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懶人] BOT漲價說明會 簡易好讀版
謝謝原PO辛苦的紀錄與轉貼,原文恕刪。
看見會議記錄裡討論到關於隔音的問題,太子公司的回應如下:
同學:隔音問題?
太子:曾經找廠商試過,但效果不佳,只能降不到10分貝,效果不大,
受限技術也無法真正做到完美,所以後來談定三種方案:
1.因隔音問題可以免費換房
2.如果還是不滿意,退宿不扣押金。
3.今年開始會逐漸針對研究生、大學部做分區住宿
此外如果同學有進一步建議,或將來有更好的技術會再做研議、討論。
由太子公司的回答中,是否若無法接受隔音問題,必須先換房,仍不滿意始得要求
退宿並不扣押金?
但是隔音的問題是來自輕隔間的隔音效果不佳所導致,恐怕並非換房所能夠解決,
畢竟除非隔壁不住人,否則像是隔壁撥放音樂、大聲喧鬧,甚至輕如手機震動、一
般講話聲都會因隔音不佳而影響居住的品質。
因此想請問太子公司或是煩請輔導員代為詢問,與其還得花費換房的勞力時間,而
隔音問題未能獲得解決,始得退宿不扣押金;是否可以讓舍胞若因無法接受隔音問
題,可直接退宿不扣押金?
特別是現在簽約的舍胞,於入住時並未受告知宿舍為輕隔間,隔音效果有限,於入
住後才發現隔音問題,卻又無從獲得實質的解決,應該給予現在居住、忍受噪音問
題至今的舍胞一個主動終止契約的權利?
太子公司於日前漲價說明會上有上述紀錄的方案,可見有解決此方面問題的誠意,
但是做為解決問題的方案而言,似乎還有可以加強之處;若輕隔間隔音效果不佳的
問題無法實際改善,則給予舍胞選擇去留的機會,應將免費換房、退宿不扣押金作
為舍胞可自由選擇的選項,而非需先換房,若仍不滿意始得退宿不扣押金,如此除
了可以快速解決同學的問題,也避免太子公司作業上的困難及成本。
隔音效果的標準雖然如說明會中提到,未於建築法規上有明白的規定,但是近來公
寓大樓有關隔音問題,而向市政府的陳情件數相當多,主管機關也在積極針對此方
面研擬相關的標準;因此希望太子公司不應該以法規未規定,而逃避在隔音問題上
應積極解決的義務,畢竟舍胞向太子公司租賃宿舍是民事問題,在此一租賃關係上
若有可能出現的瑕疵(即隔音),比起透過陳情、媒體或法律來尋求解決,而導致
雙方無謂浪費的勞力時間費用,相信太子公司若能在這方面積極與舍胞溝通,釋出
善意共同尋求解決方法,會有更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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