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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A ]
討論串[情報] 個人獎項條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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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VP=most valuable player=最有價值的球員. 在球場上最有價值的就是贏球. 目前MVP也是以戰績為第一考量再來才是數據. 看推文每個人都說65場+每場都20分鐘起跳很嚴苛. 但攤開歷年的MVP表現來看都有符合(80%的出席率). 2000年以後出席場數<74場(90%的出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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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完全搞錯了 或者chatgpt搞錯了. 榮譽隊改成65場+20分鐘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避免輪休還有「服務球迷」. 在推特跟red都有很多討論. 最後的結論是. 因為NBA是商業聯盟. 「大多數的球迷」很可能一年(甚至海外一輩子只能看一場球 ). 球星出場除了為了戰績還要服務球迷. 這種規定很明顯就是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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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意外最終版本加上了分鐘數的限制. 但個人覺得,只看單場卻沒有考量“總出賽分鐘數”. 對於扛先發超時工作的血汗明星. 沒有給予意外傷病休賽一點寬容,好像不太公平?. 65場*20分鐘 = 一季總上場要達到1300分鐘. 本季Steph Curry因骨間膜撕裂傷,僅出賽出賽56場不符資格進入前三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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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https://twitter.com/ShamsCharania/status/1648024852740333568. 內容:. https://i.imgur.com/8kgbUBl.jpg. 包括MVP、年度陣容及年度最佳防守球員. 都需要打65場以上,至少20分鐘的比賽. 才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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