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選舉] 96學年度學生會長暨學生代表選舉公告三

看板NTUSC作者 (嘴巴跟手都是大砲)時間17年前 (2007/06/01 00:08),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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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name (在世界中心呼喊魔王)》之銘言: : 新的條文 : 第二十條 【當選之限制】 : 會長選舉以獲最高票者為當選,得票數相同時以抽籤決定之。 : 前項選舉,如為同額競選,其贊成票數須高於反對票數始為當選。 : 選舉結果未能當選時應自投票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重行選舉投票。 : 學代選舉各該選區超額競選者,按各選區應選名額選 : 出,除保障名額外,由得票較多者為當選;票數相同時,以抽籤定之 : 。各選區同額競選或不足額競選者,依左列各款行之: : 一、大學部各選區:候選人得票數超過五十票者為當選。 : 二、研究所選區:候選人得票數超過十票者為當選。 : 三、進修推廣部:候選人得票數超過四十票者為當選。 浪費我時間...現在的學代會在幹什麼,連個精華區都不改=.= 那我簡單問(因為我從選舉公告二上面看不出來) 這次選舉是同額或不足額嗎? 如果不是,我要保障名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204.169

06/01 00:10, , 1F
註記一下 以前都會寫應選幾名全年幾名半年
06/01 00:1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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