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菩提樹學運 主訴討論

看板NSYSU作者 (平林新月)時間13年前 (2011/01/07 15:15), 編輯推噓26(3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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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erubangel (Let's Surf!)》之銘言: : 我有一些個人想法提供給主揪學弟跟大家參考跟討論。 : 訴求部分:「主訴太多」反而會模糊焦點。 : 我建議大家從「廢止車管會不法拖車」著手, : 中山車管會不隸屬任何執法單位,沒有任何法理支持其罰金及執法權力。 : (這點有沒有思辯學弟妹幫忙找一下條文) 大學法第 1 條 大學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 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 : 我們的籌碼是媒體報導的那段錄影, : 以侵佔手機、鎖車等方式意圖達到車管會目的,需要當事者同意。 : 可以寄存證信函保留法律追訴權,以達到談判籌碼。 有沒有人覺得學生的態度很差啊?我是檢察官會把學生臭罵一頓然後不起訴處分...... 不符合侵佔罪的侵占意圖 : 因為有證據而且車管會沒有法理依據,應該會轉為和解。 : 一方面引起高層注意,一方面鬧上法庭就沒辦法河蟹掉。 : 解決力部分:轉為如高雄大學請交通大隊來拖吊。 : 是的,會比較貴又比較遠。但是的確學生有錯在先,交通大隊有執法依據。 : 罰金比較高、拖吊場比較遠也比較有威嚇作用。 : 一方面可以有效解決停車亂象,另一方面又不花學校一毛錢。 : 在執法有依據也可以有效減少爭議性。 ㄜ......不可能的原因是,中山的“部份”道路不歸市府管,我們要自己養護;市府 怎麼可能把不歸它管的路劃紅線禁止停車呢?高雄大學的違停是影響到人行道了吧。 難道就這樣放任武嶺亂停車?以前黃欄杆時代星期六武嶺路口停車停到三排,有公德 心的話,根本就不用車管會了嘛! 學校當然可以以排除路權使用障礙的名義請警察單位強制拖吊,關起門來自己教訓給 學生學習的機會,卻被人嗆有本事送警察局啊?不受教是甚麼? : 車管會反對原因,原因不外乎他們跟外包拖吊場商為既得利益者,而這又是個肥缺。 : 這是主訴,也是整個活動我覺得應該要達成的部分。 學生應該要思考的是,車管會的業務編制和經費運作是否有針對性(學生違停)和違反 法規(獨立營收項目不得入校務基金),而不是去嗆車管會,車輛管理有其必要性與正 當性,學校拿這個當擋箭牌是無敵的。車管會站不住腳的地方只有前述那兩點。 : 其二,關於「武嶺停車場」為限期改善之短期目標。 : 羽球場本身的設計就是一個大笑話,救護車停不時去消防車也進不去。 : 要求學校限期改善,而關於臨停與噪音部分,還希望大家能集思廣益。 : 如何在一樓學生跟停車權益上大家達成共識。 去問問宿委會的看法吧......管執會沒討論嗎?還是宿委會根本就不知道拿學校 怎麼辦?也不訴諸學生跟學生會,然後就讓生米煮成熟飯? 武嶺停車場的問題吵很久了,請各位住宿生選有用一點的宿委出來跟學校橋...... : 其三, : 退一萬步想,至少也要達到全額退費的部分,這是最不能接受的底線。 : 還是還是: 既然沒有適法性,那站在公平立場,學校提供申訴的合理性就應該相對公平的退還全額。 行政法上的規定是可以扣除行政處分上的必要開支,所以外包廠商的費用是沒理由 退還的。可以打行政訴訟去凹,如果有興趣可以收集單據去訴願跟行政訴訟。 這比抗議什麼還要快非常多。前提是要“當事人”才能做這件事。 : 如果這麼一個活動連這點都達不到,那誠如學弟們所說, : 只會讓學校更看不起我們學生,搞不出什麼花樣。 學校沒有看不起學生,是學生自己看不起自己。開個公聽會集結訴求請總務處 出席很難嗎很難嗎?有勇無謀沒有什麼用處的。 你們要的是什麼?一個公平的機會跟學校坐下來談(相信我管執會做過這件事了)? 還是要學校全部聽學生的?還是只是找人一起嗆聲發泄發泄就沒下文了? 如果只是後者,我想大多數人都沒興趣吧。前者,請洽詢學生會與宿委會謝謝。 我只提一點:那麼多意見,學校怎麼知道哪個是代表多數學生的意見?請要出頭的 人先用連署之類的方式搞定這件事,否則學校只要說一句:你們的意見不具代表性, 你們又能如何呢? 另外把這種抗議當成學運還蠻污辱學運前輩的,慎思。 : 主揪在事情功課部分: : 要去找一下學校執法的適法性,跟所謂刑法、大學法還有校內的法規相關罰則。 : 於法于理才站得住腳, : 這方面思辯社那堆搞辯論的應該非常熟悉這種攻防的遊戲規則。 : 可以去找他們當家的社長談看看。 : 再者爭議點部分: : 拜託學弟們不要買一些烏烏茲拉,這種很激情但是對目的達成一點幫助也沒有的道具。 : 拿著個錢去買『面具』倒是真的,大家要有一個「共同符號」才能凝聚, : 就算當天不能參加也可以「配掛在身上」。 : 還有要求停車場擴建得考慮到經費跟場地,想也知道這需要長期計畫。 : 能達到上述三點之一就很偷笑了。 : 雖然我覺得月底要趕論文考試都焦頭爛耳了,但是我還願意支持有心人。 : 請大家拿出你們的GUTS來,中午一個小時的時間我看也念不了什麼書。 : 該來的還是要來,該當的就是會被當, : 重點是大學四年你可以年年ALL PASS,搞學運這種事情可不是每天有。 : 在你的青春歲月中添上一筆,日後值得回味的回憶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32.100 ※ 編輯: plsuzgh 來自: 140.117.32.100 (01/07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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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這樣也算學運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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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運如果有所謂學生運動以外的另解在下願聞其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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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參加者自我中心的心態來說 真的頗汙辱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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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運,是一種以學生為主要成員是的社會運動。 請愛用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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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自身權益叫抗議,人家學運都為國為民的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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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學生又沒說不給開單,明明開個單就沒事了,為什麼硬要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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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為甚麼不先問自己硬要停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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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門前趕快推 不然被其他人無腦噓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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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停車的犯錯一定要被原諒,開單的就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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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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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原諒他鎖大鎖這件事嗎?如果亂停車也應該被包涵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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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停車對不起誰?鎖車又對不起誰?想一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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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又沒說不要被處罰,重點是都說要給你開單了,北北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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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有犯錯的權利"<=這句話是誰先開始講的我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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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鎖,搶手機...這超過他的職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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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伯伯犯錯你可以原諒他嗎?學生有檢討自己的態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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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greenadi覺得伯伯錯了應該出來道歉,學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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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淚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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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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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強調的是價值觀的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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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有PO文道過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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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學弟你趕快出門,推過就好了,人人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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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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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學生態度良好,伯伯搶他手機,我出錢幫他告伯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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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錯,該罰!同一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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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被記兩支申誡了,伯伯被罰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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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dm快出門XDD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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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公平性 不需要"態度"這種主觀感覺做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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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態度是輕重的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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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說的應該是有爭議性的法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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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本來那篇文章自D了,記得本來的內容是原本可能被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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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但那是事後態度 當事人有不知悔改強詞奪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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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罪有差 但你在外面闖紅燈被開單 態度會影響罰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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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 你是說哪些@@? 