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站在馬英九已經當選的假設上,聊一下全 …

看板NEW_ROC作者 (還沒想到)時間18年前 (2008/03/17 17:34),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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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angle (呵......)》之銘言: : 寫在前頭,這篇文只是引文,本人無意也沒有辦法提供解答,而這篇前提是馬英 : 九當選,想要說答案是讓謝長廷當選的網友請不要再提了。選舉接近尾聲,我們來想 : 一些比較有意義的事情吧。 : 選舉到目前為止,馬英九選輸的機會大概已經趨近於零了,不過這次選舉中,一 : 直有一個議題被繞著不放,那就是一黨獨大的議題。民進黨主攻這個議題,但是國民 : 黨及其支持者充其量只是回以全民監督,四年制衡一次。嚴格來說,這不是好的回答 : 。 : 什麼是全民監督?四年才制衡一次,這豈不正驗證了"一天的主人,四年的奴隸", : 但是一黨獨大的民主顯然是存在而不自相矛盾的,至少行政權與立法權為同一黨掌握 : ,在世界上並非沒有先進民主國家是這種狀況。也就是說,除了立法權和司法權制衡 : 行政權以外,肯定還有一些其他東西可以制衡行政權。 : 一般來說,台灣的媒體,特別是中時和聯合,特別會強調"第四權"的存在。但是 : 這顯然不是很好的解答。如果第四權很有用,那麼掌握有立法院的泛藍軍和第四權同 : 仇敵愾的情形在這八年間顯然不是曇花一現的現象,那這八年又要如何解釋呢? : 本人並不是要否定第四權的作用,只是ㄧ定還有一些東西,是我們沒注意到,而 : 國民黨可以用來使其他非國民黨的國民安心的,不是借用"執政者的良心"或者"第四權" : 之類略嫌空泛的言語,而是站在健全的民主體制上,可長可久的正常機制。 : 在前頭有提過,本人沒有辦法提出解答,雖然本人確實不是對此沒有任何想法, : 但是相當程度還有待版友之間的理性討論來釐清和確認,期待版友的進一步討論。 這個板人比較少,希望有理性一點的討論。 只提供一篇文章,作為討論的資料,請注意這篇文章不代表本人立場, 亦不是對n大提問的解答,只是很可惜的,沒有太多人注意到這篇的訴求。 (網路上轉貼的很多,不過中時的原網址似已失效?所以就不貼連結了。) 中國時報  2008.01.20 權力失衡的真實危機 黃丞儀  立委選舉後,由於國民黨取得絕對多數,輿論出現兩種似是而非的政治主張,頗值 辨析。  首先,國民黨假定馬英九當選後,行政與立法結合將大幅提昇政府效能,宛如內閣 制的優點。這種說法推到極端就是:總統必須出自國會最大黨, 甚至莫名其妙地開始推 銷內閣制。然而,台灣總統直接民選,業已創造雙元民主正當性,與內閣制的基本原理有 所不合。再者,從歷次修憲的變遷軌跡來看,總統權 力逐漸增強,實質上已向總統制傾 斜。如此一刀一鑿敲打出來的制度,居然在國民黨取得國會絕對多數之後,一夕之間呈現 出「內閣制」的優點,實屬匪夷所思。其 實,總統制國家中,總統與國會多數同屬一黨 者不乏其例,一九九二年柯林頓當選總統時,民主黨即掌握國會山莊。但不會有人說柯林 頓當選後,美國從總統制變為 內閣制,凸顯出行政立法合一的好處。也不會有人在選前 主張,美國總統應該由國會多數的民主黨來擔任。  另一方面,綠營主張,為了要制衡一黨獨大的國會,所以必須支持謝長廷當選總統 ,成為所謂的「在野」總統。然而如果謝長廷當選,作為人民直 選的總統,憲法上的權 力一個也不會少。他還是可以發布緊急命令、可以任命行政院院長,立法院如果提出不信 任案,他也照樣可以解散國會。無論從政府體制或權 力鬥爭的角度來看,謝長廷一點也 不「在野」。有人說,國民黨在立法院超過四分之三,可以任意罷免或彈劾總統。這是錯 誤的觀念。罷免案要交付全民投票,彈劾 案要憲法法庭審理,立法院都只有發動權,沒 有決定權。又有人說,在國會多數與總統不同黨時,應該換軌由國會多數黨組閣。事實上 ,總統沒有憲法義務非得任命 國會多數黨人為行政院院長不可。如果迫於政治現實需與 國會多數黨分享權力,也是在總統「願意」分享的前提下進行。「分裂政府」不是不能有 效運作,端視政黨 互動、政治文化與領導人特質等變項而定。  國民黨同時掌握總統與國會多數,是否必然造成權力傾斜?恐怕未必。目前關於權 力失衡的討論都卡在藍綠對抗的座標上,忽略了憲政體制既有的 平衡機能。這種論述持 續動員危機感來綁架選民,用藍綠來將社會兩極化,而不願思考憲政權力的微觀均衡,是 一種無能的墮落。依三權分立的架構來看,不管總統 選舉結果如何,司法權都必然在未 來扮演重要的制衡角色。在國民黨威權體制下,大法官會議曾經積極地促成民意機關定期 改選(釋字二六一),釐清政府部門權限 爭議(如釋字三二五、三四二、三八七、三九 一),宣告修憲條款違憲(釋字四九九),有效而細緻地調節政治權力。然而,由於國會 政黨惡鬥,導致目前大法官會 議仍有四名缺額待補。新任總統上台後,將有相當大的空 間影響大法官會議的組成。如果馬英九當選,國民黨中常會幾乎就可以拍板敲定四位大法 官人選,反正怎麼 提都會過。更糟的是,下屆民進黨立委未達總額三分之一,根本無法 提出釋憲案。在這種狀況下,司法權若有所偏頗,對權力平衡危害大矣。  為了避免一黨決定司法權的構成,民間監督團體應該要求總統候選人在選前提出其 心目中的大法官適當人選名單,以使未來的提名透明化。反對者 可能認為,如此一來, 大法官將沾染政黨色彩,未來無法獨立行使職權,斲傷司法公信力。然而,從過去總統提 名及國會行使同意權的經驗來看,大法官何能脫免於 政治?相反地,由於選前兩黨為了 爭取中間選民,在提出名單時將更為審慎,更著重專業性,而非藍綠色彩,以免落人話柄 。以選前的名單來約束選後的提名,是以 民意來監督大法官提名,避免憲政運作失衡。 即便雙方名單有所重疊,或提出人選超過四名,在非所問。退萬步言,就算不能提出名單 ,也要公開其任命標準,例如 性別比例、對弱勢議題態度、排除條款(如輕忽人權保障 的法官)等。用憲政實踐與法治原則來捆縛政治野心,才能讓台灣的民主經驗獲得保障與 昇華。  (作者為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曾任律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71.161

03/17 17:51, , 1F
所謂害怕一黨獨大,其實本身就是對民主制度的不信任
03/17 17:51, 1F

03/19 00:43, , 2F
推樓上 難道選舉只能贏一半嗎?人民的選擇只能不上不下?
03/19 00:43,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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