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 莊一搬遷自十宿費計算
剛剛在住宿組寄來的候補通知信裡看到這個規定,
雖然我是男生不住莊一,之後也要外宿了,
但怎麼想還是覺得很莫名其妙。
「選填莊敬一舍之同學,須配合自強十舍完工、莊敬1舍於100學年學期中整修,
莊敬一舍之住宿生須搬遷至山上自強十舍(住宿組將提供貨車協助搬遷),第1
學期中搬遷(宿費不增加),第2學期將調整為正常宿費,自強十舍宿費預訂每
月宿費2人套房約為4,600~4,900元,單人套房約為6,300~6,600元(每學期宿費
以5個月計)實際宿費正委請專案研究中,預定100年9月起舉辦研討及說明會,
俟提案宿管會通過後另行公告。」
先不管調整之後會變怎樣,
意思就是:上學期收費以莊一計,下學期則以自十計,
是這樣沒錯吧?
莊一整修需要搬遷這明明是不可歸責於學生的事情,
為什麼搬遷後增加的「大量」住宿費用卻要由學生分攤?
(以現行公告的價格算,光半年的錢就比其他宿舍一年都還貴很多了)
既然是過渡時期,對這些住莊一的同學難道就不該補償嗎?
少收一學期的宿費、或是最起碼整年都以莊一價格計算,這種措施不合理嗎?
還是住宿組認為,同學既然自願選填莊一,
就是同意此公告,沒有信賴保護的問題?
這樣整修跟增建宿舍的目的到底在哪?
住宿組的定位到底是擴大住宿率、保障學生住宿可以價格品質兼具,
還是單純在商業經營?
我已經搞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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