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雙學位和輔修

看板NTUGSA作者 (NTUGSA)時間19年前 (2005/06/01 20:5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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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位授予法(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修正) [刪] : 第04條 大學雙主修學生,修滿本學系及他學系應修學分者, : 得分別授予學士學位。修讀輔系者,不另授予學位。 [刪] 九三年立法院修訂學位授予法,維持第四條原條文未更動, 是以依然只有學士學位存在「雙主修」設計。 台大和交大、台北大學一樣,都可以同時唸兩個碩士學位, 分別(分開年度)考上/甄試上即可。 -- ※ 編輯: IZUMI 來自: 203.73.239.95 (06/01 22:13)

140.112.231.179 06/03, , 1F
所以後來還是沒有過...謝謝會長查閱相關條文
140.112.231.179 06/03, 1F
文章代碼(AID): #12dR3alK (NTUG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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