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修正/板務建議

看板NTU作者 (安歐森)時間11年前 (2014/04/04 01:38), 11年前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最近大家想修公投法 所以現在我覺得我們也來討論一下 現行板規有沒有惡法或是太嚴格太寬鬆需要修正的 ---開放回文討論,太廢的無內容我刪 以下有幾個我一直想改的 如果大家沒什麼意見我就會新增條文寫清楚 一。關於[徵才]文 通常有幾種 1. 校內工讀 ----可以PO 2. 校外公司工讀/實習 ----收文摘 3. 校外公司的校園徵才說明會 ---可以PO 4. 校友公司公司在校內舉辦徵才說明會 ---可以PO 比較有爭議是第四種 因為我看來既然你是校友 你就跟現在的台大板沒有關係 校友身分沒辦法使你的第三方營利公司的立場消失 有沒有需要修正的地方 集思廣益 二。關於板規13條 13.禁止發表討噓、引戰或鬧板之文章。 與其他板友意見不同也請私信解決勿發文或推文攻擊、引戰。 違反者給予水桶兩周處分,文章刪除或是酌情劣退。 討噓文:板主認定為刻意且惡意引起板友噓文者,得認定為討噓文。 引戰文:文章裡使用挑釁、輕視等方式刻意引發筆戰,得認定為引戰文。 鬧板文:文章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且明顯為惡意者,得認定為鬧板文。 不適合在本板發表、或是有更適合板面之文章。 不具公共討論價值或內容。 明顯為衝文章數而亂發文章者。 使用分身來干擾看板秩序者。 一星期內於ptt內其他三個板以上發出相同或類似內容之文章。 一個月內在NTU板發出超過兩次相近內容之文章。 文章有不實或謊報等欺瞞其他板友之內容。 文章有輕視或敵視板友等會引起板面爭執之內容。 其他未列舉但板主認知已影響看板秩序之情況。 這有人可以想出比較好的判定方式的話 也歡迎討論 以上 除了我這兩個想改的地方 其他板務內容 都歡迎回文討論 特別開放這篇可以回文 但回廢文我會刪掉 -- ◢▇ ◥◣ ╦ ╔═╗ ╔╦╗ ▇▍▂▄ ◢█◤ ▂▄▅▅▆█▍ ║ ╠═╣ ║║║ ▄▅▆▇████◤ ◥██◤ ̄ ▂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18.15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TU/M.1396546683.A.B62.html

04/04 01:50, , 1F
推推
04/04 01:50, 1F

04/05 11:19, , 2F
04/05 11:19, 2F

04/05 16:15, , 3F
徴才文,為什麼第三種ok,第四種有爭議?同為徴才說明會不是嗎
04/05 16:15, 3F
這是一開始的 這個徵才文討論可以參照回文喔 算是有結果了 現在比較想看有沒有人想改版規13條 ※ 編輯: IAmAwesome (203.73.85.83), 04/05/2014 19:28:26
文章代碼(AID): #1JFPnxjY (N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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