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98年度台北市鳳凰志工招募計劃

看板NTU-Archery作者 (女子高校射箭教練)時間16年前 (2009/08/14 15:0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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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EMS 看板] 作者: dhong (咚咚) 看板: EMS 標題: 98年度台北市鳳凰志工招募計劃 時間: Sun Aug 2 10:01:49 2009 ㄧ、鳳凰志工隊成立之目的如下: (一)駐點於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指定之分隊(現階段為:雙園、復興、中崙、建成分隊), 執行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派遣(隨車)救護協勤勤務。 (二)協助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局本部及各救災救護大隊之救災救護演練、政令宣導勤務 及活動。 (三)協助臺北市消防局舉辦各項到院前緊急救護技術之推廣工作。 (四)在臺北市消防局同意及指導下與各防災及醫護單位之聯繫與支援及協助工作。 (五)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核准之其它主管單位交付之災難救護相關工作。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三、面試時間:98年10月4晚上19:00至21:00。 四、面試地點:地點另行通知。 五、召募名額:預定30人。 六、上課時間:10月24日起至11月8日每個星期六、日(08:00-17:00)共計48小時(包括志工應有的角色與任務二小時、社會資源與志願服務二小時)。 七、分隊見習:98年12月1日起至99年2月28日止(由資深學長帶班教導)。 八、召募對象: (一)20歲以上、40歲以下之身心健康中華民國國民。 (二)設籍並居住本市且未參加其他義勇或民防組織者。 (三)高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四)具有助人熱忱與服務志趣,且願提供餘時參與救護及其相關工作者。 (五)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責或感訓處分之裁決確定者,但因過失犯罪者, 不在此限。 九、召募流程: (一)填妥報名表後,以電子郵件報名: lhw5075@ms77.url.com.tw 、 kueihsien@gmail.com 、 ac01985938@anet.net.tw) (二)相關文件審核通過人員,採E-MAIL及電話通知參與面試: (三)面試會談項目: 1.觀念溝通。 2.自我表達。 3.加入鳳凰志工原因(以文字敘述)。 4.面談後以E-MAIL各別通知,錄取者接受第一階段課程訓練。 (四)召募人員如已有初級或以上之救護技術員資格,仍應於參予 11/8之筆試及術科測驗,合格後共同接受分隊緊急救護見習 課程【3個月】,考核通過後,使得正式納入編組。 十:受訓流程: (一)EMTI(初級急救技術員)訓練課程。 (二)經期末考試及考評合格後,安排救護車實習三個月 (每周一次,每次為19:00~22:00)。 (三)經期末考試及考評合格後發予EMTI結訓證明。 (四)經期末考試及考評合格後,申請加入義消編制,並安排至指定分隊正式參與協勤 工作。 (五)參與分隊協勤任務派遣一年期滿後發予EMTI合格証明。 十一:受訓注意事項: (一)受訓期間不得曠課,請假時數不得超過八小時。 (二)受訓學員任意曠課,即刻退訓,不得異議。 (三)受訓學員請尊重授課講師及帶班學長領導。 (四)受訓學員態度及行為不佳者查證屬實即刻退訓,不得異議。 (五)受訓學員請注意自我服裝儀容(一律著長褲,不得穿涼鞋)。 (六)受訓學員平時上課表現,列為結訓總成績考核重點。 十二:見習流程:受訓人員訓練課程結束後,筆試及術科及格者,填具切結書【附件1】,方可參與分隊緊急救護見習課程,見習滿3個月,考核通過者【附件2】,納編為義消並參加新進義勇消防人員基本訓練及專業訓練。 十三:服勤總則: (一)編列分配為隸屬各消防分隊鳳凰志工人員,每週須在隸屬消防分隊協勤三小時 以上。 (二)鳳凰志工人員服勤時段為每日下午十九時至二十二時。 == http://www.tfd.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57&menu_id=51 == 以上 -- 俗語說: 你只需要一分鐘注意到一個人 一小時讓你喜歡上他 一天讓你愛上他 但是你需要花上一生將他遺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50.38.118

08/02 13:46,
應該把 "設籍並居住" 一起上色+閃爍
08/02 13:46

08/02 19:39,
一點都不浮濫的招募制度 讚
08/02 19:39

08/02 19:42,
打咚咚@@
08/02 19:42

08/03 09:17,
我想參加 爆設籍 唉唉!!
08/03 09:17

08/03 13:57,
我住北市 可是我沒有設籍呀orz
08/03 13:57

08/03 21:51,
全部都符合 但是爆不想參加.. XD
08/03 21:51

08/04 19:45,
全部都符合 但是爆當時在學校
08/04 19:45

08/04 20:32,
爆...設籍跟居住地
08/04 20:32

08/04 20:34,
爆~好麻煩的程序
08/04 20:34

08/04 21:54,
全部都符合 但是投靠北縣去
08/04 21:54

08/04 22:22,
All match不過時間Orz
08/04 22:22

08/04 22:59,
我也覺得很煩...所以人一直招不滿
08/04 22:59

08/05 23:38,
還要寫作文...orz
08/05 23:38

08/07 11:08,
有沒有假志工真警消願意嘗試~
08/07 11:08

08/08 22:23,
為什麼要設籍?我也是爆設籍 \= =/
08/08 22:23

08/08 22:30,
所以沒有設籍的只能到北縣協勤嚕?
08/08 22:30

08/09 00:54,
其實,只要是編入義消的志工,
08/09 00:54

08/09 00:54,
都要設籍....
08/09 00:54

08/09 01:36,
據我所知 有些縣市的志工不用設籍XD
08/09 01:36

08/10 23:59,
請問這個是取得EMT1,並且免費嗎?
08/10 23:5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85

08/15 19:25, , 1F
報名截止日期更改為9/15!!
08/15 19:25, 1F
文章代碼(AID): #1AXGnmnm (NTU-Arch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