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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公告] 板規修正/板務建議
共 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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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始末是. 你PO第一篇 所以我以你是營利公司為由收文摘. 接著你回信問我 如果是改徵實習生呢? 可以PO文嗎. 我還沒回答你 你就馬上又發了. 所以因為你默認你是營利公司 -->根據一開始你的回應. 你從頭到尾也沒說你是在學生. 這太模糊了 而且你第二篇那個 我沒看仔細所以為只是把第一篇的有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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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舊有版規. 二、【買賣文管理原則】. (1) 買賣、合購、租屋、家教、工讀、交換之類有金錢交易的文章,. 有發文需求或尋找相關資訊的板友,請移駕到NTU_Goodlife板。. (2) 揪團、贈送、徵人、問券、遺失、網宣等文不在此限,兩個板都可以發文。. 如發表(1)類別之文章將直接刪除。由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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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大家想修公投法 所以現在我覺得我們也來討論一下. 現行板規有沒有惡法或是太嚴格太寬鬆需要修正的 ---開放回文討論,太廢的無內容我刪. 以下有幾個我一直想改的 如果大家沒什麼意見我就會新增條文寫清楚. 一。關於[徵才]文. 通常有幾種. 1. 校內工讀 ----可以PO. 2. 校外公司工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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