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版規一版主的解答

看板NSwitch作者 (就叫皮優達克吧...)時間16年前 (2008/05/17 00:12), 編輯推噓19(21241)
留言64則, 2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 引述《piyoduck (就叫皮優達克吧...)》之銘言: : 板主您好: : 對於貴版的版規 1. 不得修改wii的名稱 違者水桶三天 : 這條規定我覺得太過嚴重,我想若是違規的話應該事先警告給他時限修改 : 逾時才以水桶處罰。 : 當然也可以另外附加故意者的直接處罰條款或是三振條款,條款也可以比三天更加重罰 : 來遏止此情事的發生。 : 因為我覺得這條對於真的無心的朋友處罰太過,若是他剛好只有有限時間來玩wii : 遇到問題上來版上討論,被處罰的話,恐怕也傷害到這些朋友問問題玩遊戲的權益 : 所以懇請版主針對此情事好好思考,處理改進。 : 我想還是有些板友不能接受這樣的規定,雖然不一定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但是對於 : 板上眾多的朋友,還是需要您來審慎評估一下才是!!! : 若是版主對於我的意見有疑問,也可以寄信來告訴我互相討論 : Piyoduck 皮優達克 我大概上是採取上述的方法沒錯 我看到這種文 通常會先留點時間讓發文者看到板友推文指證之後修改 或者是我自己丟水球推文之類的 大部分時間這些人根本就是發了文就跑 兩三天不上站 我就算寄信也根本抓不到人來編輯文章 像這次處罰的原PO 也是發了一段時間板友也好幾個推文了都還沒修改 我才採取水桶處置 而且比起劣退 我想禁言三天只是個小懲罰 我這樣的處置跟想法能接受嗎? 本信件歡迎公開 因為我不想在大費唇舌去跟板上的人戰 我每次要水桶之前都會考慮再三 為的就是不做到濫罰 既然連水桶三天都嫌重 那警告不就是指名道姓的人身攻擊嗎? 不這樣根本就沒意義 by limitex 板主大致上也是採用先等待事主PO完後 若是一段時間不改即處罰制 所以對於PO完後遲遲沒修改的板友才水桶。其實也可以像其他大板一樣修改它的 Title提醒原PO錯了,不過由於有人是PO了就跑,所以這只是我的一點小意見而已。 至於這板我自從它一年多前開板時我就已經在這裡了,機子也是自己趁實習坐船到日本 買回來的。我不是第一天經過這裡,但我也沒時間跟心力時時參與版規的制定與變更。 只是這裡的排它性的程度,有時候真是令人感到稍稍的不舒服與反感。 不過wii板還是得回歸wii板的功能 我是沒意見的,今天我個人是覺得這條法規有點不妥才出來表示點意見,對於跟N板友的 唇槍舌戰我認為是辯論的一部份,無傷雙方感情。有人說我詭辯........ 你三國志玩太多了嗎? 我是念生物的,也沒有參加過任何辯論性活動,並沒學這種東西。文中我也沒對被水桶 的原PO有任何的袒護。 板主的解釋在這篇文章得以見到他執法的標準,我是覺得事先警 告不算是人身攻擊啦,是勸導作用。但是板主的作法已經是中立了, 我也肯定板主這樣的作法 這件事對我到此為止,我只是往前站了點。 對於那些被騙進來的板友 真是不好意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8.54

05/17 00:18, , 1F
推一下,管理階層不好當,思考角度和一般使用者本來就不一樣
05/17 00:18, 1F

05/17 00:18, , 2F
總之繼續支持limitex大大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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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00:19, , 3F
推limitex!
05/17 00:19, 3F

05/17 00:31, , 4F
打Wii和wii算一樣嗎? 版規寫的是Wii歐...
05/17 00:31, 4F

05/17 00:36, , 5F
你按/搜尋打Wii和wii請問出來的結果一不一樣?
05/17 00:36, 5F

05/17 00:41, , 6F
但是版規就這樣寫啊? 加個但書也沒多麻煩吧?
05/17 00:41, 6F

05/17 00:58, , 7F
大推版主尊重電玩商標姓名權的態度
05/17 00:58, 7F

05/17 00:59, , 8F
建議違反大小寫的也一律處罰,包含推文
05/17 00:59, 8F

05/17 00:59, , 9F
任社取Wii絕對有深意的,不容他人污衊混淆
05/17 00:59, 9F

05/17 01:26, , 10F
在版上搜尋Wii跟wii的結果是一樣的....
05/17 01:26, 10F

05/17 01:32, , 11F
強烈取締這種東西有意義嗎.......怎有人還是如此偏激
05/17 01:32, 11F

05/17 01:33, , 12F
如果照你說這樣做 這叫做恐怖統治了吧
05/17 01:33, 12F

05/17 01:33, , 13F
玩大小寫的人真有趣耶
05/17 01:33, 13F

05/17 01:37, , 14F
我覺得他是在反諷版規要求「完全正確的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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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01:39, , 15F
XD 那我會錯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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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01:58, , 16F
才一個小時就馬上水桶,你叫人家哪來的時間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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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02:28, , 17F
我搜尋打wi一樣可以搜尋到所有Wii wii win W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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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02:28, , 18F
沒必要為了一個每上站三次就發一篇問題文的人一直引發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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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02:29, , 19F
任社的規定就是一大寫兩小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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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02:29, , 20F
為什麼有人連尊重商標姓名權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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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02:32, , 21F
也不是只有打錯名字這個問題,在這裡好像只要稍微說錯話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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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02:33, , 22F
會被玩家罵得要死,給人感覺就是排外性很強,很難參與討論
05/17 02:33, 22F

