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板規10-1人身攻擊的認定

看板NTU作者 (NUNCA MAS)時間9年前 (2015/07/01 22:21), 9年前編輯推噓-1(1516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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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5378623 (黑雲)》之銘言: : 10.禁止對特定人物進行與事實無關的毀謗與侮辱性評論。暗示、影射、 : 同音異字,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對象與內容者亦同。 : 對特定人物之人身攻擊,需經當事人之檢舉,板主始得認定。 : 例外如重大人身攻擊或謾罵等情節嚴重者,看板使用者均得檢舉,經版主群 : 從嚴認定後進行處理。 : 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水桶兩周到半年處分,並刪除或退回文章。 : 累犯加重水桶兩倍,若是文章刪除並退回。 : 上面是板規,關鍵句應該是「與事實無關的毀謗與侮辱性評論」 : 這裡提供幾個過去的判決: : → tallpiping: 林北沒像你那麼宅整天盯著ptt死臭宅媽的只會在這嘴 12/27 10:38 : 噓 maderfucker: 死三寶不意外 下雨天撐傘騎根本不看路更恐怖 12/04 13:30 : 噓 TheJustice: 當然,更何況是一群狗雜種號召要去亂吠,汪汪汪叫完被推 10/31 10:22 : 推 flypig7882: 自我感覺超良好,跟某連豬同等級xdd 10/18 21:37 : → saidon: 對那些吃屎長大的統派廢物而言 世界=中國阿 09/19 13:53 : → saidon: 我再說一次喔 支持兩岸統一的統派都是吃屎長大的廢物 09/19 13:53 : 噓 Coma:看到支那五毛拿飛航意外出來講....你他媽連人命都能拿來鬥爭? 07/25 15:02 簡單來說必須要提出為什麼「恐同」具有侮辱的的效果吧。 我會同意「恐同」可能有「標籤化」,但這個標籤化要如何真正的產生「惡意」? 詳細來說,這個板規的要件至少可以分為兩個部分: 1. 與事實無關。 2. 屬於誹謗或侮辱的言論。 就這個案子,當事人確實可以合理的懷疑對方是排斥同志,不管是應然或實然層次。 且「恐同」這個詞彙要如何的使人感受到誹謗或羞辱? 我只能想到「恐同」可能被視為一種道德較為低下的立場。 但當事人好像在意的是他認為他被指稱恐同是一種疾病? 但是依據一般脈絡,對於性傾向的過度強調,確實可能當成恐同的表現。 不過無論如何,這是板主或是檢舉人要禁止他人言論,所需要提供的強的理由。 而不該由板友去解釋為什麼自己沒有違反板規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20.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M.1435760469.A.F27.html

07/01 23:25, , 1F
利用「恐懼」二字誤導群眾認為反對同性戀者都出於無知
07/01 23:25, 1F

07/01 23:25, , 2F
以致於害怕和恐懼同性戀。-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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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3:27, , 3F
有上述認知,再配上版主提供人身攻擊的定義,滿合理吧
07/01 23:27, 3F
你認為星閃閃在知識尚有達到這個程度嘛XD 我是不認為啦,至少他的言論確實讓我覺得他在莫名的恐懼,不知道在恐懼啥鬼。 不過我認為板主對於人身攻擊定義有點詭異,因為很多都是我們在學術討論常用的手段。 ※ 編輯: uka123ily (36.231.20.98), 07/01/2015 23:30:53 ※ 編輯: uka123ily (36.231.20.98), 07/01/2015 23:36:12

07/01 23:37, , 4F
哈,我是不知道他怎麼想啦。至少我是反對這個詞…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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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3:37, , 5F
因為一個人笨,因為這種限制,所以說他不做思考嗎?
07/01 23:37, 5F
其實我覺得不思考比笨還糟糕,不過這跟可以不可以描述「不思考」是兩回事。 我會認為確實在主觀上合理的可以構成相信恐同這件事, 而被指稱恐同的惡意到底存在哪裡,這點或許必須要妥善說明。 因此關鍵還是在誹謗或侮辱的效果並沒有被妥善說明這件事情上。 ※ 編輯: uka123ily (36.231.20.98), 07/01/2015 23:47:16

