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重要] 2/14兩校聯合音樂會檢討會會議記錄
對於第一點 我不太能認同耶~
※ 引述《scottwu (快板-慢板-快板)》之銘言:
: 以下是我的看法與建議:
: 一、中興過去沒有「未奉核預算其支出由負責人支付之」這種規定,
: 所以這筆錢應該由寒訓費用支出。
是由寒訓費用嗎? 還是社費?
若是寒訓費用的話,那麼這筆費用便是非但未經審核,亦未告知所有繳費之社員喔。
寒訓費用是有參與寒訓之社員共同分擔,但幾乎所有參加之社員都不知道自己的寒訓費
用裡面包含了"宣傳費",且負責幹部在預算繳費金額時也並無將此筆費用列入其中。
今天若是因為負責幹部的缺失,多了一筆不知從何而來的"宣傳費",之後再以"中興過去
沒有「未奉核預算其支出由負責人支付之」這種規定,所以這筆錢應該由寒訓費用支出。"
的理由,而強硬的要社員去負擔這個費用,我認為非常沒有道理。
這筆錢是可以選擇用寒訓費用支出,但其大前提是要經過所有參與寒訓社員同意,因為幹
部在繳費之初並無向社員告知有這項費用支出,而之後發現活動預算估錯,照理來說社員
是沒有義務要幫忙善後的。
我們社團關於預算費用之審核規定較為薄弱,發生這件事情剛好可以讓大家好好思考是否
需要制定某些制度來釐清責任歸屬,以免以後再發生類似問題。
以上是我的一些看法,謝謝指教~ ^.<
: 二、如果貴敝社團日後考慮將「未奉核預算之支付」制度化,
: 請完整參考政大管樂團的預算、決算、以及監察制度,
: 再制定出「具有中興特色的預算決算監察規定」。
: 三、依檢討書所述,貴敝團今年寒訓活動思慮相當不周,往後規劃請務必謹慎。
: 四、依照往例寒訓主要皆以比賽為目的,
: 是否需要額外挪出時間心思辦理演出,甚至是與他校合作請務必三思。
: : 負責人會負擔起這部份的責任,自己支付這筆費用。
: : 退費每人可以退得55元(2169/39=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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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8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