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第二次審計小考批改標準

看板NCCU05_AT-A作者 (My Way)時間17年前 (2008/04/15 23:10),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想請問關於第二次小考選擇20題 原本答案是d 但是根據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16號及第33號 對於繼續經營假設存有疑慮 若已適當揭露則可出具修正式無保留 若無適當揭露則視其重大性出具保留或否定 而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是以前的做法 因此我認為這題的答案應該將a排除而選c 請問助教這樣的看法有誤嘛?@@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9.88
文章代碼(AID): #181CLSHA (NCCU05_AT-A)
文章代碼(AID): #181CLSHA (NCCU05_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