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雨天騎腳車
明天沒考試所以來回個文( ̄▽ ̄)
我覺得大家都搞錯重點了~
問題不在「技術好不好」,而是「速度快不快」
不管今天有沒有撐傘,騎快車都很危險,一樣都會撞到人
所以原po在文章中針對騎車「撐不撐傘」這一點進行檢討,我覺得有點偏頗
至於以酒駕類比撐傘騎車,我認為一半對一半錯
對在類比其心態,每個人都是認為自己沒問題才會上路
但錯就錯在類比其危險性
如果車子以時速十公里(我亂舉的,我不知道這樣是多快)的速度開在路上,我認為就算
是酒駕也很難發生嚴重事故
不管是快撞上人或是有人說必須閃避你,我覺得這種慢速應該足夠讓大家反應了吧!
(當然,我還是覺得酒駕非常非常可惡)
不過你很難想像車子在路上只開時速十公里,所以酒駕該罰
但腳踏車就沒問題了啊!
而且以時速十公里(同上,我其實不知道這樣多快XD)這種慢速騎腳踏車,煞車根本輕輕
鬆鬆,腳放下來就好!
(如果這樣也有困難,煞車煞不住,那這種人真的不要再騎車了......)
假設賦予每個用路人相同的注意義務,我認為以這個速度騎車,不論有沒有撐傘,都是不
可能傷到「別人」的(你會煞車,別人會閃)
(傷到自己的情況一定還是會有,就比如說起步的時候沒有手可以扶,導致車身倒下來,
但這應該就不在騎士自己以外之人的譴責範圍內了吧)
回到重點,問題出在「速度」!!!
不管有沒有撐傘,就是不要騎快車!!!
我自己在雨天撐傘騎車,速度差不多是平時的一半,我是覺得不傷人不傷己、很安全啦~
不過我同意能走路就走路,不然雨天騎車摔倒真的不是小事(我很怕自己摔倒會壘殘QQQQ
)
(如果要譴責的話,我比較想譴責騎車滑手機的人=_= 而且我覺得拿酒駕跟騎車滑手機類
比就很合適了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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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急煞後作用力很大,對騎士自己而言很危險
我的車也很好騎,但我會選擇慢慢騎,而不是急煞
2.
(a)時速十公里+進行布朗運動的小孩
(b)時速二十公里+進行布朗運動的小孩
兩者之間不是速度的問題?你反應這麼快?
如果都講求技術跟反應而不在乎速度,外面道路的速限都可以廢一廢了,駕照考完愛開多
快開多快
(別忘了路上有酒駕、有亂穿越馬路的路人、有考完駕照還是不會開車的駕駛)
※ 編輯: sjes (150.116.180.119), 01/09/2018 20: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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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注意力分散的部分啦~
酒駕之所以危險是因為影響注意力啊
只是我認為低速行駛也可以降低危險罷了~
※ 編輯: sjes (150.116.180.119), 01/09/2018 2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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