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102-2第八次常會大會公報已刪文

看板NTUSC作者 (在勝利的星空)時間10年前 (2014/07/01 18:04), 編輯推噓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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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wb1110 (Ho Wei-bang)》之銘言: : 我是學代會議長何維邦,關於八常審議湖說音樂節過程做出幾點回應: : 1.學代會本身就有錄音檔,也有誠意公布給針對此事有疑虞的台大學生,但目前正在 : 做逐字稿,等逐字稿完成後會一併公開。 : 2.當日所謂的"一般旁聽列席錄音",根本是在未經許可下私下錄音的,一來立法部門 : 本身就有妥善的錄音檔跟逐字稿的紀錄,二則是公開透明一直是敝人追求的原則;但 : 很遺憾的,當日來旁聽的同學未經過登記(按照法規是需要在會議前登記的)就進入旁 : 聽,而又因當日有行政部門之期末報告誤以為這幾位私下錄音的同學為行政部門的人 : (PS:發現是一般同學後,也有請秘書拿簽到單給相關同學)。 關於第二點,要去常會之前我就有先翻閱相關旁聽規則,已知道旁聽者需要先登記 早在開會之前我就已先去登記 (昆蟲學所 吳鑫餘) 如果議長能請秘書調閱當天簽到表,應該可以看到我的名字在蠻前面的地方 後續秘書也只是在我名字上做註記 因此當天我也符合『會議前登記』這一項 : 3.而私下錄音這件事情這件事情,也未告知我或是秘書處的人,就逕自錄音;確實有 : 被冒犯的感覺。再怎麼說,我又不是不公布逐字稿或者是錄音檔或者是偏袒特定人員 : ,如此不尊重的行為,相當不禮貌。我也希望該名公布所謂的"一般旁聽列席錄音"的 : 同學可以向學代會道歉。 關於這點 1. 事前我查閱了精華區裡所有規定,其中並沒有旁聽者不能錄音這一規定 2. 我國立法院都能讓公民記者進去即時轉播以及線上即時觀看系統 3. 另外過往合作社社員大會也有類似公開會議學生代表自行錄影紀錄事件 http://www.ptt.cc/bbs/NTU/M.1306770303.A.F6D.html 當天我個人認為既然法規裡面沒有規定,沃草等公民記者也都能去實況立院狀況, 再者還有之前合作社社員大會事件。 因此我個人當天以為,一般學生自行錄音也是可以被允許的。 以上是我的說明 謝謝 -- 絶対の決め事じゃないけど、 後味のよさを大切にしたいか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81.9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TUSC/M.1404209076.A.13A.html

07/01 23:00, , 1F
公民記者應該是有申請記者證,這個類比不是很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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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3:03, , 2F
跳來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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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未來請學代大人們制定相關記錄申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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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還推廣到校內各級會議,避免一般學生私自錄音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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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禮貌又跳來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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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樣我們本來旁聽就沒說不能錄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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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徐議長時我記得好像還有現場直播,錄音為什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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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透明一直是重要的價值,這也與隱私無涉,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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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禁止錄音的議事規則說不定還會違憲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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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代會有錄音就可以主張在無法規限制下旁聽人不能錄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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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真的去採訪立法院和警察執法的記者都洗洗睡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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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錄音錄影了嘛~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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