信箱(擁有投票資格者),
: : 並說明本次投票提案 與 政見(政見不知道必不必要,可以先保留)
: : =============================================
: 辛苦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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