07/01 23:42, , 6F
不懂你說的學術常用手段
07/01 23:42, 6F
例如被資助的立場本身就是一個學術倫理上的問題。 這種狀況下自然我們會對這類被資助的研究大打折扣,也是很嚴重的事情。 這時候我們不會說這是一種人身攻擊吧。 很多時候研究者的立場/特質/背景,都可能影響研究產出,而被提出來檢驗。 特別是這些研究對特定群體有很大的影響時,更需要謹慎的評估。 社會科學議題的研究常常會在意研究者背後是否有背後靈。 ※ 編輯: uka123ily (36.231.20.98), 07/01/2015 23:49:19 ※ 編輯: uka123ily (36.231.20.98), 07/01/2015 23:52:23

07/02 00:08, , 7F
針對星閃個人我不知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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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0:09, , 8F
但我不覺得整個討論我有表達任何恐懼同志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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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0:09, , 9F
不然換我去檢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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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比較衰,快去吧。 ※ 編輯: uka123ily (36.231.20.98), 07/02/2015 00:11:41

07/02 00:12, , 10F
我認為惡意就是因為這個詞指涉到無知。我的無知的”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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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0:12, , 11F
”是”知之為之”的那個,所以才扯到不思考。而且你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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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0:12, , 12F
同不思考比笨還糟,這樣還不夠有惡意嗎?另外他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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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0:12, , 13F
精神疾病”,大概也是這種點吧。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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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說一個小孩無知,會是一種惡意嘛? 無知可以是一種狀態的描述,不完全屬於價值判斷。 如果要說「無知」是一種行為者意圖貶低的行為,那你需要要有很強的理據佐證。 另外「恐同」不是一種精神疾病,這個不是常識嘛? 如果不是「疾病」的話,要怎麼形成被「貶低」的可能性? 不過說來,所謂「性傾向可以改變」之類的言論雖然也不帶髒字。 基於這類精神醫學病理化的主張早已被廢除,是不是可以檢舉這類主張的人? 我會同意恐同可以是一個貼標籤的行為,但處罰顯然不能直接套用人身攻擊處理。 但如果是用引戰或妨礙討論或許就可以處理。 ※ 編輯: uka123ily (36.231.20.98), 07/02/2015 00:21:43

07/02 00:17, , 14F
噢!你是想鞭說明不清的這程序本身,而不是怎麼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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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簡單,被講恐同會不爽,但不爽其實不關板主的事。 有些板友(包含我)認為目前理由的強度只能得到出當事人不爽的結論, 而無法處理到當事人實際上被貶低。 但黑雲就很衰,完全是掃到颱風尾。 ※ 編輯: uka123ily (36.231.20.98), 07/02/2015 00:25:21 ※ 編輯: uka123ily (36.231.20.98), 07/02/2015 00:26:47

07/02 00:26, , 15F
這就像罵人神經病一樣阿 很難理解嗎 你覺得我可以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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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0:27, , 16F
著診對手冊到路上"懷疑"人家是神經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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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0:27, , 17F
還"學術上"勒 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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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病」就是我認為所謂的意圖將對方病理化的標籤,可以成立喔。 ※ 編輯: uka123ily (36.231.20.98), 07/02/2015 00:30:37

07/02 00:28, , 18F
你要不要分析一下在馬路上指著別人說他是神經病有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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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0:29, , 19F
惡意? 我有拿診斷手冊喔!
07/02 00:29, 19F
我認為可以指著某人說恐同,不過前提是對方真的有符合恐同的特徵與脈絡。 也就是說行為者主觀上有合理的空間可以評估,而不是隨意的指稱。 因為恐同在同志議題的討論中會是被檢討的態度跟立場喔。 ※ 編輯: uka123ily (36.231.20.98), 07/02/2015 00:31:56 ※ 編輯: uka123ily (36.231.20.98), 07/02/2015 00:33:30

07/02 00:36, , 20F
你的立場應該也可以同意指著別人說神經病沒有惡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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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0:36, , 21F
喔 那你告訴我神經病究竟是什麼精神疾病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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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是拿著手冊合理懷疑別人是神經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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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那個人的行為真的符合大家認知中的神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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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真的是有某些生理心理的問題,我覺得就是一種事實描述。 但一般來說我們用神經病是說對方腦袋壞掉之類。

