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緊急] 研究生們自己的薪水自己救!

看板NTU作者 (季風)時間10年前 (2014/05/20 04:25),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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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TUnion (台灣大學工會)》之銘言: : 請研究生助理們告訴教育部,我是勞工!我要加薪!我要勞健保與勞退! : http://0rz.tw/7Yq8Q : 各位同學大家好,我們是國立臺灣大學工會,相信許多研究生朋友們最近都 : 有收到一封來自所辦或校方寄來的「關於兼任助理定位等意見調查」信件,這封 : 信是教育部發給全國大學的師生意見調查,然而其中教育部的附件二有許多說明 : 資料都是在誤導,工會在此作澄清說明。我先說結論,教育部現在就是要把所有 : 這些兼任助理說成是「學習」不是「工作」,這樣就可以規避所有保險成本,而 : 且還可以任意砍薪。我們研究生工作的薪水已經停滯教育30年了,30年前就是3000 : 元,現在還是3000元,如果現在不寫下你的不滿,那我們就真的沒有機會爭取調 : 薪與勞健保了,請大家在意見調查中大聲說出你的不滿,告訴教育部我們要勞健 : 保勞退還有調薪!此事攸關的是全台灣研究生的待遇,自己的薪水自己爭! 那個問卷全部申論題,看了就不太想寫, 但身為趕報告的研究生,填個這份問卷突然很舒壓XD 台大工會粉專有提供了問卷填答範本 http://0rz.tw/c6Tnh 但是草案部分太簡短,小的提供我的寫法: 四、在您閱讀過教育部「大專校院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草 案)(請詳閱附件1),您的建議事項是: (一)第一條修正建議: 1. 怕學校會亂改助理名稱規避法令,應該還要加上勞工身分並不以此為限,仍應以有無 從屬性為實質認定,「包括兼任研究助理、兼任教學助理、兼任研究計畫臨時工」後面再 加上「工讀生及其他不限名稱之相類似助理工作者。」 2. 有些人有助理名目但純領錢不用工作,就不是本原則要規範的對象,要排除出去,應 新增:「又其他純粹為學習行為而不具有從屬性者,不適用之。」 3. 研究計畫也要定義 (二)反對第四條: 這條非常有問題!! 如果畢業條件不算在內,那以後系所把助理變成畢業條件或以「服務 課/教學實習課」課程化規避教育部的處理原則,這條如果通過,根本是強制勞動。 (三) 第十條修正建議: 1. 除了贊成勞動部意見外,還要顧及沒有工會學校的助理(勞工身分)參與方式, 無工會者,應有一定比例之兼任助理代表參與 2. 所謂的「爭議」,除了時間和錢,也要包含對身分定性之歧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1.74.3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TU/M.1400531108.A.AB2.html

05/20 15:09, , 1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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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9:15,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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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23:52, , 3F
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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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UcYago (N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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