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聽說今天林校友被噓?
原文恕刪, 版主不要水桶我XD
---
藉這個標題, 整理一下智慧之台建案正反兩方的意見
以下是我的Outline:
分為引言、支持興建的意見、反對興建的意見。
一、引言
校友總會理事長林萬年先生由於感慨中興沒有標誌性地標,因此願由他出面向校友募資興
建地標作為多功能活動中心。工程現址為今籃排球場。而今日籃排球場將會移至後方(詳
情請見學校公布資料。)
由於籃排球場遷移位置為今日部分農藝系與園藝系實習場地,故學校與兩系溝通將實習場
遷移至北溝農場。
多功能活動中心興建目的與替代方案如下: (摘自在下於第三次說明會後版上整理文章)
----
多功能中心功能將分三項:
增設第二學生活動中心
體育空間
文康空間
----
過渡時期體育場替代方案:
網球場移至今溫室位置
高爾夫球場移至今忠明南路地下道上
籃球場...我忘了 對不起
學校承諾一定會先完成替代球場。
關於農藝系標本園遷移造成實習問題等,校方回應是會購置巴士連接北溝及校區。
----
而蘋果壹新聞於2012/06/09報導,網址如下:
http://tinyurl.com/783el2n
----
二,支持興建的聲音
針對210120609壹新聞,森林所陳厚昌學長(已徵得學長同意)提出說明:
如果這是反對聲浪同學想要的,我除表示遺憾還是遺憾.
很明顯, 媒體根據同學轉述所說的根本不符事實,也造成恐慌。
必須鄭重重申不實的報導內容:
1.選址地點報錯
2.拆除內容及目的也說錯
3.明明就有配套措施, 卻忽略不說
4.更沒有說要拆除誰,傷害誰的權益
這樣不實報導請不要以訛傳訛,傷害校譽,講出去讓校友丟臉,更讓中興變成笑話。
請大家將心比心同理心想想, 難道未來學弟學妹的權益要斷送在我們手中嗎?
未來學弟學妹進來中興大學原本可以享有更新的講堂,全新的室內體育設施又保有原場地
的籃球場、排球場、網球場的數量。
前人種樹後人乘涼,我們現在能如此幸福,有全新的教學設備,明朗的教室,舒適的冷氣
, 何嘗也不是以前畢業學長學姐忍痛,讓一個建物落成,成就眾人的美意。
我們做人學弟學妹才有這樣的福氣,享用這些資源與設備,我們不懂得惜福感恩就算了,
還對人家潑冷水, 試問我們這樣做公平嗎? 對捐贈者尊重嗎?
學校之所以會一而再,再而三舉辦說明會的,就是希望全校師生同仁能相濡以沫,異中求
同,共創雙贏的局面。
很遺憾的事,少許同學並沒有充份掌握資訊,並恣意以建築師個人學經背景來過度推論,
論斷他人設計,這是不尊重專業也不適當的做法。
陳吉仲 秘書長於"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座談會就已完整說明這筆基金籌措的辛
苦及運用的目標,我相信只要有"參與"的同學都充份了解師長的用心及林理事長的付出。
可惜的是,多數學生們思考不周,以為大水庫理論,款項沒有指定,可以共享自由分配使
用,這是不尊重且不對的行為。學生最大的誤解是不懂得「尊重」奉獻者的心意,單純的
以為這筆款項可以恣意挪用到其他目的,以至於對林理事長辛苦籌措工程款項的美意產生
誤解。(例如:當時熱心捐贈給紅十字會指定要幫助日本東北大地震災民,紅十字會如違
背捐款民眾的意願,使用他項救濟這樣合理嗎?在此呼籲同學不要在提出任何議題,拖延
建案時間及校友的愛心。將心比心,如果你我畢業以後,做得到如此無私的事嗎?這是對
尊重認知上的錯誤,希望同學能團結一致支持本案!)
