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教務長的結論

看板NTUSA作者 (幹 別再試我ID了)時間18年前 (2006/06/17 00:35), 編輯推噓8(809)
留言17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9 (看更多)
還漫長的 還請大家多忍耐 感謝 我有一些關於「加簽」本質的問題想提出來大家討論 昨天我跟系上教授討論目前的新制選課問題 我才知道為什麼一開始要有「加簽」這制度 現行我們大家認知的「加簽」 基本上有兩種狀況 1. 由於選課人數限制 線上兩階段選課結束過後 人數已經達到上限 學生希望「加額」加簽 2. 由於選課條件限制(系所 先修 等等限制) 導致外系生擋修 (通識 體育 等無特殊選課限制的問題 我在後面再細談) 因而必須要教授同意該學生是否能加選 基本上 我原本對於加簽的概念也是如此 簡單來說 就是「有空額但因為選課資格選不上 去跟老師談」 「課太熱門選不上 去跟老師凹」←這個比較常見 然而昨天從教授那邊才知道 所謂加簽制度 以教授的觀點 原則上應該是要在「不超過人數限制」的前提之下進行 因此基本上我們不應該去凹教授多加名額 只要還有空額 教授原則上應該要開放加簽 直到選課人數到達上限 這時候選課條件限制就可以靠加簽突破 原則上 在這種狀況 教授大多歡迎外系學生加選 因為不同主修的學生會為班上帶來很多豐富的討論觀點 在教學上 這是一大好事 然而問題就出在:我們通常想凹但凹不到的都是「超額」加簽 (比如說換班) 就算我們想補空額 教授也因為不知道有多少人可能退選 因而不敢亂加簽 教務處希望提出新制度 主要應該是針對這個問題 希望藉由新制度 可以讓教授更快掌握選課人數 也可以控制要補足空額的加簽量 註:雙修輔系公佈時間 往往是在第一階段登記分發公佈以後 導致原本應該在第一階段就可獲得選課資格且有可能選上的學生 因此無法在選上 而必須要在第二階段加選 (通常幾乎不可能) 第二階段又沒選上 只好在開學以後跟老師凹加額加簽 關於這個問題 我認為不管舊制新制都必須改進 因為行政效率等問題 使得學生選課資格被剝奪 這是不應該發生的事情 我知道這樣子 很多同學會覺得是剝奪「選課自由」 認為課程就再也不能任我安排 也不能選比較適合自己的老師 但是 我們是否也要想想我們去要求教授超額教學 難道不也是增加教授的教學負擔量? 教授由於人工加簽制度無法控制選課學生數 使得教學進度難以控制安排 這難道不也是他們的困擾? 註:以目前制度 教授要拿到書面選課名單 的確是要拖到快期中考 我們課表或許三四週就排好 但是教授也需要學生名單 這樣他們才能準備上課的方式等等 (教授到底備不備課 這就先另當別論了) 熱門必定有原因 教學獲得肯定 教授心裡也高興 但是這並不代表他們一定要因此超額工作吧 況且 教授的薪資部分來自於教學 部分來自於研究 他們也需要自己做研究的時間 也不是可以用全部的時間來處理教學的東西 我們覺得教授對上課人數似乎不在乎 都不點名 誰來誰不來看你高興 反正他們自己沒差 但是 改考卷 改報告 給成績 難道不也很花時間嗎? 我們會抱怨某些教授不親自給成績 而是丟給助教 會質疑教授成績是不是亂給 但是我們要求教授超額教學 超量工作 難道就是完全合理的嗎? 選課系統的設計 就是去處理教授開出來的人數等限制 就算是「選課自由」 我們也不能要求得過火吧 新制度其實也不是完全抹殺了「特殊原因」的超額加選 藉由書面申請書 我們可以把「正當」的理由提出 開例外來超額加選 這個數字是該由教授控制的 註:所謂正當就是要真的有理 教授都會被學生凹說「我沒修這門課就不能畢業」 「我只有這門課可以修 其他都衝堂」 他們也很為難 天知道你是掰的還是真的阿 之所以要把「要求加額加簽」的理由 從口頭改成書面 提出合理且具體證據 其實也是幫教授一個忙 避免學生亂掰理由只是為了要凹到加簽吧 我相信要是真的非上這門課不可 理由一定能寫得有理 教授也會願意簽 以上是關於「系所課程」的討論 這些課通常在空額加選上 超額加簽上 只要教授同意 理由正當 就算要提出書面申請書 應該都不至於出現太大問題 註:至於一些連本系生也沒法子保證選課優先的課 我們暫時不談 這需要另外的解決方法 同樣的 同一門課不同班老師的教學好與不好 師資好壞 其實我們也很難就選課制度上來解決 也很難跟學校反應 畢竟學校的觀念是:每個老師都教得一樣好 教學意見調查得到的平均分數很低 真的會影響老師升遷或是就此被解雇? 很老實的說:不 會 ! (這是教授親口跟我們說的...||) 因此 書面申請書其實也是另外一種形式的限制 因為原班老師教得爛所以得換班 學校方面會認為是正當理由嗎? 目前我一時也想不出一個較好的改善方法 或是有效的反應機制 還有待大家的討論 現在問題較大的 應該是通識課 體育課 這些課應該很少有換班 或是系所擋修的問題 通常都只有熱門課選不上 所以得凹加額加簽 就學校方面 加簽本來就不應該加額 加上他們「每堂課都一樣好」的觀念 你選上選不上 根本不是他們的問題 這些課選或不選是決定在你的手上 人人都有選上的機會 他們也沒有限制你 我認為這方面選課加簽的問題 並不是我們討論制度改變該注重的地方 畢竟 師資 教學效果 這些有的沒的 問題不是出在選課系統設計上 而是其他層面 如教學效果監控機制 師資不足...等等 憑良心講 我們想選這門通識/體育 不想選那門通識/體育 除了因為對課程內容的興趣有無 或是課表時間安排 我們很多人是不是其實也是有「成績」上的考量 我在想 如果我們把這些課的評量機制稍做更改 從給一個分數變成只評量「過」或「沒過」 並且提高出席率的評量參考比重 是不是個可行的方法? 這樣不僅可以糾正同學對「通識就是修來拉高平均」「通識不用去上課」等錯誤觀念 也較符合「通識」教育原本應有的理念 同時也可以讓學期排名或GPA數字較有指標性意義 (有些系是直接用GPA排名次的) 註:課程「重」度也可能是影響一門課熱門與否的原因之一 如果這樣更改評分機制 教授沒有分數「數字」上的困擾 對課程要求上或許應該也可以做調整 此外 因為只要決定「過」或「不過」 教授或許也可能因此收更多學生 另外 如果要這樣做 現有的「通識兼選修課程」就可能需要改變 比如說選來當通識跟當選修的流水號分開 教師也拿到兩份不同的選課單 反正一定可以有應對的變更辦法 這目前我就先擱著不談了 以上落落長的東西 是我的一些淺見 我自己對於目前這樣倉卒推行新制也是相當不滿 尤其針對新制度裡面可能影響學生選課權利的地方 我認為這草案不合理的地方 是在他過度限制了學生多元修課學習的權利 而不是他比舊制更加強限制了人數上限的控制 這制度草案不完善的地方 是他說服力不夠 實施方式思考不夠周全 而不是他的用意不佳 這草案在現下推行不適合的原因 是因為他程序上的不公 太急 太趕 太不民主 是因為目前的硬體設備 軟體設備都還不夠好 而不是因為他永遠都不應該推行 如果有一天我們準備好了 何樂而不為? 跟一些教授討論過後 我真的覺得我們不能單方面只為了達到自己最大的方便 而要求學校在制度上給我們近乎是過度的自由 我們也應該從行政人員 教授 學校方面思考 協調出一個雙贏的新辦法 另外 其實我請大家想想 我們要求學校給我們選課上最大的自由 方面 我們自己有沒有也幫他們著想 給他們方便? 行政人員手動輸入的辛苦 他們也有很多其他的事情要做 我們選課單不按時交回 流水號什麼寫得不清不楚 該填的該簽的缺東缺西 這難道不也是讓他們作業更加辛苦的原因嗎? 當我們大罵學校師資爛 廢課 有的沒的 我們是否也該捫心自問 我們作為學生的本分「學習」到底做到了多少? 對教師上課的基本尊重做到了沒? 謝謝大家的耐心 佔用大家準備期末考的時間 祝大家期末考順利^__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78.167

