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福利] 九十六學年度第一會期福利委員會擬提案單已刪文

看板NTUSC作者 (這只是帳號)時間18年前 (2007/10/31 15: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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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mlc (置身於Asgard)》之銘言: : 各位關心本議題的同學 : 請先了解情況再給予意見與指教 : 1.本案旨在能整合校務會議學生代表的意見 : 2.「提案說明」僅有初步草擬,並未經過福利委員會全體同意 : 為方便程序委員會作業先行提出書面報告 : 並非是第三次常會討論的內容 : 3.所有與現行體制違背的內容已於今晚召開的會議中修正 : 第三次常會將送予全體學代討論 雖然我個人還沒有看到相關的正式提案,但是看了這一連串的爭論還是要點出幾個問題。 第一個是就提案單位的看法,其實如果是劉達生學代的單獨提案,就請教官直接波版提案 ,提請大會討論,再交付相關委員會來討論就可以了,而且與教官提案性質較相近的應該 是法制委員會,或是社團委員會。今天福利委員會討論劉達生學代的提案,已經不符合國 立台灣大學學生代表大會組織辦法中第十一條第五款中「福利委員會:謀求本會會員福祉 ,促進全校資源的有效制用。」的規範。 第二個是劉達生學代的提案,就現行的「台大學生憲章」學生會自治規程來說,也有所悖 理。學生會自治規程第六條已經明文規定「本會綜理學生事務,並得協調處理全校學生社 團之共同事務。」換句話說,學生會與學代會只有協調全校性學生社團共同事務的角色, 並沒有賦予其統合其他自治社團或其他團體的權限。另外學生會自治規程也已經明確將 學生會與學代會就其行政權與立法權進行分割;而且第三十三條也說明「本規程為台灣大 學關於學生自治之最高單行法規,其他法規與本規程牴觸者,不生效力。學生代表大會之 決議,與本規程牴觸者,不生效力。」換句話說,即便這個提案提交大會審查通過,仍然 沒有效力。 今天會發生這樣的提案與爭辯,最大的問題一方面是大家對於台大校園民主發展過程與運 作方式的不熟悉,另一方面其實大家對於自治法規不夠熟稔;但這部分都是可以透過自己 認識的提昇而力求改善的。尤其學生代表大會是處理立法、審計與監察的機關,學代對於 自治法規的瞭解只能比其他人更瞭若指掌,而非讓人指點甚或譏嘲。 現在校園民主最大的問題,可能不是在於所謂「學校分化學生」,而是在於學生對於自治 事務越來越不熟悉,但是校方在政策的專業化上卻走得越來越快,也懂得敷衍學生。當許 多的權益爭取事項必須透過會議方式進行(尤其是福利委員會的相關事務),校方可以笑瞇 瞇地舉證歷歷(伸手不打笑臉人嘛),但我們卻支支吾吾點頭稱道,我們就失去向校方爭取 權益的籌碼了;但我們無視於校方走專業化路線的威脅,反而先去針對其他學生自治團體 ,這樣就犯了認識上的錯誤。對於學代會或是學生會,真正的敵我矛盾是與校方之間的矛 盾。毛主席說:「敵我之間的矛盾是對抗性的矛盾。人民內部的矛盾,在勞動人民之間說 來,是非對抗性的;在被剝削階級和剝削階級之間說來,除了對抗性的一面以外,還有非 對抗性的一面。」「研究任何過程,如果是存在著兩個以上矛盾的復雜過程的話,就要用 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這個主要矛盾,一切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我相信這一屆當選的新科學代,以及本次續任的舊學代,願意在校園民主最艱困的年代投 入學代會工作,絕對不是單就貪求屆滿後可以拿到一張當選證書(其實這張證書用途也不 大),而是希望透過服務與付出,為同學權益把關,為學生自治作出貢獻。本屆學代會的 代表都相當有熱情,但是光靠熱情,不足以照亮前方;我希望大家能夠多用心了解一點關 於台大學生自治的運作與法規,甚至於歷史經驗,我相信這一屆的學代會在熱情與用心之 下,會是一個不平凡的代表會。當然,毛主席又說「因為我們是為人民服務的,所以,我 們如果有缺點,就不怕別人批評指出。不管是什麼人,誰向我們指出都行」,所以我們有 錯誤、或是有缺失,我們也要力求改善。即便許多過去投入自治運動的前輩們說話比較直 率,但我也覺得他們的立意也是希望學生自治能夠持續走下去。 上面說了許多,我希望福利委員會能夠考慮以上的幾個問題點,重新思考提案的可行性與 適法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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