我是指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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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後 充滿悔意跟覺得自己沒錯 好像判決結果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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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論學校要求學生低調不要惹事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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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有可能差 這是"實質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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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要找學生會...誰知道現在學生會在哪~??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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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很多人都被別人的言論牽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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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做影片羞辱人是完全不用檢討的行為啊(作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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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伯告學生妨礙名譽會贏喔 要不要我去提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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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搞清楚事情奘況 你就乖乖推文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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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不是當事學生作的 他也有道歉然後被記兩隻申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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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原PO很多事情都沒搞清楚 影片非當事人做的,而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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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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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客觀觀點可容慎思 但如果有勸退之意我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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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把事情搞懂再把你說的學生會找出來再po文會比較好~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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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 請洽詢學生會與宿委會 我就笑了 阿就是沒用才發起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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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一定要把做影片的拖出來記過才甘願,真夠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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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先扯到他身上的阿 真好意思說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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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外宿 車管會開單根本開不到我 還來跟大家吵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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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lsuzgh:原來做影片羞辱人是完全不用檢討的行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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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的就是爭取在校生的權益 頗符合學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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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知道中山學生會的運作嗎? 且之前能跟學校談判建立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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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先論當事人態度 論輸後又想偷轉彎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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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千人簽罷免連署單 噴漆事件 學校根本不鳥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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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懶得跟原PO浪費時間 我只是想找出適法性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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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超官方說詞 根本沒有站在學生的立場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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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看到這篇 覺得有點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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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把這種抗議活動說成學運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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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在名詞上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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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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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樣 才一直被學校吃死死的!學生權益一直喪失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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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正在發文的樣子 大家等等吧 可能有新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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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搬大學法 要不要順便搬憲法 說人民享有自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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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站在學校和學生雙贏的角度,這不是零和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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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直有人這樣想 學生的權益才一直沒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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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略懂略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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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有人會開始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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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的立場不是打掉學校全蓋停車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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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家人與許多認識的長輩是搞學運的...這次確實跟前輩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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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訴求差很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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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這次活動的精神,但是否要當下衝,請各位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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