06/17 09:30, , 1F
可是這樣依然沒辦法解釋那些願意無限加簽的老師....
06/17 09:30, 1F

06/17 09:33, , 2F
現在教務處認為麻煩的是,很多老師不管樂意或因人情壓力..
06/17 09:33, 2F

06/17 09:33, , 3F
最後造成了超額加簽,就是會消耗教務處更換教室的成本...
06/17 09:33, 3F

06/17 09:42, , 4F
至於老師是否願意超額工作,我認為這不單方面是學生的問題
06/17 09:42, 4F

06/17 09:42, , 5F
這個主動權還是在老師身上....
06/17 09:42, 5F

06/17 10:14, , 6F
而且,如果學生的「本分」該做到的話,那應該要要求每個人
06/17 10:14, 6F

06/17 10:14, , 7F
都不准翹課!!不然就是在浪費資源...
06/17 10:14, 7F

06/17 11:16, , 8F
推原po呼籲大家反思自己硬ㄠ加簽的合理性!
06/17 11:16, 8F

06/17 14:56, , 9F
很深入的分析 值得大家以此為出發點近一步思索
06/17 14:56, 9F

06/17 16:05, , 10F
以選課系統設計看來 本就不該出現「無限加簽」 所以這的確是
06/17 16:05, 10F

06/17 16:07, , 11F
教授 學生 校方 三方必需要相互協調的 這問題不管新制舊制都
06/17 16:07, 11F

06/17 16:09, , 12F
該限制 新制比舊制強調「人數上限」 的確也是針對現狀而設計
06/17 16:09, 12F

06/17 16:12, , 13F
在台大選課教授加簽最大 但是學校方面也得考慮更換教室的成本
06/17 16:12, 13F

06/17 16:13, , 14F
因此現在的問題不單只是學生跟校方 同時也是教授跟校方!!
06/17 16:13, 14F

06/17 16:13, , 15F
最後...學生本來就不應該翹課!! 這是自律的問題 現下被過度合
06/17 16:13, 15F

06/17 16:15, , 16F
理化的翹課現象 難道不也讓教授大嘆學生素質態度不如從前嗎?
06/17 16:15, 16F

06/17 17:04, , 17F
行政人員那段的類比實在太不倫不類了...
06/17 17:04, 17F
文章代碼(AID): #14ajs-if (NTUSA)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4ajs-if (NTU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