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教關於政大中文所碩士修業規定

看板NCCU07_CHIS作者 (那一天)時間16年前 (2008/06/07 00: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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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nn (宜蘭郎)》之銘言: : 不才今年有幸備上政大中文所碩士 : 不過因為在職的身份,讓我在決定是否就讀時傷透腦筋 : 關於所上的修業規定,要畢業除了論文之外要修滿32學分 : 而我目前在宜蘭的國小任教 : 要進修必須要利用一般的上班時間公假進修 : 所以我一週的公假時間有限,每學期能修的學分也有限 : 加上今年本縣教育處不知哪根筋不對,規定了要公假進修只能給兩年的時間 : 如果依我宜蘭要到政大的路程,加上能利用的時間不多(一週兩個半天) : 在兩年之內我恐怕無法修完規定的32學分,而第三年邊工作邊寫論文 : 就算四個學期各8學分可以完成32學分,我恐怕也不堪負荷如此的作業量跟平時工作勞累 : (加上舟車勞頓)而且以我無法自由切割的上課時間(兩個半天或一整天), : 在選課時我也不一定真能選到每學期8學分。 : 所以在稍早我有打電話詢問過國文教學碩士在職專班,是否可以選修他們暑期或假日的課 : 得到的回答是沒有這樣的慣例。 : 在政大網站上的碩士修業規定有這麼一條: : 一、修業年限:至少二年,最多四年。 : 二、畢業學分: : (一)除畢業論文外須修滿三十二學分,其中四分之一學分,經主任核准後得修習本校 : 外系(所)課程。 國教班還是屬於本「系」的範圍吧 : 三十二學分中的四分之一學分,經主任核准後得修習本校外系所課程, : 看到這點心中燃起希望,如果這個規定所言的範圍,外所包含了國文教學在職專班的課程 : 那麼也許有機會可以請主任核准我修他們的課程,在暑假或假日修,以補足我學分 : 想請問的是,是否聽過真有人是這樣的情況?是否有人真的經過核准後修習外所課程? : 除了國文教學在職專班外,哲學所似乎也有中文所的教授(兼任或專任?)開的課, : (中國哲學方面),不知道也可否在主任核准下修習(考慮此點是似乎哲學所有課到晚上 : 這對我而言可以在半天之外又多了修學分機會,目前所查課表,中文所到晚上的課很少) : 想請教各位先進。 : 備註:想跟版上的truly cehceh95 heritor 打聲招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5.17.79
文章代碼(AID): #18IMNkss (NCCU07_C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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