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被罰錢
※ 引述《RedOct ()》之銘言:
: 您好
: 我是哲學研究所碩士班江威儀R98124011
: 上禮拜我從四樓借了四片CD
: 還片的日期是6/28
: 因為最近比較忙,無法在28日以前歸還
: 所以我原先計畫在6/29日還有緩衝期的時候還片
: 當天我看我手機的時間是19:58,想說應該還來得及
: 我才知道原來暑假期間多媒體室只開到20點(或者,準確地說,是19:58?)
: 然後6/30日去了發現是所謂閉館維修日
: 於是在連續兩天白跑一趟以後,今天我總算可以還片,最後被罰了400元
: 減少像我這樣的遺憾?
: 而我認為我我這幾天一直有在找時間去還片,還算有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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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在不應該受到這種不合理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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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館方未來執行相關規定的時候可以多考慮同學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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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出來館方有任何疏失?
第一,閉館時間只差兩分鐘(退一萬步假設你的時間是絕對精準的),
應該還算可接受範圍。話說回來,這麼「有誠意」想還片的你,
居然會在看看手機,只剩下兩分鐘的狀況下,才從圖書館的某處,
從容飛奔到四樓還CD,還一邊想說「應該來得及」,這種「誠意」還真特別。
第二,館方既然有事先「公告」閉館維修日,而不是偷偷摸摸閉館維修,
特定讀者自己沒有得到相關訊息,應該自行負責。
要圖書館保證傳達所有借閱讀者閉館訊息這點太強人所難。
罰款不算不合理,它基本上不在乎你到底有沒有誠意,
也無法在乎你的特定立場(最近比較忙,不知道閉館維修日等等),
反過來說,如果你真的那麼在意罰款的金額,
事先應該多用心注意到期時間。
逾期被罰款了才再抱怨館方「對你」不夠貼心,
不夠考慮你的立場,這不是很任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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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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