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辭]管院學代黃冠儒請辭學代一職已刪文
就我知道的部份給予答覆,一樣沒辦法代表學代會的整體意見
大會的公報沒辦法出來的原因,在四常時議長的說明是,
因為紀律委員會不足法定人數(沒有學代願意參與紀律委員會),
所以沒辦法對學代的出席/請假做認定。
不過昨天(10/26)已經達到法定人數下限了,
只要開會確認學代的出席狀況,公報應該就能順利出現。
至於昨天的遊行,
我知道有出席的有張斐昕、邱子軒、林芸、羅偉立、黃瀚賢、
秘書長洪崇晏以及議長邱丞正,還有小的在下我(蔡呈佑)。
會旗有帶去會場,昨天也有拿著口號板並標註NTUSC
這大概是我知道的遊行狀況,其他沒寫上的有賴補充。
偷渡一下我自己對這次遊行的理解,
「看見同性戀2.0─正視性難民 鬥陣來相挺」的遊行主題與內涵
---跟學代會沒什麼關係可以直接END XD----
從最弱的命題來談,「正視」性難民本身沒有任何爭議;任何問題都可以被重新調整我們
評價與觀察的角度,而正視性難民的說法可以是好幾種態度,包括重視性難民所面臨的困
境、解決性難民所造成的問題、解除社會對性難民的壓迫與歧視等等,因而我不認為這個
標題會造成太大的誤解;相反的,他讓所有對性難民議題有意見的人,都有了發聲的角度
。
當然,我不想要只停在這個層次。法律上對於用藥、拉K要不要合法化,不會在這篇文的
討論範圍內;我少數認同黑雲(NTU板)的文章:【超出消除外部性所需要的程度,那就是
歧視】,跟我要提的概念差不多。縱使在法律上,我們認為用藥是犯法的,那麼我們要以
什麼樣的態度對待『犯人』,包括憐憫、敵對、輕視,當然都可以是辯論的主題。而後半
句在此發揮功效,「 鬥陣來相挺」在文意下的解讀就成為了,我們可以用更包容、支持
與關懷的角度,來『對待犯人』。
最後,支持、包括、鼓勵性難民,從來也不是鼓勵大家「成為性難民」,所以以學代會的
身份支持性難民,當然也不是說台大學代會支持大家吸毒。殺人犯的人權也有人關心有人
重視,誰會覺得是鼓勵或支持殺人?用一句幹話做說明和結尾:「叫你挺同志,除了色色
的部份之外,有誰會覺得是叫你成為同志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231
※ 編輯: Blossom2 來自: 140.112.211.231 (10/27 18:04)
推
10/27 21:20, , 1F
10/27 21:20,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