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太悲傷了吧...

看板NCCU04_LawHa作者 (瑄爸 爸)時間19年前 (2005/02/06 15:15),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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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Rphantom (Le Vol D'Un Ange)》之銘言: : ※ 引述《papaya2001 (瑄爸 爸)》之銘言: : : 和我所知道的資訊有點差距.... : : 據前陣子和系上陳助教的聯繫, : : 她的說法是: : : 一整個學年的課,即使上學期被當, : : 不論分數多少,下學期依然可以繼續修該門課, : : 只要下學期過了,下學期的部分就算過了, : : 只不過要完整拿到一學年的學分,必須再補修上學期的課。 : : 好像沒有檔修的問題 : 咳 : 話是這麼說沒錯啦 : 不過在"932初選結果查詢"中 : 被當的科目都被打上"鮮紅"的檔修耶 : 所以........ : 搞不太清楚耶 多猜測,亦無助益。過完農曆新年後,直接問系上陳助教即可解惑。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我還有另一個疑問 : 根據"法律系大學部學生選課特殊規定" : "系相對必修科目(適用於本系三組學生) : 共二十六科,合計98學分,至少應修64學分。 : 2、組相對必修科目(適用於各該組學生) : 法學組 : 共十一科,合計36學分,至少應修20學分。 : 法制組 : 共十三科,合計34學分,至少應修20學分。" : 這個意思是不是就說 : "法與資訊"這門課我們不一定要選呢 : (其實我也沒有選"法學緒論"耶) : 就降 問題是,系上目前並無法把所有系相對必修科目開足, 有些課可能兩年才開一次, 有些課可能更久才開一次, 即使有開課,通常也只有一位老師開, 時間選擇性受限縮, 萬一和自己非修不可的科目衝堂, 就會很難取捨。 這也就是「名目上」雖然是「系相對必修科目」, 但是實際上的運作結果, 卻幾乎成為非修不可的「必修科目」, 除非要冒著延畢的風險, 否則還是能即早修就即早修完。 這是我所理解的,有錯的話,再請選課魔人指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6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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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過課表,"法緒"跟"法資"好像每年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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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全校課程查詢"中看的,我也是很不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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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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