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總圖煮火鍋?

看板NTU作者 (鬼龍巫啟賢拜拜戰你老鴇)時間8年前 (2016/01/03 20:01), 8年前編輯推噓-18(32125)
留言49則, 2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管他板主之前怎麼判 今天是我自己碰到這種事 在還沒解決之前我不會善罷干休的 板主如果你覺得A板友的做法沒問題 那你可以認定非公開臉書內容「不屬」私人間通訊內容 而不是以你自己所謂「沒有辦法認出那是具體是誰」所以沒有洩漏個資 但是如同我上一篇所說的 這個判例會導致只要有馬好 我可以PO出任何人在非公開場合(FB,P2,甚至line群組...)的發言 即使當事人不想公開也一樣 有人說「依目前法律來說」的確是這樣沒錯 請問一下,NTU板板規裡有哪一句話提到「以中華民國法律為基準」? 沒有的話,就得依照板規判准,不能有多餘的解釋 (我自己的話是將FB貼文視為「私人間聯絡內容」,這點你可以不同意沒關係 但今天主要問題不是出在這就是) 然後還有人提到投訴板務什麼的,我看就算了 翻過板規後我自己覺得是無法(一個求助無門的概念) 即使能投訴也八成不會過 (真的過了的話大概整個PTT會大亂吧XD) 還有再有底下噓什麼觀感問題的,我就直接當你缺乏閱讀和思考能力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43.1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51822519.A.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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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到底是哪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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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帶一提,留言裡確實有一句是我說的,無聊的話可以猜猜看 ※ 編輯: b70f2d (140.112.243.198), 01/03/2016 20:13:38

01/03 20:13, , 2F
阿你是要吵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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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20:14, , 3F
這樣判你可以接受的話沒差啦,但我無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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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20:25, , 4F
就觀感問題喔 還吵這麼久 佔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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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20:28, , 5F
非公開場合發言=私人間連絡內容 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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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20:51, , 6F
越來越看不出來你是想討論版規8還是版規9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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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21:02, , 7F
1-16 板規未盡事宜,以Ptt站規、台灣大學校規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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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21:02, , 8F
華民國法律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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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21:03, , 9F
這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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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是我漏看了,那我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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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樓上所提,確實有這條存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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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21:06, , 11F
你都說管他版主之前怎麼判,又說要以版規為依據,
01/03 21:06, 11F
沒說清楚,那句是指之前的水桶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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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矛盾。你到底是要自己有利?還是要尊重版主照版規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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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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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不利也要用板規來解釋,而非依照自己的解釋 我下面是說這樣判會造成什麼後果 提供參考,依照板規如果板主不同意的話我也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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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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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21:10, , 15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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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導自演分明想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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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 等等我也不想紅阿,到底為何這種事會有人認為自導自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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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70f2d (140.112.243.198), 01/03/2016 21:40:07 ※ 編輯: b70f2d (140.112.243.198), 01/03/2016 21:42:03

01/03 21:55, , 18F
很歡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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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原po是好人的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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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總圖前面到底能不能煮火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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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人包:我FB被截圖PO板好可怕大家快評評理RR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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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什麼火鍋的不重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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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真的覺得這沒有比煮火鍋重要的話 那我也只能自己吞下去了... ※ 編輯: b70f2d (140.112.243.198), 01/03/2016 23:20:45

01/04 00:00, , 23F
之前有人直接被某雲起底,你怎麼不出來哇哇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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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00:01, , 24F
不僅fb截圖喔,連人都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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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00:17, , 25F
自己找臺階下喔? 版主本來就沒辦法判 也沒啥好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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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依據什麼要照你的想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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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09:29, , 27F
依據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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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09:29, , 28F
別真的把ptt當成fb刷存在感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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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09:49, , 29F
FB或Line群組被截圖...多半也是你朋友幹的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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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0:34, , 30F
懶人包: 總圖前煮火鍋只有觀感問題 被貼不帶姓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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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0:34, , 31F
FB貼文/留言就要一直洗文章 佔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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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0:43, , 32F
翻譯:我爽我就可以違反校規的在總圖前"明火"煮火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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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0:44, , 33F
我不爽時版主就不能依版規形式,要照我的看法水桶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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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你要不要好好的想想,違反校規在總圖前煮火鍋,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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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0:45, , 35F
都知道違反校規,你只覺得是觀感問題,現在這件事,大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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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0:45, , 36F
知道沒有違反版規,你卻覺得天大的了不起,好像是你本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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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0:46, , 37F
問題或是"觀感"出了問題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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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0:53, , 38F
我覺得這次截圖事件一直都是觀感問題啊 啊就沒違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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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龜還一直在那邊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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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1:05, , 40F
路過噓"自導自演分明想紅"這句,其他人都就事論事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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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板規如何解釋的問題,就有人會沒證據腦補別人想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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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1:05, , 42F
邏輯超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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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1:49, , 43F
本來就沒有比煮火鍋重要啊。被截圖不過就是你交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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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1:49, , 44F
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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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1:58, , 45F
拜託誰來幫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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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2:18, , 46F
反正是不會改判了 別再鬧了 很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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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11, , 47F
蠻無聊的 觀感差還這麼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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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3:53, , 48F
1-16 懂?
01/04 13:53, 48F

01/04 23:58, , 49F
辛苦了
01/04 23:58, 49F
文章代碼(AID): #1MYGst05 (N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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