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雨天騎腳車

看板NTU作者 (sjes)時間6年前 (2018/01/09 17:31), 6年前編輯推噓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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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沒考試所以來回個文( ̄▽ ̄) 我覺得大家都搞錯重點了~ 問題不在「技術好不好」,而是「速度快不快」 不管今天有沒有撐傘,騎快車都很危險,一樣都會撞到人 所以原po在文章中針對騎車「撐不撐傘」這一點進行檢討,我覺得有點偏頗 至於以酒駕類比撐傘騎車,我認為一半對一半錯 對在類比其心態,每個人都是認為自己沒問題才會上路 但錯就錯在類比其危險性 如果車子以時速十公里(我亂舉的,我不知道這樣是多快)的速度開在路上,我認為就算 是酒駕也很難發生嚴重事故 不管是快撞上人或是有人說必須閃避你,我覺得這種慢速應該足夠讓大家反應了吧! (當然,我還是覺得酒駕非常非常可惡) 不過你很難想像車子在路上只開時速十公里,所以酒駕該罰 但腳踏車就沒問題了啊! 而且以時速十公里(同上,我其實不知道這樣多快XD)這種慢速騎腳踏車,煞車根本輕輕 鬆鬆,腳放下來就好! (如果這樣也有困難,煞車煞不住,那這種人真的不要再騎車了......) 假設賦予每個用路人相同的注意義務,我認為以這個速度騎車,不論有沒有撐傘,都是不 可能傷到「別人」的(你會煞車,別人會閃) (傷到自己的情況一定還是會有,就比如說起步的時候沒有手可以扶,導致車身倒下來, 但這應該就不在騎士自己以外之人的譴責範圍內了吧) 回到重點,問題出在「速度」!!! 不管有沒有撐傘,就是不要騎快車!!! 我自己在雨天撐傘騎車,速度差不多是平時的一半,我是覺得不傷人不傷己、很安全啦~ 不過我同意能走路就走路,不然雨天騎車摔倒真的不是小事(我很怕自己摔倒會壘殘QQQQ ) (如果要譴責的話,我比較想譴責騎車滑手機的人=_= 而且我覺得拿酒駕跟騎車滑手機類 比就很合適了ㄏ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180.1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515490276.A.8E2.html

01/09 17:53, 6年前 , 1F
推你最後一句XD 都是放棄專注力
01/09 17:53, 1F

01/09 18:23, 6年前 , 2F
邊滑手機邊騎腳踏車真的不ok
01/09 18:23, 2F

01/09 19:22, 6年前 , 3F
問題最好是速度= = 良好保養的車跟學校裡一票煞車只剩
01/09 19:22, 3F

01/09 19:22, 6年前 , 4F
單邊,煞車皮還磨到底的車比起來快兩倍還是煞得住啦 時
01/09 19:22, 4F

01/09 19:22, 6年前 , 5F
速10公里很慢但別忘了舟山路上進行布朗運動的小孩
01/09 19:22, 5F
1. 急煞後作用力很大,對騎士自己而言很危險 我的車也很好騎,但我會選擇慢慢騎,而不是急煞 2. (a)時速十公里+進行布朗運動的小孩 (b)時速二十公里+進行布朗運動的小孩 兩者之間不是速度的問題?你反應這麼快? 如果都講求技術跟反應而不在乎速度,外面道路的速限都可以廢一廢了,駕照考完愛開多 快開多快 (別忘了路上有酒駕、有亂穿越馬路的路人、有考完駕照還是不會開車的駕駛) ※ 編輯: sjes (150.116.180.119), 01/09/2018 20:29:29

01/09 21:22, 6年前 , 6F
推布朗運動
01/09 21:22, 6F

01/09 22:07, 6年前 , 7F
照你的脈絡騎車滑手機沒有比騎車撐傘更合適類比於酒駕
01/09 22:07, 7F

01/09 22:07, 6年前 , 8F
吧XDDDD
01/09 22:07, 8F
就注意力分散的部分啦~ 酒駕之所以危險是因為影響注意力啊 只是我認為低速行駛也可以降低危險罷了~ ※ 編輯: sjes (150.116.180.119), 01/09/2018 23:07:15

01/09 23:38, 6年前 , 9F
布朗運動xD
01/09 23:38, 9F

01/09 23:40, 6年前 , 10F
樓下幫文組翻譯
01/09 23:40, 10F

01/10 01:29, 6年前 , 11F
布朗運動XD
01/10 01:29, 11F

01/11 13:15, 6年前 , 12F
F=ma 除了速度,車子質量比腳踏車大很多,同樣時速
01/11 13:15, 12F

01/11 13:15, 6年前 , 13F
撞到人程度還是有差吧
01/11 13:15, 13F
文章代碼(AID): #1QL8laZY (N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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