05/17 02:36, , 23F
希望版主一輩子都不要打錯字 不管那篇文章原po什麼情況
05/17 02:36, 23F

05/17 02:37, , 24F
你的版規 就是針對所有會打錯字的人
05/17 02:37, 24F

05/17 02:52, , 25F
那為什麼要打錯字 發文前都不檢查 隨便發了文就不理??還是
05/17 02:52, 25F

05/17 02:54, , 26F
板規不重要 反正發文發現打錯再改就好 發文就要對自己行為
05/17 02:54, 26F

05/17 02:55, , 27F
負責到底 如果隨便 大家都打錯字 只會造成版主困擾而已
05/17 02:55, 27F

05/17 03:02, , 28F
我覺得不是說打錯字而已 他是打錯"關鍵字"這才是重點吧
05/17 03:02, 28F

05/17 03:03, , 29F
你內文敘述打錯一兩個字不要說水桶 搞不好還沒人發現咧
05/17 03:03, 29F

05/17 03:03, , 30F
但這個版版名就叫Wii 你都找得到進來還打錯 有點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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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08:37, , 31F
這裡排外?我怎麼一點都不覺得?認真點就好啦
05/17 08:37, 31F

05/17 08:38, , 32F
支持容忍打錯字的人我實在不懂到底在想啥......orz
05/17 08:38, 32F

05/17 09:34, , 33F
挑wii大小寫應該不必要吧,又不是寫java,當作寫c就好了
05/17 09:34, 33F

05/17 12:22, , 34F
第一個i都打下去了 怎麼會打成n 這很明顯不是筆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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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12:25, , 35F
一個版要有好的資訊 通常不是那些發問的人造成的 ...
05/17 12:25, 35F

05/17 12:26, , 36F
一個版假如都充斥不專業的文章 那專業的人只要指正就沒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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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12:28, , 37F
間 做些有營養的文章了 (這也是專業討論版與一般版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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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13:03, , 38F
本來就不是很嚴重的事,何必講的義憤填膺的?
05/17 13:03, 38F

05/17 13:05, , 39F
那遊戲要不要也正名?不是也有人說他看不懂什麼叫馬車?
05/17 13:05, 39F

05/17 13:08, , 40F
看本文那位也不像來亂的,何必質疑他打錯字心態可議?
05/17 13:08, 40F

05/17 13:13, , 41F
才三天又不是很重的處罰...
05/17 13:13, 41F

05/17 17:40, , 42F
所以按y大的說法 看起來不像來亂的版規就可直接赦免?
05/17 17:40, 42F

05/17 17:46, , 43F
刪除就好了,何必這樣?巴哈都是直接刪除的
05/17 17:46, 43F

05/17 17:49, , 44F
那等於版主是直接忽視版規 那樣的行為才該去質疑吧
05/17 17:49, 44F

05/17 17:56, , 45F
我只覺得不用搞的這麼偏激啦,很多方面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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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17:58, , 46F
其實說偏激也還好吧 版主的作法完全照版規一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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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17:58, , 47F
至於版規一,確實有些嚴格,但不至於到「不妥」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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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18:32, , 48F
版規一也是版主從去年七月自己定的啊 我有兩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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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18:33, , 49F
第一舉出其他三個版以上有相同版規 證明其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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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18:33, , 50F
第二 就是來辦投票 這樣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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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18:34, , 51F
所以新加坡法律要禁吃口香糖還得要有三個以上的國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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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18:34, , 52F
禁止才可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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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18:35, , 53F
投票也好 省得一堆人見獵心喜
05/17 18:35, 53F

05/18 03:31, , 54F
對於板規和板務的處理 某方面會有職責問題 我覺得很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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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03:32, , 55F
但有必要因為被反駁就拿進板畫面來酸人嗎........
05/18 03:32, 55F

05/18 03:32, , 56F
看了進板只覺得酸人成份佔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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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0:46, , 57F
....因為有很多人都沒習慣看板規 這樣比較顯眼吧
05/18 10:46, 57F

05/18 11:55, , 58F
我覺得劣退比水桶3天嚴重多了...
05/18 11:55, 58F

05/18 14:20, , 59F
舉新加坡實在很有趣 明明很多人抱怨他是獨裁國家....
05/18 14:20, 59F

05/18 14:21, , 60F
辦投票不會比較公平 潛水的可以灌票
05/18 14:21, 60F

05/18 14:22, , 61F
講難聽一點 被某些版眾排斥的我也可以投 (笑)
05/18 14:22, 61F

05/18 14:33, , 62F
先看板規再PO文有這麼困難嗎?!
05/18 14:33, 62F

05/18 14:35, , 63F
不合理之處可以先跟板主討論 若是每次事情發生後才再討論
05/18 14:35, 63F

05/18 14:35, , 64F
不就天天放馬後炮!
05/18 14:35, 64F
文章代碼(AID): #18BR9PBi (NSwitch)
文章代碼(AID): #18BR9PBi (NSwit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