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遺失] 男七洗澡間隱私權

看板NTU作者 (黑雲)時間12年前 (2013/11/29 13:42), 編輯推噓0(19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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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前面那篇輕鬆的文章似乎造成許多人無法理解,深切檢討後我決定換個說法,讓無法 理解的板友知道,我在表達得是個很嚴肅認真的問題。 當然礙於我的表達可能仍然會有人不能理解,還請多多包涵。 -- 「禁止異性進出宿舍」是現有規範,但是不代表它就合理; 正如「同性戀不得結婚」是現有規範,仍然被大眾所檢討。 -- 經過檢討後,我們發現支持「同性戀不得結婚」的人,除了我就是不喜歡以外(或者神就 是不喜歡)並無法證明同性戀婚姻的合法化會造成任何實質弊害。 同樣地,前篇文章的壹個用意就是指出,原PO在指責他隔壁的女同學,也就是認為應該要 繼續貫徹「禁止異性進出宿舍」這項規範的時候,他只是表達自己對於有人違反規範的不 滿。 用他的話說就是:「只是想請那位女生自重而已。」 然而支持「同性戀不得結婚」的人也可以說,請你們這些同性戀自重--很明顯任何人都 可以看出來,這樣的論述經不起嚴格檢驗。 以此為前提,才會有前篇文章進而討論「規範」本身的意義。 -- 通常來說,規範的用意在落實秩序,因為我們相信維持某種秩序社會將更會美好。 可是所謂樹大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癡,規範多了總是會有些粗製濫造的內容,例如前面 所舉例的「同性戀不得結婚」 於是規範須要修改,可是在修改的時候很多人等不及於是想要衝撞體制,在衝撞的過程往 往會受到許多「反動立場」者的妨礙。 反動者因為安於現狀,想要捍衛在現況下自己所擁有的利益,或者避免更動後自己可能面 臨的弊害,於是不願意支持對規範進行修正。 -- 在這個例子中,現況存在的利益僅僅是保護那「我就是不喜歡」的心,這在同性戀的例子 中已經討論過,並不能構成理由。 於是反過來設想原PO可能面臨的弊害是什麼呢? 可能有兩個,就是他也無法帶女生進入男宿舍,規範修正後的未來,他只能看著別人都有 女伴自己卻沒有。 另一個則是他是個嚴格遵守規範的人,他以此為傲雖然他內心深處並不想要遵守,當有人 打破規範的時候,他這個「認真遵守規範」的價值就遭到了剝奪。 這也就是前篇文章的重點,除非他因為遵守規範導致了他損失(無法去女生宿舍洗澡,或 者帶女朋友回來洗澡)否則抱持著「認真遵守規範」的價值,其實是荒謬沒有意義的想法 -- 額外補充,如果有人認為「禁止異性進出宿舍」是為了保護舍胞,我希望你們好好檢討為 什麼自己卻不能接受「同性戀不得結婚」是為了防治愛滋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6.37

11/29 13:45, , 1F
你前題忘了其他的可能性:例如我是男生但我不想讓異性侵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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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空間或被騷擾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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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3:47, , 3F
如果洗完澡看見異性在浴室,我一定覺得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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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忽略,只是把它和「我就是不喜歡」歸為同類,畢竟看到同性親密就不舒服的人, 現在被稱為恐同症,沒人想要顧慮他們的不舒服。 換句話說,只有「我一定覺得不舒服」的論述效力並不足夠。

11/29 13:52, , 4F
你在說甚麼?我說的是你提出的兩個可能性,我說的對異性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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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難道當男生進女生浴室,女生也不能以不舒服趕他出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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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3:54, , 6F
把兩個議題放在一起講,神邏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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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何不同之處?

11/29 14:02, , 7F
樓樓上,所以這就是所謂無法進入女宿洗澡無誤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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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4:06, , 8F
不對,我說的外於這兩種可能性(損失)的另一種是我不想讓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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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4:07, , 9F
在我洗澡出來心理或生理上的侵犯,但我不想去女宿洗澡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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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4:09, , 10F
這篇似乎認為男生就一定很享受被異性看的感覺,我就不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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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4:10, , 11F
所以也有一種損失是不想看到同性戀者牽手擁抱喇舌造成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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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生理上的傷害,反正也沒有想跟同性做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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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說的同志例子跟已經有規範男宿女宿的情況不同,他今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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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去aniki或三溫暖看到,而是在自己的宿舍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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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認為在自己宿舍感到的不舒服比較嚴重?

