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 關於之前住宿生的會客規則

看板NTUDormG4作者 (尚未通過認證)時間17年前 (2007/01/08 22:33),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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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之前在椰林風情詢問住宿組對於會客法規的規定,住宿組的答覆是: 作者 sunglline (dow) 看板 AdmDormitory 標題 Re: 請問關於會客的法規 時間 Mon Dec 25 16:08:44 2006 ─────────────────────────────────────── ==> bugmaker (麥穗蘇打) 提到: > 因為近來水源宿舍在會客登記簿上面寫了在12/01起一率禁止會客者進入個人 > 寢室, 違者以退宿論處. > 學校的法規並未有這種規定, 而宿舍教官解釋若是家長是可在辦理會客後進入 > 寢室的. 亦即非家長是不得進入寢室. 尤其是異性. > 但本校住宿法規並未有這種家長與非家長的區別, 而與異性進出寢室有關的是 > 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的第19條第1項第5款 > 擅自留宿外客或讓異性進出寢室 > 這裡擅自的位置很耐人尋味, 是只要經過會客程序就可以帶異性進出, 還是只 > 要是異性就都不行? 這種法規會存在很奧妙. > 另外根據學生宿舍進出及會客辦法, 只要訪客經過會客登記的程序是可以進出 > 寢室的. > 水源宿舍現在的解釋是異性不可以, 請問住宿組的解釋是如ꘊSorry遲至今天回覆, 住宿組是依法規解釋,如果辦理會客可進入宿舍,但不得過夜.-- 學務處學生住宿服務組 所以請問我們宿舍是不是有調整作法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7.164

01/09 10:51, , 1F
也許還要請住宿組說明宿舍的範圍是否包括寢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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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10:52, , 2F
不然輔導員可能認為只說宿舍不包括寢室
01/09 10:52, 2F

01/09 20:24, , 3F
不許異性入內,不是社胞大會時也投票通過了嗎......
01/09 20:24, 3F

01/09 22:02, , 4F
舍胞大會效力比得上學校規定?別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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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2:03, , 5F
雖然我不會有人來會客,但是這種不合理的規定需要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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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 23:00, , 6F
我覺得進來是可以,不過別當成自己家= = (真的有很誇張
01/09 23:00, 6F

01/09 23:02, , 7F
雖然不算很吵,但是感到全身不自在...
01/09 23:02, 7F
文章代碼(AID): #15ebOhON (NTUDorm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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