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愛娥老師要出手了耶 ^^ 期待

看板NTPU-LCLS91作者 (麝香貓屎咖啡)時間19年前 (2004/10/12 02:14), 編輯推噓2(200)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7/7 (看更多)
愛娥反對的原因主要是因為 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下就承認大法官有此一強大權限是不適宜的, 愛娥很堅持這個, 要是說不出一套道理就什麼都不用談了。 ( 如果我國有應該早規定在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吧? 人家真調條例至少是立法院通過的。 ) 今天就算可以有那把刀,但也沒說一定要用, 我想在這個觀點上愛娥跟顏厥安的立場應該一致。 更重要的是, 是否有必要為了這次的事件承認(創設)此一權力? 它的具體內容如何? 何謂所謂急迫必要情形? 急速處分的內涵與界限在德國可能都還不是很明確, 罔論我國對其陌生的程度。 大法官如果單純在政治、輿論壓力下草率承認此一權限, 將來一定問題一堆, 無論哪一政黨勢必見獵心喜, 動不動就要大法官發動急速處分, 拖多久算多久, 就算後來駁回聲請, 審理急速處分的時間是不是也壓縮到本案的審理? 不過這些也應該就是舉行這次辯論所要弄清楚的對象吧! -- 我們可是健康、優秀的不良少年, 豈能被中了毒癮的病夫踩在腳下! AKIRA~金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231.55

192.192.35.254 10/12, , 1F
顏厥安老師不是這樣認為吧
192.192.35.254 10/12, 1F

140.109.231.55 10/12, , 2F
歹勢...那是我弄錯了
140.109.231.55 10/12, 2F
文章代碼(AID): #11Qiro7o (NTPU-LCLS91)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1Qiro7o (NTPU-LCLS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