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 四校演唱會超支一事說明案

看板NCCU作者 (沃爾哲斯)時間13年前 (2011/01/04 16:38), 編輯推噓25(2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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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校演唱會虧損一事說明: 第十一屆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會長 歷史三 林家興 在對四校演唱會虧損情況與補救方法進行說明前,首先要向學生會以及所有政大學生 鄭重道歉:很對不起因為四校活動共同的疏失以及許多因素造成活動目標不如預期,破壞 了大家對學生會的信任,本人深切瞭解同學繳交會費給學生會是希望我們辦許多為大家好 的事情及爭取權益。本人也本著這個目標為學生會努力奮鬥,四校活動雖然立意良好,但 活動過程中遇到了許多問題,我們並沒有辦法完全克服它們,以致四校學生會並無法達成 當初共識損益兩平的期望而必須支出大筆學生會費來支撐活動,對此我本人感到萬分抱歉 與自責。如果今天議會通過要我為此下台負責,我亦尊重。 無論如何,這件事破壞了政大學生對學生會的信任。 我身為會長 一定負起該負的責任,並將一切交由議會與政大學生公評。 為了使政大學生瞭解演唱會的過程以及後續補救方案,接下來由我本人做一個說明: 一、四校聯心演唱會緣起 最初是由世新大學學生會在2010年八月底邀請四校(台大、政大、國北教、台科大)一同舉 辦跨校演唱會(原名五校聯心),基於加強跨校學生自治團體合作及代表大學生挺身而出做 公益以提升大學生的正面形象,本人認為這是很有意義的活動,故願意加入。 當時四校記者會本人的演講稿,或可有助於大家瞭解我們為何要辦這個活動: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會為什麼要出來參與這個活動呢?诶們希望能夠喚起現在的大學生 對於公共參與和對社會付出實際關懷的熱情,現在一提到大學生,除了草莓族之外,似乎 大人們都覺得我們很自私,只關心自己的前途而不願意花時間在對社會有益的事情上。我 們想要向這個社會證明,我們除了社團、課業與愛情,更有實際的行動能力去對國家與社 會做出真正有益的貢獻,許多社團也做過許多嘗試與行動,但我們發現,如果要將服務與 公共參與的精神更廣泛地推廣給所有的學生,必然要投其所好以寓教於樂的方式,用有趣 的活動來吸引大家的目光與引出參與的可能,結合跨校演唱會與公益活動,不但證明了我 們有意願、有能力來回饋社會,也結合了我們年輕人的創意與團結的精神,今天要辦一個 跨校的演唱會很不容易,我們在過程中遇到了很多難以解決的問題與艱難抉擇的時刻,但 我們今天站在這裡就是要告訴大家,我們即使是草莓世代,也是甜甜願意散播愛的草莓, 也是有抗壓性有執行力的硬草莓,更是有理念有盼望的成熟草莓,早已準備好面對這個社 會,用我們的能力與所學幫助更多的人! 二、活動過程 從九月下旬開始,我們經過廠商甄選後無異議同意由”舞月國際”公關公司為承辦商,這 時的主導與總召仍是世新,其他各校都是派會長與副會長全程參與。 政大這邊由會長林家興、副會長蔡咏純接洽,後十月由許詮擔任政大總召負責政大部份事 務及宣傳。 一開始我們花了許多時間規劃活動時間、場地、藝人,大略上的時間是希望在十一月底。 地點則是在台大(尚未敲定是新體育館還是操場。) 世新在十月突然退出,是由於他們收會費的方式與對校內的承諾與其他四校不一樣,他們 的傳統是四年一次收五百塊,即可享有免費演唱會。故後來發現一旦要賣超過其會費的門 票或售票,他們無法對校內交代,且與公關公司似乎有意見分歧。那時雖有簽訂五校一起 合辦活動的切結書,但因活動幾乎尚未成型,且無學校有力氣去追討其法律責任,故不了 了之。 但身為總召與發起學校,世新的退出對活動來說是非常大的打擊,也影響到(加重)各校必 須承擔的預算與票數。 (原本是定五個學校平均出三十萬,再依人數做微調,政大的預算25萬 是在該時候定下的。) 接下來由台大外務副會長擔任總召,持續進行活動籌備。 本場演唱會規模預計希望在八千人左右,故分配票數是 台大3000張(總人數34000), 政大1300張(總人數15000), 國北教500張(總人數3000人), 台科1000張(總人數10000人)。 其他靠校外票來支撐。 台大估三千是參考之前師大辦演唱會約售出學生總數的一成。 政大估一千三是因為原本希望在卡司中能邀請到陳綺貞及張懸等政大人應較為喜愛的歌手 ,各校有各自的考量。 活動日期部份:原定時間是希望在11/28號(原則是十一月底及十二月初的週末),但當天 衝到滾石30周年活動,很多原本我們想要的藝人時間都無法配合,後來為了配合某香港天 后級藝人及增加宣傳期,我們決定延到12/5號。 (當時簡單生活節卡司尚未全部公佈,歷屆皆是越大咖越晚公佈。) 雖然強碰簡單生活節令本人對在政大內賣票感到非常憂心(我自己觀察認為政大人比較喜 歡簡單生活節那種Tone調,事後因撞期也有許多已買簡單生活節票的同學來退四校票。) ,但由於票價遠比簡單生活節低,卡司陣容也還不錯,當時並未讓大家萌生退意。 藝人卡司部份:是由四校開名單給公關公司去找人,原本可能有韓國團體及香港天王級人 物做為壓軸,但因為報價過高無法如願。而前述之香港天后在要和我們簽約前一天被某家 主流大唱片以三百多萬簽走(我們活動成本也才250萬),原本該唱片公司表示可以來我們 這邊唱,後又勒令不行,但這時我們時間已訂好12/5,所有宣傳品及公關都已經在跑,不 可能再改時間,為此我們感到非常錯愕與遺憾。 活動目標部份:當初因為是做公益,希望能夠以門票收入在扣除成本後將盈餘捐出給心路 基金會。但是辦活動畢竟需要支出款項給藝人、公關公司、廠商、簽約金等等,故由各校 編列預算做活動支出,將來依門票收入多寡予以攤銷。 活動後期:大概是十一月中到底左右,政大校內擺攤擺了整整一個月去宣傳學生會的所有 活動,包括四校。但這時我們及他校都已認知到賣票情況不佳以致虧損無法避免。本人和 許詮認為票價差別(299與499)價差過大以及還是太貴,在會議上討論希望降低票價及加大 購票優惠(ex從二十張送一張變為五送一),但台大身為活動總召且出最多錢的考量是避免 四校整體虧損,故暫時不希望加大優惠或統一降價。 最後敲定的藝人雖有陶喆及張懸,但因宣傳期過短、日期與藝人無法依照四校的預先設定 、卡司不夠吸引人、票價與票差、與簡單生活節撞期等因素,四校的票賣得並不好,最後 只售出一千餘張。 雖然當天活動過程順利圓滿,陶喆也當場捐出自己演唱所得八十萬給心路基金會,但對於 四校來說,很難說是個成功的活動。 三、金錢流向與他校情況: 活動總金額: 約250萬左右=籌劃、場地124萬+藝人125萬-贊助74萬+追加13萬宣傳) 約剩188萬。 這188萬是由四校依預算及票數分配來分 台大負擔:800000元(學代會通過預算) 約需負擔897,000(約佔全年總經費一半) (台大門票收入:161,600 台大學生會費支出:735,400) 台科大:210000元or300000(學務處撥款,無法確定) 約需負擔370,000 國北教:60000元(議會通過預算) 需負擔150,000 政大:250000(議會通過預算) 需負擔390,000 (1300人x票價300) 政大的390,000-預算250,000(全部支出)-拉到40000贊助-賣票所得25,000= 75,000虧損。最後支出是325,000(佔全年總經費約20%,本學期會費收入60%) 四、 學生會費目前情況: 共有上期結轉91萬(含原本會費收入約48萬) (大一這次因廠商疏忽未夾單,下學期將補夾單據讓同學自行選擇繳交與否。) 後擺攤期間又收入補繳會費及門票收入10萬多元。 故約有100多萬左右 扣掉本期間共花費69萬(包括四校32萬)辦活動、講座、論壇、必要開支) 戶頭約還剩32萬左右。 五、補救方式: 對於七萬五的額外超支,將以 1. 規劃下學期活動盈餘來填補。 2. 公關部拉贊助。 3. 下個會期提案討論學生會營運基金管理辦法 1. 