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更新] 法律月名人演講,歡迎全校共襄盛舉!

看板NCCU_FunLaw作者 (...)時間14年前 (2010/03/18 22:49),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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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瑞陞個的爛命一條~其實人生被重重觀念包圍~不能自己已經很可憐了 現在多搞一個殺人償命的老梗~讓人更不瀟灑~何必勒~ 你殺我~我殺你~沒完沒了~國家於焉出現~但卻不代表真理呀~ 現行制度就是不能獨斷~但能夠操弄意識~她有點亂來~ 我只能改寫必思賣的說法~法律只是政治的延伸~ 有理想是好事~但是何時何地何事能做卻不全是自己能把握~ 只能說她衰~就像阿扁說的~阿~選就厚哇選到了~無哩系ㄇㄟ安怎~ 現在阿扁也只能說~阿抓就被你抓到了~無哩系ㄇㄟ安怎~ 聽起來好像我是非不明~但這就是人生的困境~ 事事深究必然往孤獨裡去~ 有些看起來是非分明~可是沒有繼續深究~ 接受了幾個概念就以為是真理~這樣才是最可怕的~ 當然我不是說學姊啦XD~ 囚錮一個人與殺一個人~孰輕孰重~還很有的討論~ 雖然那些討論必然是二律背反~ 一個人以為的美好對其他人而言都是痛苦~ 在死刑上~雙方意見都是建築在對方的痛苦上~ 刑者不祥~如果能夠得其所望~有誰願意犯法~有誰願意動刑~ 我只能說人世間的制度都有其便利性~不要想太多~ 除去這些制度人就像赤身裸體的嬰兒~ 也不能把理想過度美化~鄉民雖蠢終就是組成制度的一份子~與你我等同~ 這就是現行制度的侷限~我們承認人有自主性~就必須保留空間給鄉民~ 因為我們不能否定他們的思考~也不能太過自信於自己的思考~兩者其實等同~ 所謂知識分子~只是像算命師般替人解惑~而不是取代上天~ 更進一步可以教人如何樂天知命~真開心~0.0~ 意見很亂~總之~我只能回歸制度面~ 我認為鄉民是對的~學姐也是對的~ 廢不廢死刑~無所謂啦~如果這個議題很重要~制度就會發揮作用啦~ 至於真理留給每個喜歡思索的人~獨自面對吧~ 包括你我~ 除非有人想吹起革命的號角~徹底改變整個制度~ 卡姆哥上~XD~ ※ 引述《epoche (遲交的墓誌銘...)》之銘言: : 推 epoche:真的是人生的機遇與轉機...... 03/16 22:21 : 推 mercurylc:他以身教代替了言教 比坐著聽演講值得了 03/16 23:47 : 他的理想與說退就退的作風是很有政治家的風骨, : 但從他無限擴張法務部長簽署死刑權限的判斷餘地, : 還冒出要代替死刑犯下地獄這種蠢話, : 我覺得他也只是隻誤入叢林的小白兔...... : 說實在的, : 也許是因為我跟多數臺灣鄉民一樣, : 沒有基督教教義延異出來的生命至上無價的心理包袱; : 然後又早早體認到人活著本來就只是爛命一條, : 除了降生在哪種環境要看個人運氣而沒得選以外, : 其他全看你要以什麼樣的用途與方式去消耗它, : 所以我不像多數熱血的法律人, : 會把生命與人權看成是金科玉律。 : 因此對於死刑的執行, : 我固然覺得要慎刑, : 但該死的獨夫還是要殺, : 除非有個外太空的蠻荒類地球可以丟棄任其自生自滅...... : 該殺不是因為他的罪衍, : 而是因為窮盡一切可能後, : 他真的已無處可去了, : 這時也只好請他安心上路。 : 因此他若以死刑判決依據未臻明確而有翻案的可能, : 拒絕簽署執行,我能接受。 : 但以應該廢除死刑為理由拒絕執行, : 我是滿不以為然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250.208

03/18 22:50, , 1F
最後一句我以為是卡姆哥借你的帳號寫的XDDD
03/18 22:50, 1F

03/18 22:59, , 2F
為什麼最近總覺得大家跟我說的話都話中有話,意有所指...?
03/18 22:59, 2F

03/18 23:03, , 3F
閣下多心了~我只是個術士~講話自然保留幾分~0.0~
03/18 23:03, 3F

03/18 23:09, , 4F
我個人覺得我不去傳教有點可惜...妳們說勒~
03/18 23:09, 4F

03/18 23:11, , 5F
你可以毛遂自薦上心海羅盤代葉教授的班,超賺的!
03/18 23:11, 5F

03/18 23:17, , 6F
卡姆哥記得要開放AK47 烏茲就算了
03/18 23:17,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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