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

看板NTUND93作者 (妳這個傻傢伙!)時間19年前 (2004/09/17 19:40),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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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uilt945 (游1000不信瘦不下來)》之銘言: : 法律固然是法律人的生命 : 不過我不贊同凡是只能用 "法理" 才能解決事情的觀點 : 這裡也有其他背景的人 難道他們就不能評論嗎? I can't agree you more! @@~ 嗯 其實之前"單一選區兩票制"那幾篇文章 小女子很認真的看了兩三次 不過說真的 我實在看不太懂... (記得那時還和我甜心抱怨 很沒參與感...) 我自己看不懂文章 是沒啥關係 畢竟術業有專攻 但即使遲鈍如我 都感覺到熊熊的火藥味~~ 這次好像更嚴重耶!!!! 我只想說幾句話 要抱著"願意被說服"的心情 才有辦法去跟人家溝通 如果一開始就是以"要說服別人"的態度 恐怕是很難溝通 因為 每個人的想法 都有"其道理所在" 你不能接受他人想法 為何他人就能接受你的想法 想要溝通或達成共識 最快的方法 就是去被說服 接受別人的想法 而 很多事情是沒有必要達成共識的 愛怎麼想就怎麼想 溝通的目的 不在於說服 不在於爭論誰是誰非 而是找出最接近彼此想法的平衡點 只是意見的交流 不用火氣那麼大吧@@" 而且我很想參與阿 卻都看不懂 很挫折的~~ 可以請用地球的語言再打一遍嗎 XD -- 我並不是那麼快樂.. 我只是堅持 不讓痛苦掠奪了我的快樂 ~張曼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7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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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第二次法學大辯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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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 ! 爭什麼 攙在一起做撒尿牛丸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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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12.231.140 09/18, , 3F
gimo 說的真好喔~~~~~^^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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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1IiqHr- (NTUND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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