下學期很有可能再辦一次校慶演唱會,請陳綺貞學姐回來唱歌,為控制人數與場地管 理之便,預計採收取門票的方式,以此筆收入來攤平超支虧損。也可再規 劃其他活動並考慮收費的必要與可能,以該活動盈餘來攤平。 2. 十月公關部隨著活動進行中一同成立,到現在已有堅實的團隊雛形, 甫一成立即要拉多項活動贊助,四校他們拉到了四萬、政大節拉到六萬多 的贊助。短短成軍一個半月有如此表現要歸功於公關部所有夥伴的辛苦與成績,本人對他 們下學期的表現同樣深具信心,將以活動拉贊所得的現金中扣除活動必須,剩下部份拿來 攤平虧損。。 3.去年與香港交流時學習到香港城市大學以學生會獨立基金營運,除收取會費外並有多項 營利收入。本校校務推動也有校務基金,定期投資以檢視盈虧並協助校務營運支出。 以此為靈感,下個會期本人將提出學生會基金管理辦法草案,初步規劃是由會費及上期結 轉金額中提撥一定比例交由該基金管理,並成立學生會營運基金管理委員會,成員由幹事 會會長、副會長、會計長、總務長、議長、議會代表若干及學務長、校內財務專長教授若 干充當顧問,在每期可運用的會費外,設立基金並投資,以追求特定階段盈餘成長之目標 。用途限於學生會發生重大財務虧損如監守自盜、存簿及密碼失竊、學生會年度或學期重 大活動(如政大節)專案補助等等,最終達成學生會財務獨立自主以確保學生自治的獨立性 更加健全。(許多學校學生會的錢是掌控在學校手裡。) 這是個尚不成熟的想法,有諸多細節有討論空間,但希望本屆因活動虧損而影響學生會營 運之教訓,藉由此法不但可培養學生會財務獨立自主,並能確保學生會營運資金靈活及不 於簀乏。 六、對一些主要質疑的回覆: 1.關於未簽訂合作備忘錄的部分 在九月時有與世新等五校簽訂合作切結書,但內容並未涉及日期、金錢分配, 只是記載五校一起合辦活動。 2.關於世新為何可以退出而政大不能退出。 世新退出時並未簽訂合約,後面已經簽合約了,再者,出外與別人一起辦活動,看到沒有 好處、面臨困難就想要退出,試問這樣政大學生會的品格與信用何在? 世新退出是因為無法與同學交代收費一事,他校無此問題。 3.關於對議會承諾損益兩平 本人不想推脫責任或強辯,但本人當時是向議會報告我們四校的活動目標,台大及四校是 希望能夠透過門票收入COVER成本達到損益兩平並有盈餘捐出給心路的目標,但要視賣票 情況,後因賣票情況不佳導致各校除了賠預算有些學校要額外多出。 對於有人表示本人”承諾一定會”損益兩平且議會並有附帶決議一定要損益兩平,本人調 閱預委會及大會當天會議記錄: ========================================================== NCCUSP 916 m 3 10/21 kid00015 ◆ [公告] 預算委員會開會紀錄 會長:審計基本上不會變太多,等常會解決。 何哲豪:1:6的25萬元是? 會長:五校聯合演唱會政大最多可支付款,由政大先支付、基本上是損益兩平。 NCCUSP 947 m 6 11/09 ◆ [公告] 政治大學第十一屆學生議會10/25會議紀錄 幹事會會長林家興:先說明二十五萬的五校聯合演唱會,此為撐起整個活動五校出的金額 ,賣票收入預計有盈餘,因此為公益演唱,所以盈餘將會全數捐出,但二十五萬須先付給 廠商。 =============================================================== 上面有說明文字,我不確定是否為逐字稿,本人印象所及並未表示”承諾一定會損益兩平 ”,當天是對活動目標做一個說明。 而兩篇記錄下方也並未記載附帶條件通過該筆預算,可能要請秘書處查一下。 此處認知也許各人有所不同,還有待各位討論。 本人認為本人此處最大的過失是在於無法預先精準評估到賣票情況以及卡司問題(即使當 時都還不明朗)就先過於樂觀地估計可以達到四校共同的目標以致最後造成預算必須完完 整整的付出去甚至必須額外付款。辦活動一定會花錢,當初希望能夠將付出的錢控制在預 算一半以內,但料想不到是如此下場,本人內心感到非常愧疚,甚至打算自己扛下。但許 多法律相關系所的同學在看到本人於板上回應後,主動告知:以法律觀點來看,本人並不 能夠自行賠款。 4. 關於有人指控擅自動用公款一說: 為了履行在合約中所記載的”活動結束後三週內需繳交尾款予廠商”否則四校要一同負擔 額外違約金及稅金十五萬,故必須先動支七萬五尾款交付廠商。 原本是希望能夠召開預委會先行討論,但由於議會此次設有半年制,許多議員在12/13任 期即結束,包括預委會邱召委,故無法召開。原本臨時接任之葉召委有表示要調查時間, 但後續無回應,再詢問又變成要本人直接送大會審,但大會1/3才召開,無奈之下只好告 知告知議會議長蔡劼甫、預委會前召委邱泳勝及現任召委葉茂盛三位將會先行動支。他們 幾位當下並未立即表示不妥。 而依照先例,當幹事會需緊急動支時,該筆款項應是計入當期間審計委員會來審核,由審 計委員會決定是否通過該筆款項,本人並未刻意隱瞞與擅自動用。 5. 關於為何無會議記錄: 開會過程中本人有提出此點疑慮,但因來開會的都是會長、副會長,做為代表必須參與討 論,很難再找一個人專司正式會議記錄,過程多採用共識決和投票,並各自將決議記在各 自的筆記本上。事後四校都認為此點是很嚴重的疏失,在此向所有同學鄭重道歉。 6. 關於為何無未將合約提報議會審理: 十一月間在學生會辦有當場詢問謝前議員,與活動廠商簽訂的合約是否要交給議會審,本 人所得到的回答是:不用,那是幹事會的行政裁量權。 7. 關於為何不在活動結束後第一時間說明: 四校活動結束後,有非常多後續的單據與稅務、金錢事宜待處理,在四校共同處理完畢之 前很多事情與數據尚不明朗,無法清楚交代。當初有和議長溝通希望在與議會開會並討論 出虧損解決方式後一致對外公佈來龍去脈與最後懲處,並無逃避或刻意壓下之想法。 8. 如果下學期活動盈餘與拉贊皆未能夠補齊75,000元虧損怎麼辦?: 如下學期活動盈餘與活動贊助餘額仍無法在100年6/30號前補足虧損缺額,本人願意以暑 假打工所得補足尚缺金額之兩倍,以捐款名義捐給第十二屆政大學生會,其他方式待議會 討論。 以上是昨日早晨在學生議會第五次常會的報告書。 目前議會裁決是: 1. 將調查真相與決定賠款事宜交由學生會評議委員會進行獨立調查。 2. 學生會在1/23前對政大學生提出檢討報告書。 最後,有鑒於辦活動存在的風險與金錢不成比例,下學期將依照剩餘政見未完成的部 份將學生會方向調整往校務與權益推動以及傳承兩個地方走,用最少的金錢但要讓政 大的學生最大程度感受到學生會存在的便利性與必要性。 如果是在議會上已經提問過的人與問題我已回答過的,恕不在此回覆, 等議會會議記錄出來應該可以一目瞭然。 敬請各位體諒我期末考和報告一個字一頁也沒翻。 一般同學的提問以及尚未問過的問題,及重大爭議的解釋我會盡力回答。 說明完畢,敬請各位指教與提問。 第十一屆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會長 歷史三 林家興 敬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35.4 ※ 編輯: sx20001225 來自: 140.119.235.4 (01/04 16:59)

01/04 18:13, , 1F
單純以一個政大人的角度 認真覺得這屆學生會做了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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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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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8:53, , 3F
有出面交代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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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9:25, , 4F
