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關於雙學位和輔修

看板NTUGSA作者 (克勞德)時間19年前 (2005/06/01 23:24),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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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ZUMI (NTUGSA)》之銘言: : : 學位授予法(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修正) : [刪] : : 第04條 大學雙主修學生,修滿本學系及他學系應修學分者, : : 得分別授予學士學位。修讀輔系者,不另授予學位。 : [刪] : 九三年立法院修訂學位授予法,維持第四條原條文未更動, : 是以依然只有學士學位存在「雙主修」設計。 : 台大和交大、台北大學一樣,都可以同時唸兩個碩士學位, : 分別(分開年度)考上/甄試上即可。 阿,原來是這樣阿,可是交大還有以下的規定 1.國立交通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 二、本校各系(所)應經相互商定,訂定雙主修學系表, ~~~~~~~~~~~ 詳列可供所屬學生修讀為第二主修之學系,提請教務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 三、學生申請修讀雙主修期限,.......研究生自入學起,於每學期開學起至 當學期加退選截止前,提出申請,經報請主學系(所)及加修學系同意, 教務處核備後即獲得雙主修資格,逾期不再受理申請。 2.國立交通大學學生修讀輔系(所)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輔所,指各學系碩士班或獨立研究所碩士班提供課程, 供他系所研究生加修者。 第三條、......研究生自入學起,於每學期開學起至當學期加退選截止前,提出申請, 經主學系(所)及輔系(所)審查通過,送教務處核備後, 即獲得修讀輔系(所)資格,逾期不再受理申請。 ----->所以 Q1.交大研究生可以在修一個學士學位,我們台大似乎不行 Q2.交大研究生可以修輔所,而我們台大不行 我想即使研究生礙於法令的關係不能修雙主所,那至少要開放 修"輔所",以及下修另一個學士學位吧 至於學生能不能負擔,那是學生的問題,學校應該要開放這個管道與機會 給有意願、有能力的人 希望會長及研協可以在跟學校做溝通,拜託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03.29.42 ※ 編輯: cloudQ 來自: 203.203.29.42 (06/01 23:45)

203.73.239.95 06/02, , 1F
學士/碩士涉及學籍承認問題,教務會議已研擬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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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再去請教教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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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2dTCgvY (NTUG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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