-----
而以下為學長的聲明稿
-----
諸位關心學校議題的師長以及同學們大家好,我是森林所一年級的陳同學。首先要感謝近
日辛苦的工作同仁開放討論的場合及機會,提供意見交流,讓問題釐清目標明確。更感謝
李校長願意傾聽學生意見表達,或許第一次第二次同學得到的資訊並不完整,表達沒有很
具體,讓各位師長疲於批評與指教聲浪中,但最終仍盼望相濡以沫,異中求同,共創雙贏
的局面。
學生的觀點是學校未來立場之一,也是這座Iconic building設計理念的一部份。學生有
三點心得整理這幾次座談中師長及學生意見想法,提供給同學及師長參考:
第1點:這次公共議題,學生及學校雙方過程中積累了很多學習經驗,能提供未來其他重
大說明會建立一個很好的典範。
第2點:關於本次興建智慧之塔,陳秘書長於第一次座談會就已完整說明這筆基金籌措的
辛苦及運用的目標,我相信有參與的同學都充份了解師長的用心及林理事長的付出。可惜
的是,多數學生們思考不周,以為大水庫理論,款項沒有指定,可以共享自由分配使用,
這是不尊重且不對的行為。學生最大的誤解是不懂得「尊重」奉獻者的心意,單純的以為
這筆款項可以恣意挪用到其他目的,以至於對林理事長辛苦籌措工程款項的美意產生誤解
。(例如:當時熱心捐贈給紅十字會指定要幫助日本東北大地震災民,紅十字會如違背捐
款民眾的意願,使用他項救濟這樣合理嗎?在此呼籲同學不要在提出任何議題,拖延建案
時間及校友的愛心。將心比心,如果你我畢業以後,做得到如此無私的事嗎?這是對尊重
認知上的錯誤,希望同學能團結一致支持本案!)
第3點:建設需要破壞,大破壞才有大建設,破壞會被人批評,建設會被人推崇。過程往
往只能把破壞與建設做到平衡。林理事長您拋頭顱,灑熱血,無私的奉獻情懷,學弟妹都
感受到了,真的很謝謝您!但是前幾次說明會大家也注意到,智慧之塔「規劃用地」的位
置,對長期使用的同學們已懷有一份不捨的情感,這包含了球隊,社團,特別是農藝系的
朋友,他們的標本園及實習場所,有很長的時間都是在這塊土地上成長。說明會的目的就
是懇請校方提出完善的配套措施,保障學生實習及運動的權益,了解同學需要的數量規模
,盡快達成共識。
最後感謝這麼多熱心同學與師長積極參與學校重大工程議題,為其他重大說明會樹立一個
很好的典範。學生們懇請能加快腳步,並在林理事長與李校長及各位師長的帶領下,共創
新的里程碑。
以上是我個人整理幾點說明,我們跟校方絕對是站在一起,全力支持李校長及林理事長,
即早定案動工,完成智慧之塔的神聖使命,謝謝大家!
如果你/妳也支持讓學校更好,請幫忙分享,感恩!
因為有你我的參與,中興會更好!
中興大學森林所一年級 陳厚昌 同學敬上
101年5月7日
-----
三、反對興建的意見
動科四 邱駿皓(同樣徵得同意)
閱讀森林所陳厚昌學長的聲明稿後,我依舊是反對這個建案。
因為這個建案明顯會削弱農學研究能量,試問:若一個試驗需要時時觀察,是需要搭三十分
鐘的車到北溝農場方便抑或是就在學校中方便?
另外一點是由於替代方案是要在現有綠地上蓋替代球場,明顯限縮了中興校內的綠地,
這一點更是無形中犧牲了學生與教職員的權益。
若以農立校的中興校內頂多一兩塊綠地草原點綴, 其他都被水泥所灌溉, 是何道理?
加上推動這項建案的林理事長,強力推銷,不顧畢業生權益,受邀畢業典禮則依然故我推
銷該建案,更增我反彈。
中興大學以農立校,但是卻漸漸將與農業最相關的實習場地往校區外遷移。
請問學校時常在喊: 「我們的農學領域很強,甚至強過台大!」 真的嗎?
好的,台大農學院的實習場、溫室都在校區內,台大動物科技學系的實習牧場與其系所同
一位置,請問您知道中興的實習牧場在哪嗎?
如果您認為位置不重要,那我只得說您錯了。就似我前文所述,若一個試驗或是實習需要
時常觀察紀錄且所需樣本數量或是實驗動物體積大必須由實習牧場支持,請問是每次都要
花二十多分鐘騎機車到烏日抑或是就在校區內來得方便與安全呢?