推會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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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9:26, , 5F
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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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9:42, ,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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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0:37, , 7F
可以請問為什麼是算虧七萬多嗎? 25萬的預算編下去當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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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先當作投資成本吧 是預期未來一定會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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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0:38, , 9F
最好的狀況是賣票錢+贊助費用 大於25萬的部分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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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0:39, , 10F
25萬因為是學生會費先墊的成本 所以也會一併回收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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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看來似乎這25萬是當作公益款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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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2:14, , 12F
因為他是預算,預算過了就是要拿去做事的,並沒有說一定要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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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個"虧",應說是"預算超支",當然,此次活動並未達成原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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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2:15, , 14F
目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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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2:19, ,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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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何不直接撥25萬預算當作善款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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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過了拿去做事 問題是這"事"就是先代墊廠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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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辦一場慈善活動是為了募款 豈有辦活動虧錢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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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款沒募成功就算了 現在變成連活動費用都得自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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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25萬預算要全數回本很困難 當初就應該直接捐錢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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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了當 而不是拐彎抹角以辦活動方式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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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查了一下台大的狀況 他們是將73萬支出全數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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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筆花了錢而沒有任何效果的預算 豈有不列損失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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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0:18, , 24F
會長辛苦了!! 推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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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rant35說的有道理~ Durant35是以經濟學上成本支出來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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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會長用的是會計學上的成本支出概念...就是不考慮機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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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無從直接處分會產 故D大的想法很好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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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幹事會以後該考慮以學生會募款捐贈的方式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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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萬是無論如何都要支出的 募款狀況不是能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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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到預期代表活動成功 沒有達到預期只能說活動可以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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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代表原本支出的25萬都要算是損失吧? 剩下的那七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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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支出"才應該列在損失不是嗎? 不然假使募款情形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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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看文章裡 原本記錄是要損益平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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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那25萬支出要算??? 是不成功便成仁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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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會長宣稱他沒有說過 不強求 但25萬是無論如何都要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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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收支平衡吧 即是最起碼收入要達到預算支出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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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這種講法 跟當初議會紀錄也差別太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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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說...無論活動成功或失敗 這25萬都是已經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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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沒錯 就是最起碼收入要達到預算支出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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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今天支出是25+7萬 營收連7萬都不到 說只賠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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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錯 說只賠7萬 那剩下的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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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rant大提出的疑問可以爬爬文,都有人提出多方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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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直接PO篇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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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事會確定沒有達成損益兩平這不是很簡單的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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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來的錢扣掉出去的錢是副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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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收支平衡只是個目標 但在政治上是要負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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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議會當初審議的時候也沒去監督質疑損益平衡 也要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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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責任 至於怎麼負 就看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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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演唱會收支平衡根本不大可能 稍有點經驗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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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上法院請法官仲裁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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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審判,不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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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要有訴訟標的 請問要如何告呢?原、被告、訴之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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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是交由民事仲裁機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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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適用仲裁法 雙方各派代表 可適用衡平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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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推仲裁人嗎?民間機構的仲裁費用可是很鉅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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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不好意思沒修過民法~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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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法律系老師可否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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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不就有評議委員會了 不過連訴訟法都沒生出 就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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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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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大學的評議委員會有老師參與 任務性編組 也可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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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2:28, , 61F
只是遇到$$的事情特別敏感,要賠多少還多少只怕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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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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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法律程序甚至之後申請強制執行比較有拘束力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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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惜這樣評議委員會還要修法,老師加入已經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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