11/29 14:23, , 15F
你這樣講完全不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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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不能結婚是因為我們找不出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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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男生不能進去女生宿舍是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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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說法等於間接承認女生是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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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我們真的要求平等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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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4:26, , 20F
本來就不能讓女生來男宿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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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4:27, , 21F
簡單來說 這兩種情況根本就不能類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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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已經舉了愛滋病的例子嗎?

11/29 14:35, , 22F
禁止異性進出有時候是為了隱私的利益考量 可以跟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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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4:36, , 23F
可以跟同性戀比嗎?
11/29 14:36, 23F

11/29 14:36, , 24F
最後一段我該檢討啥 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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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4:36, , 25F
禁止異性進出宿舍不只是現有規範 是當初這棟宿舍設計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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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4:37, , 26F
是給男性使用 公平的原則下 也有女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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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一起住才叫公平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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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4:37, , 28F
那我建議一房四床 男女各半 腋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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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澡的時候允許隔壁有男生,卻不允許有女生,這是哪門子的「隱私」...... 「同性戀不得結婚不只是現有規範,當初上帝創造世界就是給異性戀使用,公平原則下, 異性戀也不可以和同性結婚啊」 你可以想想這句話合不合理。

11/29 14:46, , 29F
你想討論現有規範合不合理 被質疑又跑回原文 其實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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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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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4:48, , 31F
你那句話我不需要判斷合不合理 因為沒有人確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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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他們愉悅的方式 只是我不清楚 可能雙頭龍或是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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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4:49, , 33F
我著重的點是 宿舍給男生使用是當初的使用目的 和規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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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意義的不同 同性戀入上所述要怎麼類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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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58 則推文
還有 6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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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原原PO應該去思考的是:為什麼自己會感到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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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存在男女分宿?這種區分有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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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最後強調的是,假如他能夠認知到這個規範本身並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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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那麼縱使他自己不會跑到女宿去,也不需要去譴責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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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宿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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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對個別規範的檢討過程。但回到抽象的層次,針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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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規範體系有無必要存在的問題,答案依然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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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1:51, , 100F
這是整體層次思考和個別規範層次思考的區分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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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2:16, , 101F
至於如果他不願意去思考這些,那麼背後原因確實可能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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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言安於現狀以符合自身利益或不願面對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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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分男女廁 ,這種區分有沒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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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2:19, , 104F
這就會是一值得譴責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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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2:20, , 105F
如果她能夠認知到這個規範本身並不正確,縱使她不會跑進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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廁,也不會譴責跑進女廁的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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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2:23, , 107F
如果她不願意思考這些,那麼背後可能是她安於現狀以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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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利益或不願面對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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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2:24, , 109F
是的,確實如此。我並不認為男生進女廁上廁所值得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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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2:24, , 110F
這就會是一值得譴責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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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2:25, , 111F
試問值得譴責之處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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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2:27, , 112F
我都有重新打一遍的... 你回得太快斷開了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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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2:30, , 113F
我的問句是接在男生進女廁那一句的下面,不是回應您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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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2:30, , 114F
所以以後台大都不要分男宿女宿 男廁女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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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2:30, , 115F
那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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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讓您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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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2:34, , 117F
這個...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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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2:45, , 118F
「樹大有枯枝, 人多有白痴. 男女廁這種規範『高達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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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22:45, , 119F
是粗製濫造的內容」 我想我都沒有什麼好說的...
11/29 22:45, 119F

11/30 00:30, , 120F
哪來那麼多廢話blablablabla,女生在男宿舍洗澡想必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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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00:30, , 121F
圖個方便,有的人選責無視,有的人覺得沒差,啊就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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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00:30, , 122F
有人覺得不舒服就對了????
11/30 00:30, 122F
可以覺得不舒服啊,但這和要如何規範是兩回事

11/30 04:24, , 123F
原原po好像沒有提到要規範??
11/30 04:24, 123F
最好沒有...

11/30 14:58, , 124F
痾....很明顯沒有啊???
11/30 14:58, 124F
他要的不就是希望那個女的自重,遵守「現有」的規範... ※ 編輯: a5378623 來自: 140.112.218.81 (11/30 16:59)

11/30 17:37, , 125F
ok,got it. 但還是不認同妳的觀點
11/30 17:37, 125F

12/01 01:58, , 126F
偽善慣了,就只能有立場而沒有分析,誰說禮教與規範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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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1:59, , 127F
吃人的...總是人~~
12/01 01:59, 127F

12/01 10:22, , 128F
不要關於性別的任何議題就扯同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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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11:45, , 129F
你前一篇真的蠻爛的 有夠難懂= =
12/01 11:45, 129F
文章代碼(AID): #1Ic2bMJG (N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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