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直接在這先討論這件事

看板NTUScout作者 (我會上!)時間15年前 (2009/06/02 23:01), 編輯推噓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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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興趣的先來發表看法吧。 討論出一個共識是必要的。 --- 今天全群大會至少大家同意希望要能夠修法,(當然之後還得通過連署與全群) 希望新增群長選舉時,同額選舉的條款。 並且希望同額選舉時採用同意案的方式進行投票表決, 並且同意要有特定門檻的存在以達到合理的信服 然後接下來在同意案的門檻大家似乎有比較多種不同的聲音 而這是還沒討論出來的結果。 若依照coh選罷法的同意案標準則是全體選舉人數(領票人數)的一半 希望有想法的人能夠提出想法。 ---- 新增這個條款的目的在於希望有個法源可以依循, 我們不希望一直有同額選舉的形式產生,但是這件事確實存在 因此為了讓這件事真的能夠有的標準、辦法可以依循 因此希望能夠在大家討論完後,有個共識,然後進行連署提案、最後修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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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方面來說,覺得過半是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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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較小的榮評庭都需要過半的民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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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沒有甚麼道理 權力較大的群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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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不用過半(從權力來自民意賦予的角度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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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討論的是要再提高門檻嗎? 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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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絕對多數的前提下 同意案要怎麼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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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需要再提供幾個可能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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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案的設計是否可能有其他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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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半好像是大家覺得基礎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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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也有人人覺得要提高門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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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9Jx8G2 (NTUSc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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