曾經有朋友向我質疑學校都將資源集中於農學院,對於其他系所並不公平。
我回應道:「如果真是如此,農學院最需要的就是地,校方要蓋建物發展也要地。
中興大學如果停止向農學院徵地,並且願意在校區附近購置一甲地給農學院做實習場地。
我就相信學校的確是支持農學院的。」
請停止自毀農學研究強項的行為,好嗎?
----
討論至此,本應做結論。
但因此事尚未定案,將於2012/06/12圖書館七樓國際會議廳校務會議中決議興建與否
(資料來源:Facebook活動),故請容我讓結論從缺。
閱讀至此的同學感謝您願意花這麼多時間看這篇文章,而直接End的同學也感謝您願意進
來一同關心這個議題。
謝謝。
goodboy1989 2012/06/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96.100
推
06/10 21:32, , 1F
06/10 21:32, 1F
推
06/10 21:33, , 2F
06/10 21:33, 2F
→
06/10 21:33, , 3F
06/10 21:33, 3F
→
06/10 21:34, , 4F
06/10 21:34, 4F
資料來源: Facebook活動<<還我陽光運動場,給我生態校園,拒絕假智慧!>>
各位中興大學的老師同學以及關心中興大學的人們,之前中興大學智慧之台爭議未有明確
之定案,許多學生、老師實在不願在學校蓋此「智慧之台」,然而校方突然安排臨時校務
會議選在六月十二號,(因學生老師皆忙於期末考、畢業即兩個月的暑假,學生無法提供
任何的意見及想法),將確定興建智慧之台一案!為何不多做問卷請聽學生的聲音?(之
前校方的問卷是誘導性的問卷且填答率很低,多為校方人員填答,而無公信力)是否能六
月十二號校務會議能緩議此議題?讓學生能充分表達自身意見,而非校方主導性之問卷,
因此成立此活動,我們有以下基本之訴求及質疑:
1.應成立校園規畫委員會。
2.我們要生態校園。
3.給我們享受陽光的運動場
(不要耗電、封閉、管制、收費的空間)。
4.捐贈者要尊重校園文化, 誠「樸」精 勤,不以浮華地標為 傲。
5.我們需要的是餐廳、宿舍而不是功能重複的建築
(我們已有室內多功能體育場、惠蓀堂)。
6.反對誘導式的問卷(請校方提供填答率)。
7.在校務會議中(六月十二號12:00am圖書館七樓)
暫緩討論興建。
8.支持中興近百年以農立校之精神。
請大家在此版多做討論及轉載,並表達我們不願意蓋此建築,此版的人數將向校方以及對
媒體表達學生不願意蓋智慧之台的立場。
為向校方表達各項訴求,有志者於六月十二號11:30am於圖書館大樓前,向前來開會之校
務代表表達學生之立場(自備海報、布條),以和平理性為前提。
本活動現階段的核心訴求和立論證據:
http://webhd.xuite.net/_oops/kc20078/m61
以下是相關資料的網址(網路學生問卷調查、連署書、會議紀錄、林理事長的信...)
