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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心得] 公投權力的行使
共 7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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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 這句話相當有問題,意思是你認為公投是應該發生什麼才叫公投?. 不會發生什麼的公投不是真正的公投?. 你根本也沒搞懂公投法的真正涵義耶!. 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法律之複決。.
(還有16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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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議題的失焦,是各黨團有各自盤算惡鬥後的結果,難道我們就因為. 新聞議題都不圍繞在公投的意義還有他的議題上,於是決定不去公投. 不管在怎麼惡鬥公投的議題會改變嘛?公投的本質所代表的意義就因. 此消失了嗎?. 問題是行的通嘛?行的通的話有需要大費周張辦公投嘛?現實情況是. 執政黨所決定的政策、所編列
(還有189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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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很能接受國民黨提出的公投綁大選等於亂大選的理論. 由民進黨主導提出的公投提案當然有其政治目的. 提升人民對這個黨的認同或希望透過這個議題得到選民的共鳴. 來刺激其投票率. 這個遊戲規則也是公平的只要能達到提案標準就可以提出議題. 只是國民黨自己漠視了他那105萬的連署書. 台灣的公民水準還不至
(還有5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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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綁大選沒什麼不好.只不過這次公投的議題目的是什麼?. 中選會被成民進黨的打手.連新聞局長都可以代替中選會發言.打廣告. 公投的真諦已經失焦.舉辦這樣的公投還有什麼意義? 執政黨認為"勢在必行".那當初幹麻辦公投.反正都是勢在必行阿. 若成案.還是要交給立法院審議.不就決定權還是那些立委 沒意見.
(還有61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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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國民主權原則,當然我們有權行使,不可以任意阻撓,當然既然是權利就有選擇行使 公投是國民民權的直接行使,這點你似乎有疑問? 崇高?這個字眼並不恰當,所有選舉都是國民主權的展現. 只是一般民代選舉跟公投的目的、意義不同,我正文有提可參考!. 君不見有許多選舉也合併舉辦嘛!為何公投不可?. 合併舉辦節省
(還有1827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