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太悲傷了吧...
※ 引述《RRphantom (Le Vol D'Un Ange)》之銘言:
: ※ 引述《papaya2001 (瑄爸 爸)》之銘言:
: : 和我所知道的資訊有點差距....
: : 據前陣子和系上陳助教的聯繫,
: : 她的說法是:
: : 一整個學年的課,即使上學期被當,
: : 不論分數多少,下學期依然可以繼續修該門課,
: : 只要下學期過了,下學期的部分就算過了,
: : 只不過要完整拿到一學年的學分,必須再補修上學期的課。
: : 好像沒有檔修的問題
: 咳
: 話是這麼說沒錯啦
: 不過在"932初選結果查詢"中
: 被當的科目都被打上"鮮紅"的檔修耶
: 所以........
: 搞不太清楚耶
多猜測,亦無助益。過完農曆新年後,直接問系上陳助教即可解惑。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我還有另一個疑問
: 根據"法律系大學部學生選課特殊規定"
: "系相對必修科目(適用於本系三組學生)
: 共二十六科,合計98學分,至少應修64學分。
: 2、組相對必修科目(適用於各該組學生)
: 法學組 : 共十一科,合計36學分,至少應修20學分。
: 法制組 : 共十三科,合計34學分,至少應修20學分。"
: 這個意思是不是就說
: "法與資訊"這門課我們不一定要選呢
: (其實我也沒有選"法學緒論"耶)
: 就降
問題是,系上目前並無法把所有系相對必修科目開足,
有些課可能兩年才開一次,
有些課可能更久才開一次,
即使有開課,通常也只有一位老師開,
時間選擇性受限縮,
萬一和自己非修不可的科目衝堂,
就會很難取捨。
這也就是「名目上」雖然是「系相對必修科目」,
但是實際上的運作結果,
卻幾乎成為非修不可的「必修科目」,
除非要冒著延畢的風險,
否則還是能即早修就即早修完。
這是我所理解的,有錯的話,再請選課魔人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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