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viewform?formkey=dF9HRHFucjkzWVZqZTRYZm00T3gtMFE6MQ
網路意見調查表(由反對興建之學生校務會議代表製作)
https://skydrive.live.com/?cid=f720c8f4e802199a&resid=F720C8F4E802199A%21117&id=F720C8F4E802199A%21117
(連署單紙本下載)
校務代表名單:
http://secret.nchu.edu.tw/administration/school_meet/school_meet04.htm
相關文件:
http://www.nchu.edu.tw/upfile/editor/files/05082012.pdf
http://www.nchu.edu.tw/upfile/editor/files/04262012.pdf
會議記錄:
03/14 http://www.nchu.edu.tw/upfile/editor/files/20120314.pdf
05/08 http://www.nchu.edu.tw/upfile/editor/files/1010521.pdf
04/26http://www.nchu.edu.tw/upfile/editor/files/1010426.pdf
03/14 http://www.nchu.edu.tw/upfile/editor/files/20120314_demo.pdf
資料來源: http://www.nchu.edu.tw/notice.php?mid=323
捐贈者林萬年先生的一封信
http://secret.nchu.edu.tw/SFJ/money0503/money%200503.html
※ 編輯: goodboy1989 來自: 114.46.196.100 (06/10 21:38)
→
06/10 21:35, , 5F
06/10 21:35, 5F
推
06/10 21:37, , 6F
06/10 21:37, 6F
※ 編輯: goodboy1989 來自: 114.46.196.100 (06/10 21:41)
推
06/10 22:08, , 7F
06/10 22:08, 7F
推
06/10 22:25, , 8F
06/10 22:25, 8F
推
06/10 22:36, , 9F
06/10 22:36, 9F
→
06/10 22:37, , 10F
06/10 22:37, 10F
→
06/10 22:37, , 11F
06/10 22:37, 11F
推
06/10 22:38, , 12F
06/10 22:38, 12F
→
06/10 22:49, , 13F
06/10 22:49, 13F
→
06/10 23:06, , 14F
06/10 23:06, 14F
推
06/10 23:14, , 15F
06/10 23:14, 15F
→
06/10 23:15, , 16F
06/10 23:15, 16F
→
06/10 23:15, , 17F
06/10 23:15, 17F
→
06/10 23:15, , 18F
06/10 23:15, 18F
推
06/10 23:19, , 19F
06/10 23:19, 19F
→
06/10 23:19, , 20F
06/10 23:19, 20F
推
06/10 23:19, , 21F
06/10 23:19, 21F
推
06/10 23:24, , 22F
06/10 23:24, 22F
推
06/10 23:39, , 23F
06/10 23:39, 23F
→
06/10 23:40, , 24F
06/10 23:40, 24F
推
06/11 00:01, , 25F
06/11 00:01, 25F
噓
06/11 00:55, , 26F
06/11 00:55, 26F
→
06/11 00:56, , 27F
06/11 00:56, 27F
→
06/11 00:56, , 28F
06/11 00:56, 28F
→
06/11 00:59, , 29F
06/11 00:59, 29F
→
06/11 01:00, , 30F
06/11 01:00, 30F
→
06/11 01:02, , 31F
06/11 01:02, 31F
推
06/11 01:12, , 32F
06/11 01:12, 32F
推
06/11 01:42, , 33F
06/11 01:42, 33F
推
06/11 01:43, , 34F
06/11 01:43, 34F
→
06/11 01:43, , 35F
06/11 01:43, 35F
噓
06/11 01:50, , 36F
06/11 01:50, 36F
推
06/11 02:10, , 37F
06/11 02:10, 37F
推
06/11 02:21, , 38F
06/11 02:21, 38F
→
06/11 02:23, , 39F
06/11 02:23, 39F
推
06/11 02:30, , 40F
06/11 02:30, 40F
噓
06/11 02:43, , 41F
06/11 02:43, 41F
推
06/11 03:06, , 42F
06/11 03:06, 42F
推
06/11 03:47, , 43F
06/11 03:47, 43F
噓
06/11 05:47, , 44F
06/11 05:47, 44F
→
06/11 09:36, , 45F
06/11 09:36, 45F
推
06/11 09:57, , 46F
06/11 09:57, 46F
噓
06/11 10:04, , 47F
06/11 10:04, 47F
→
06/11 10:12, , 48F
06/11 10:12, 48F
→
06/11 10:12, , 49F
06/11 10:12, 49F
推
06/11 10:58, , 50F
06/11 10:58, 50F
→
06/11 11:19, , 51F
06/11 11:19, 51F
推
06/11 11:54, , 52F
06/11 11:54, 52F
推
06/11 11:56, , 53F
06/11 11:56, 53F
→
06/11 12:25, , 54F
06/11 12:25, 54F
→
06/11 13:35, , 55F
06/11 13:35, 55F
→
06/12 10:57, , 56F
06/12 10:57, 56F
推
06/12 22:34, , 57F
06/12 22:34, 57F
推
06/13 00:16, , 58F
06/13 00:16, 58F
→
06/13 23:52, , 59F
06/13 23:52, 59F
→
09/12 07:31, , 60F
09/12 07:31, 6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