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可笑又可悲
原文恕刪
不好意思,在原PO所發表的文章之推文處發表過多意見
感謝T大提醒,馬上修正發表文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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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想請教一下原PO大,如果對於我們學校深感不滿
為何只在此PO文,令人引起筆戰的慾望呢?爭贏了又如何?
學校就會變得比較好?我想不會吧
原PO大讀過私校,能夠了解我們學校與您之前的學校差異處
在哪,是不是能換個說明方式呢?在下有幾點建議,如果您
不棄嫌,能稍微略閱一下淺見:
1.如果S大對於我們學校有那麼多不滿,是不是該考慮換間學
校會比較好呢?或許如同您所說的,我們學校有許多差強人
意之處,但想必S大如此優秀人才,應該是有能力考上更優
質的學校。
2.若S大有這麼多心聲想與大家分享,是不是換個更積極一
點的方式會更有效率呢?建議S大可以在6/2(三)下午4點至6
點至電算一樓的國際會議廳,參加公聽會,或許與校長、一
級主管們、學生會及學生們一起來爭取您的權利,這樣或許
會更有效率一些。
3.第三點恕我用較嚴苛的方式描述,我是屏商人!對於屏商
有在怎麼不滿我也愛校,請問原PO有需要在此不斷汙辱學校
學生會、行政單位、各個系單位等嗎?請問這些若傳出去了
對您的碩士學位就會比較有益處嗎?還是您希望學校倒閉?
4.各個單位有差強人意之處或許是個不爭的事實,但有些單
位很認真的在做事,請問您是否看到了?從您PO過的文章看
來,大多是負面的、不利於學校的意見,如果您有意見的話
是否可以先看看其他的行政單位?或如我第二點所述,用更
積極的方式來宣洩您的不滿。
5.您指出對於學校該改進之處是好的,但若您換種敘述方式
會不會比較適宜呢?應該不需要用到過度激動、負面、令人
較難以接受的字眼呢?這樣的敘述模式或許會對您的聲譽降
低喔!同樣一句話,用罵得與建議的,請問您哪種方式比較
願意接受呢?
6.不好意思,這是應該是屏商版沒錯吧?(笑)
您的文章或許移駕至黑特版會更有效率喔,想必黑特版的鄉
民會陪同您一起罵,您也會有更多人陪同您歡樂的參予話題
喔!在這邊PO文的話,或許會讓人看了很反感。
7.建議您有空時能夠略閱一下第890篇大象大寫的文章,裡
面有些觀點還不錯,希望能提供您參考:)
最後,申明在下無任何想與您筆戰、引戰、爭執、爭論等意
思,希望S大能夠諒解,如有得罪之處、或上述文章感到不
滿或是厭惡等感受請見諒,謝謝您:)
p.s.在下並非學生會的,也並非想替學生會說話,希望不會
造成您的誤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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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您說得沒錯,對於大家愛校及提出建言的方式不同,每個人的表達方式也不同,
個人認為這是好的,不過在下純粹建議用詞方面,如果方便的話可以用更委婉的方式,
或許會被更多能接受、傾聽喔!也較不容易令人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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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對於您愛校的表現我也深感認同,您發表您的意見也是好的,不過在下也純粹
希望能夠有榮幸參予發表及提供諫言,讓另一種聲音可以令大家傾聽,畢竟如同您所
說的,不管站在哪一方都會有自己想表達的立場及意見,希望以上所發表的文章內容
不會令您感到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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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謝謝您的比喻,不過這段推文老實說我看不太懂...如果您願意的話是否
能給予指教呢?在下較愚昧,不好意思,謝謝您以上的建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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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在下並沒有說出"如果講出事實等於污辱學校"這一點喔
或許學校的確許多地方效率不彰,不過在下並沒有否定您為學校提
出諫言這點喔,您的出發點想必是好的,不過我想澄清一下我沒這
麼說過,也無任何否定您的意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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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是不曉得私立學校有多好,這個部分或許教育部或政
府才能夠有足夠專業回答您對於公私立學校差別的不滿,但如果私
立學校這麼優質,請問您為何不考慮繼續就讀私立學校?社會仍普
遍爭相考取國立學校呢?
我想教育方面某些方面一定有他的問題存在,但依一般大學學生的
能力,似乎滿難去改變教育政策的,想必S大這麼優秀的人才,如
果願意的話,一定能對教育方面有頗大的貢獻,不過這些純為諫言
,無任何其他意思,希望您別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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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沒有說您不愛校喔,也無說您是隨便濫罵,既然您說到中華民
國政府了,建議你可以與八卦版的鄉民們一起討論,關於政治這方
面在下實在是不擅長,請您見諒,但您有您表達意見的空間,這點
我是絕對舉雙手贊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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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您指愛的鼓勵的定義是如何?年紀很大的定義又是如何?如果
您認為不罵人的定義就是愛的鼓勵,我想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我同意您有發表言論自由的空間,但容我請問您,當您在發表對於
學校負面的文章時,請問您有任何的證據可以說明您的立場是對的
嗎?那如果您"聽說"來的,也無相關證據,是不是又涉嫌毀謗呢?
事實的真相下面是否存在著最重要的證據呢?如果沒有這些您所說
的立場是不是就不能成立呢?
還有大學生普遍年齡應該是18~22左右沒錯吧,我實在無法離解您所
說的年紀很大,不好意思(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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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在下承認第三點說話方是重了點,但其他表達方式個人
虛心認為還算理性,有沒有建設性,我們雙方都有各自的立場,我
也有我的言論自由,我想只要是合理範圍內,依中華民國憲法第十
一條看來,我應該也有給予您建議的言論自由吧,至於您採不採納
則要看您願不願意採納在下的淺見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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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方面的問題,很抱歉我無法幫上您的忙,我不是學校代表或是
行政單位,也沒有任何權力,但至少對於這點,第二點的諫言想必
很適合令我們有更好的機會對學校提出諫言,希望您對於學校有不
滿之處能在公聽會提出,讓學校能更美好喔:)
最後我強調我對您個人並無任何不滿之處,純為建議,您若感到不
滿大可不必採納,不過我再次申明我也有我的言論自由,也無毀謗
之意,我想我們雙方的意見有許多不同之處,在討論下去似乎也沒
有結果,但若您真的有心願意使學校更美好,就請您參加公聽會吧
畢竟這真的是個滿難得的舞台。
若下面有更多推文或回應我也不會回覆嘍,畢竟這篇文章的用意,
純為建議您僅供參考,您大可不必採納。但恕我無法回覆
因為繼續討論下去也沒有結果的不是嗎?
但如果您有任何意見,歡迎站內信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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