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教關於政大中文所碩士修業規定
不才今年有幸備上政大中文所碩士
不過因為在職的身份,讓我在決定是否就讀時傷透腦筋
關於所上的修業規定,要畢業除了論文之外要修滿32學分
而我目前在宜蘭的國小任教
要進修必須要利用一般的上班時間公假進修
所以我一週的公假時間有限,每學期能修的學分也有限
加上今年本縣教育處不知哪根筋不對,規定了要公假進修只能給兩年的時間
如果依我宜蘭要到政大的路程,加上能利用的時間不多(一週兩個半天)
在兩年之內我恐怕無法修完規定的32學分,而第三年邊工作邊寫論文
就算四個學期各8學分可以完成32學分,我恐怕也不堪負荷如此的作業量跟平時工作勞累
(加上舟車勞頓)而且以我無法自由切割的上課時間(兩個半天或一整天),
在選課時我也不一定真能選到每學期8學分。
所以在稍早我有打電話詢問過國文教學碩士在職專班,是否可以選修他們暑期或假日的課
得到的回答是沒有這樣的慣例。
在政大網站上的碩士修業規定有這麼一條:
一、修業年限:至少二年,最多四年。
二、畢業學分:
(一)除畢業論文外須修滿三十二學分,其中四分之一學分,經主任核准後得修習本校
外系(所)課程。
三十二學分中的四分之一學分,經主任核准後得修習本校外系所課程,
看到這點心中燃起希望,如果這個規定所言的範圍,外所包含了國文教學在職專班的課程
那麼也許有機會可以請主任核准我修他們的課程,在暑假或假日修,以補足我學分
想請問的是,是否聽過真有人是這樣的情況?是否有人真的經過核准後修習外所課程?
除了國文教學在職專班外,哲學所似乎也有中文所的教授(兼任或專任?)開的課,
(中國哲學方面),不知道也可否在主任核准下修習(考慮此點是似乎哲學所有課到晚上
這對我而言可以在半天之外又多了修學分機會,目前所查課表,中文所到晚上的課很少)
想請教各位先進。
備註:想跟版上的truly cehceh95 heritor 打聲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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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了改變自己是個卑微,渺小的人,一味拚命尋找比自己渺小的人,簡直就像主婦在肥
皂劇裡,找比自己不幸的人加以同情;更糟的是,你以外表去判斷人的優劣,而尋找點燃
愛的煙火的地點,找得焦頭爛額的他,看起來就像"星星王子"一樣,你跟他比較簡直就是
"星星碎片",不,不過就是堆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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