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疑似目睹有人偷吃奶凍捲
我想都講得這麼清楚了
我應該就是那個在看電視的人
關於蛋糕掉出來的畫面
我沒有隨身帶相機的習慣
那麼我也無法提出證據說那奶凍卷是怎麼奇怪的倒著
然後半開著蓋子(就我一動它就會掉出來的狀態)
而旁邊那袋奶凍卷則也是側倒.袋口打開
兩個東西就這樣壓在我的豆漿上
我也可以不碰它們
推到旁邊去
就直接拿出我的豆漿
隨便它們變得怎樣
反正冰箱裡常有奇怪又惡心的液體和污漬(尤其最下層)
被沾染的不是我的東西又與我何干是吧(下次我就會這樣做了!)
我去拿豆漿的時候有一個同學剛好在放東西
明明下層還有空間
不過她沒把東西放那裡
硬是要擠在上面的其他層
也許她有看到那奇怪擺法的奶凍卷吧?!
(就她比較幸運沒有東西莫名其妙壓在自己的東西上然後還不知道怎麼移動它們= =)
我之前東西曾經被污染過
我知道看到自己好好的食物卻就這樣不能吃的難過
所以把半開的奶凍卷拿出來把蓋子蓋好
至於為何拿出來是因為我蹲在那蓋了好幾次合不起來(靠!我要看的日劇開始播了耶!!!)
也確定一下兩盒是不是同一個主人的
我下次會把動作加快
而不是貪看電視想說慢慢來沒關係!
又不是只有妳們的東西被偷吃過
所以我也知道妳們的憤怒
合理的懷疑和推測我也瞭解
如果要再對質我可以再說明
至於調錄影帶也請便
我不知道那個去放東西的同學會不會看到這篇
也希望她可以說她有看到奶凍卷被放置的樣子
總之我說明了
然後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 引述《irosarian (Rosa)》之銘言:
: (代po)
: 剛剛經歷了一場目睹+對質的戲碼
: 我們是A棟五樓的某寢
: 首先是我室友跑進房間說
: 「我好像看到交誼廳有人在吃我的奶凍捲...」
: 而且她說那個人還拿了兩條出來
: 她看見她那一條從袋子裡被拿出來放在桌上
: 驚詫之下我們討論一番後全部跑去觀望
: 一位同學坐在那邊看電視,桌上卻只擺著一條奶凍捲了
: 我故意假裝開冰箱拿水果
: 以瞄清楚盒子上的標籤
: 結果我看到:_______→不是我室友,但是是我另一個朋友的(我們就叫她B吧)!!!
: 而且住很近(同一條走廊)
: 所以我室友的已經被吃完放回去了嗎??!!!
: 於是我直接衝到B的房間,她不在,我和她的室友們七嘴八舌之後不太知道怎麼辦,
: 乾脆又一起衝到交誼廳想看看狀況,
: 結果發現B不知什麼時候也去了沙發上看電視......
: 這時我們把B叫出來,問她說,對面沙發上那個是妳的同學嗎?
: 她說「不是啊我們都只是在看電視」
: 我:.....................那個人面前那條奶凍捲,是妳的......
: 她:.......................
: 然後我們兩寢就會合討論要怎麼辦
: 這真是詭異的局面 = =
: 最後我和兩個當事人決定去正面詢問
: 這時候那個人已經把奶凍捲放回去了
: 於是我室友和B各把她們的奶凍捲拿出來
: 果然被吃了!!!
: 她們問還在看電視的那個人說,
: 妳剛剛有注意到有人來吃嗎﹖
: 因為這是我們的可是剛才好像被吃過......
: 她說
: 「喔我開冰箱的時候看到你們的奶凍捲"掉出來",
: 所以拿出來幫你們放好.....」
: 我在旁邊忍不住插話,問她什麼叫作"掉出來"?
: 她說就是裡面的奶凍捲本身整個都掉出來了啊!
: 呃可是,真的有這種事嗎???!!!!
: 而且我室友的是層層包裹在諾貝爾的提袋裡耶!!!!!!!!
: 我們每次進去交誼廳偷看的那短短十幾秒,
: 的確是沒看見她"正在吃"
: 可是我室友後來確認了一下:
: 她晚上本來就有拿出來過一次,而到後來又發現這個人動過再放回去,
: 這兩件事之間
: 短短的時間之中
: 奶凍捲又少了啊!!!!!!
: 而且還被施以奇怪的切法
: 似乎是想掩蓋它變短的事實
: --------------------------------------------------
: 這裡想說的主要是:
: 1.如果要知道真相是不是要調監視器了?
: 難道要驗口水的DNA嗎!!!!
: 2.經過這一事件我發現,
: 其實大部分人遇到這種事都不太知道怎麼辦,包括很激奮甚至亮出相機的我,
: 都不確定要如何蒐證或呈報。
: 問題是,好像也很少人會想要探究實際該怎麼辦。
: 反而會聽到這樣的說法:
: 「算了沒關係啦」、「好尷尬噢」、「也沒辦法啊」......
: 甚至、尤其是當事人本身。
: 我覺得很奇怪,難道我們平常聽聞這些事情都是聽假的嗎?
: 跟著義憤填膺也只是湊熱鬧嗎?
: 難道不是因為我們有著共同的道德標準或法律規範?
: 那麼為什麼,為什麼,
: 等到它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反而又縱虎歸山?
: 我想,遏止或刺破這種事,是權利也是義務吧!!!
: 我不是當事人,也沒有很「生氣」,
: 就算我是當事人,我可能也不太在乎那沒多少錢的奶凍捲;
: 只是我就單純地以為有錯該抓。
: 而且我們都滿十八歲了,這種事,其實根本是犯罪,
: 還是非告訴乃論呢,一點都不輕微。
: 下一次,不管是誰遇到,可以都不要再猶疑、或假裝沒事發生了,好嗎?
: 那麼也許有一天你們現在看著的這種文章,也就會少一點。
: 3.還請大一女舍教導或明列出,如果真的遇到現行犯時,
: 究竟當下該怎麼辦?
: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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