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報告] 關於之前住宿生的會客規則

看板NTUDormG4作者時間17年前 (2007/01/10 15:2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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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ugmaker (尚未通過認證)》之銘言: : 恩,之前在椰林風情詢問住宿組對於會客法規的規定,住宿組的答覆是: : 作者 sunglline (dow) 看板 AdmDormitory : 標題 Re: 請問關於會客的法規 : 時間 Mon Dec 25 16:08:44 2006 : ─────────────────────────────────────── : ==> bugmaker (麥穗蘇打) 提到: : > 因為近來水源宿舍在會客登記簿上面寫了在12/01起一率禁止會客者進入個人 : > 寢室, 違者以退宿論處. : > 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的第19條第1項第5款 : > 擅自留宿外客或讓異性進出寢室 : > 這裡擅自的位置很耐人尋味, 是只要經過會客程序就可以帶異性進出, 還是只 : > 要是異性就都不行? 這種法規會存在很奧妙. : > 另外根據學生宿舍進出及會客辦法, 只要訪客經過會客登記的程序是可以進出 : > 寢室的. : Sorry遲至今天回覆, : 住宿組是依法規解釋,如果辦理會客可進入宿舍,但不得過夜.-- : 學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 : 所以請問我們宿舍是不是有調整作法呢? 本舍依照住宿組的解釋 但是於會晤期中,不得有聚眾暄嘩、酗酒、滋事、推銷商品、長時逗留或私宿舍內 等情事,以免干擾到其它同學的作息. -- 宿舍輔導員 留 email jcp@ntu.edu.tw tel 33669000 092219953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7.213
文章代碼(AID): #15f9Eslf (NTUDorm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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