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腳踏車橫放

看板NTU作者 (呀?)時間9年前 (2014/10/06 10:02), 9年前編輯推噓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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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n791126 (E豬)》之銘言: : 我覺得就水源阿伯的視角來看 : 他要怎麼知道 : 1.今天是你先橫停腳踏車 造成別人的不方便 腳踏車要外停一點 : 2.還是別人腳踏車本來就外停 然後你是取巧後來才橫塞進去? : 我想一般這種狀況會直覺這台少數橫停的腳踏車就是罪魁禍首吧? : 當然 就相關法規 也許你橫停的行為 並還沒有算是違規 : 但我覺得橫停這一定要加入新的違規項目 : 因為我相信如果不制止橫停腳踏車 : 以後的腳踏車位只會更難停 (自己想像一下以後要再縱錯的腳踏車陣裡停車) : 就還沒規定的現階段 : 橫停腳踏車 就是個取巧求方便的暫時停車 : 如果因此而被拖吊 也不要有太太的怨言 : 畢竟 對單一停車者可能只是自己求方便 : 了不起輕微影響也停在附近的自行車主人 : 可是對於每天辛苦忙於拖違停的水源阿北 : 他們面對是整體維繫全校內的交通秩序整潔 以及全校師生抱怨壓力 : 所以遇到違停、潛在可能有機會影響校內交通的因子 他們就會排除 : 總之 : 請大家要有公德心 多為別人著想一下 : 以後停腳踏車 如果沒有位子 就真的跑遠一些停 利人也利己 : P.S 水源阿北拖吊很辛苦 我覺得要批評他們衝業績很不好 : 誰會想要一天搬幾百台踏車啊 是當作興趣還是練身體嗎?XD : 要知道 平常在學校的交通停車環境 : 都是阿北們 努力拖違停 排除無人廢棄車 幫大家騰出來的空間 : 適當的建議很好 但惡意的謾罵就是真的有點太超過 P.S的部分有理,但是前面不太認同。 水源應該算是行政機關(應該啦),也有進行處分的行為(拖吊), 但是這個處分不是因為寫在規定上的原因(原原PO停在格子內)。 現在面對的是「A造成B還是B造成A」的問題,在無法確定是前者還是後者的情況下 我認為其實應該要從寬而不是從嚴,然後透過後續宣導或是規章的修訂去調整。 不然在面對不確定可能性的情況下,會有無限上綱的可能。 也衍伸出一個問題:今天水源看你腳踏車是斜停在格子內要不要拖吊? (如果邏輯有錯請多多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4.17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TU/M.1412560954.A.6BF.html ※ 編輯: a10199228 (140.112.4.176), 10/06/2014 10:05:48

10/06 11:11, , 1F
跟水源談什麼邏輯?
10/06 11:11, 1F

10/06 11:35, , 2F
偏要推
10/06 11:35, 2F

10/06 11:35, , 3F
1樓跟水源有仇嗎
10/06 11:35, 3F

10/06 11:38, , 4F
1樓常被拖齁
10/06 11:38, 4F

10/06 13:35, , 5F
一樓帶風向失敗
10/06 13:35, 5F

10/06 16:25, , 6F
推這篇
10/06 16:25,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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