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被罰錢

看板NTULibrary作者 (Zirno)時間14年前 (2010/07/02 16:44), 編輯推噓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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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dOct ()》之銘言: : 您好 : 我是哲學研究所碩士班江威儀R98124011 : 上禮拜我從四樓借了四片CD : 還片的日期是6/28 : 因為最近比較忙,無法在28日以前歸還 : 所以我原先計畫在6/29日還有緩衝期的時候還片 : 當天我看我手機的時間是19:58,想說應該還來得及 : 我才知道原來暑假期間多媒體室只開到20點(或者,準確地說,是19:58?) : 然後6/30日去了發現是所謂閉館維修日 : 於是在連續兩天白跑一趟以後,今天我總算可以還片,最後被罰了400元 : 減少像我這樣的遺憾? : 而我認為我我這幾天一直有在找時間去還片,還算有誠意 ^^^^^^^^^^^^^^^^^^^^^^^^^^^^^^^^ : 實在不應該受到這種不合理的懲罰 ^^^^^^^^^^^^ : 希望館方未來執行相關規定的時候可以多考慮同學的立場 ^^^^^^^^^^^^^^^^ 看不出來館方有任何疏失? 第一,閉館時間只差兩分鐘(退一萬步假設你的時間是絕對精準的), 應該還算可接受範圍。話說回來,這麼「有誠意」想還片的你, 居然會在看看手機,只剩下兩分鐘的狀況下,才從圖書館的某處, 從容飛奔到四樓還CD,還一邊想說「應該來得及」,這種「誠意」還真特別。 第二,館方既然有事先「公告」閉館維修日,而不是偷偷摸摸閉館維修, 特定讀者自己沒有得到相關訊息,應該自行負責。 要圖書館保證傳達所有借閱讀者閉館訊息這點太強人所難。 罰款不算不合理,它基本上不在乎你到底有沒有誠意, 也無法在乎你的特定立場(最近比較忙,不知道閉館維修日等等), 反過來說,如果你真的那麼在意罰款的金額, 事先應該多用心注意到期時間。 逾期被罰款了才再抱怨館方「對你」不夠貼心, 不夠考慮你的立場,這不是很任性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91

07/02 23:02, , 1F
謝謝你的回應 我當天本來是以為九點才關,去了看關了門才
07/02 23:02, 1F

07/02 23:02, , 2F
看時間 關於第二點,我文章裡面其實也沒說閉館維修不對
07/02 23:02, 2F

07/02 23:03, , 3F
400塊是28和30日兩天的錢
07/02 23:03, 3F

07/02 23:03, , 4F
說錯,是6月29日和7月1日的錢
07/02 23:03, 4F

07/03 11:30, , 5F
緩衝期是幾天啊? 如果還是三天的話怎麼會被罰$?
07/03 11:30, 5F

07/03 11:31, , 6F
喔sorry 影音只有一天...
07/03 11:31, 6F

07/03 23:02, , 7F
不懂為什麼總是要在閉館才還,開那麼久就只有最後兩分鐘有空?
07/03 23:02, 7F

07/04 01:49, , 8F
而且緩衝期也不是借期延長的意思吧
07/04 01:49, 8F

07/04 01:50, , 9F
緩衝期應該是用來避免這種狀況
07/04 01:50, 9F

07/26 18:25, , 10F
閉關維修日有算逾期一天嗎?
07/26 18:25,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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