07/02 00:37, , 24F
你再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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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0:38, , 25F
唉...這樣穿插很難閱讀耶...整個情緒都亂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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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我們稱對方恐同,是指對方心理對同志的恐懼或排斥 描述對方的狀態是一種誹謗或是侮辱? 因此這很難跟腦袋壞掉羞辱他人的神經病用法相提並論。 兩者在脈絡上還是差蠻多的,當然黑雲被罵很顯然就是只是要攻擊對方。 至少我同意黑雲被罵會是一種人身攻擊。 ※ 編輯: uka123ily (36.231.20.98), 07/02/2015 00:44:41

07/02 00:49, , 26F
問題就在這啊 如果你覺得"恐同"本身並沒有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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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呀,我以為問題就一直在這裡,要如何釐清「惡意」耶。 ※ 編輯: uka123ily (36.231.20.98), 07/02/2015 00:51:22

07/02 00:51, , 27F
那怎麼會有人被攻擊 我如果今天說你很"夏天"你會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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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00:51, , 28F
得受污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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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04 則推文
還有 16 段內文
07/02 11:43, , 133F
我以為對同性有恐懼的人士都有交流的小圈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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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1:43, , 134F
論文就是散步仇恨言論,當然該被桶,若他認定不是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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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言論,就變成是你在毀損一個教授的名譽,換你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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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引用誰的論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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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1:44, , 137F
要被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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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透過教會請錢玉芬來告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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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玉芬講得跟你根本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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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玉芬是從那六個人,來談生命歷程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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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1:45, , 141F
你是斬釘截鐵的說同性戀可以被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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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必要,我只要讓板主水桶你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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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1:45, , 143F
哈哈,哭哭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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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1:45, , 144F
仇恨人士的嘴臉真令人嫌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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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winkle是個做假見證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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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1:46, , 146F
這樣的行為是不是恐同基督徒呢? 大家心裡都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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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1:49, , 147F
大家心裡都有答案,不就在呼喚民粹,就人用主觀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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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1:49, , 148F
感上的認知,而非建立在一個合理的客觀標準上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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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1:50, , 149F
你會認同ISIS在他們國家面對同性戀者時,也對民眾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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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1:50, , 150F
該怎麼處理他們,相信大家心裡都有答案?
07/02 11:50, 150F

07/02 12:08, , 151F
喔喔,原來startwinkle認同ISIS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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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2:08, , 152F
一切都變的好合理啊,基督徒為了恐懼同性戀恐懼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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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2:08, , 153F
加入了I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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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2:09, , 154F
你知道ISIS是伊斯蘭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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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2:09, , 155F
那以後我要改稱你為伊斯蘭教徒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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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2:16, , 156F
dark崩崩囉~ 哭暈在廁所裡面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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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2:18, , 157F
笑倒在廁所裡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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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2:19, , 158F
看到恐懼同性戀人士,為了迫害同性戀,連主都可以換人
07/02 12:19, 158F

07/02 12:20, , 159F
我猜大概是想說反正都做了假見證,就乾脆改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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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 12:20, , 160F
破罐子破摔,說不定會上阿拉的天堂
07/02 12:20, 160F

07/02 12:21, , 161F
看看這幾天推文 就知道誰崩潰囉~
07/02 12:21, 161F

07/02 12:21, , 162F
當然看得出來啊,四人小組嗎
07/02 12:21, 162F

07/02 12:22, , 163F
就這幾個在恐懼同性戀
07/02 12:22, 163F

07/02 12:22, , 164F
WFA恐
07/02 12:22, 164F

07/02 13:42, , 165F
四人小組?敢不敢賭雞排嘛
07/02 13:42, 165F
我認為錢玉芬不算是仇恨言論啦,只是被信仰沖昏頭, 不小心做了點不好的事,寫了篇有點怪的文章,這樣其實也不是壞人。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11.70), 07/02/2015 20:59:12

07/02 23:57, , 166F
你是真的不知道自己問題在哪對吧...
07/02 23:57, 166F
或許可以問,真的有所謂的我的問題? ※ 編輯: uka123ily (36.231.111.70), 07/03/2015 00:01:11

07/03 01:47, , 167F
賭啥? 整串討論串,恐同的就四個啊
07/03 01:47, 167F

07/03 01:48, , 168F
你說有超過四個嗎?
07/03 01:48, 168F

07/04 03:35, , 169F
那你很gay其實也不是貶抑詞啊
07/04 03:35, 169F

07/04 07:38, , 170F
你很gay那裡有問題?
07/04 07:38, 170F
文章代碼(AID): #1La_TLyd (NTU)
文章代碼(AID): #1La_TLyd (NT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