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合約剩一年吹密+指定下家球團是不是無解

看板NBA作者 (........)時間3年前 (2022/07/11 14:59), 3年前編輯推噓25(2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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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個人看法,先回答原PO,結論就是目前的制度下"無解". 為何NBA吹密指定下家會盛行,這邊不討論球星影響力的部分,單純討論制度. 何謂"自由球員",自由球員應該是能去任何球隊,只要他想去的地方願意簽他就好, 但實際上,每年有足夠薪資空間的球隊就幾隻, (當然差一點點空間的球隊可利用很多手法騰出薪資空間,但都要噴資產). 舉例來說,假如我是可以拿頂薪的自由球員,我很喜歡勇士或湖人隊, 我要如何不損失錢加入,答案是靠交易,而不是等自己變成自由球員. 靠自由球員身分加入,必須球隊有薪資空間,若你想加入爭冠等級的球隊, 爭冠球隊更是幾乎沒有薪資空間,通常有頂薪空間的都是重建中球隊, 假如你用自由球員的身分加入,那這隻球隊就只能用薪資空間和中產去和別人玩, 無法撐高薪資,爭冠球隊往往都是要繳豪華稅的那種, 所以想加入奪冠等級球隊,最好的方法也是交易,並非變成自由球員. 然後NBA規定,交易球員鳥權可以轉移,有鳥權可以拿到更高的薪資漲幅, 這規定其實就是保障交易制度. 以上說了這些,並不是說吹密是正當行為,而是NBA制度下使然. 硬要去分吹密,我認為還是有程度之分. 個人認為KD這種就是很不好的,還剩四年約就吹,就會有種先拿合約獲得保障, 且拿到最高漲幅,然後想走就喊吹密. CP3是我認為現行制度下最有品的吹密,CP3最後一年在快艇是PO,他自己找好火箭當下家, 火箭和快艇談好交易條件,然後Option in,讓快艇將CP3交易到火箭,若是條件談不攏, 那CP3也可以不執行合約,變成完全自由球員, 最後一年是PO的合約,其實很多球星都談的到,利用最後一年的PO和母隊提出交易, 這種我認為是最好的吹密. KI其實是和CP3類似的狀況,在最後一年的PO喊吹密,但他的問題是他乏人問津, 只有湖人要他,湖人只肯出龜,然後湖人和籃網條件還談不攏, KI為了拿錢,PO選擇權有時間限制,所以他選擇先執行PO,入袋為安, 若是湖人和籃網能一早談好,然後KI再執行PO,就會變成類似CP3, 我認為最有品的吹密,因為最後合約最後一年本來就是P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219.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A/M.1657522756.A.5F7.html

07/11 15:01, 3年前 , 1F
CP3那種我覺得根本不算吹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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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5:09, 3年前 , 2F
那Harden這種原本講好母隊反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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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5:12, 3年前 , 3F
吹密真的很棒,反觀LBJ 這種到期直接走掉的最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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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5:13, 3年前 , 4F
完全不給姆隊資產,騎士直接墊底,就跟下一季的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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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5:13, 3年前 , 5F
一樣,直接墊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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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5:14, 3年前 , 6F
23的留言每次都讓我大開眼界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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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AD就很棒,給了鵜鶘BI,讓鵜鶘現在慘電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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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5:16, 3年前 , 8F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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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5:17, 3年前 , 9F
打均富卡不知可行不,會喊吹密的通常都太大張。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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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換也很難換,畢竟通常交易後母隊直接重建,現在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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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選秀紅利比較有吸引力,不過這樣做選秀籤價值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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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翻一倍,頂級球星拿到的錢變少又會唉唉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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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5:18, 3年前 , 13F
這篇少講到指定球隊.讓想接盤的球隊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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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5:19, 3年前 , 14F
AD吹密時青賽有想接盤.但是怕用一年變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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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說的問題,因為球員想去特定球隊,靠吹密最簡單, 變成自由球員反而難,然後球團願意賭的話,球員放話指定球隊母隊可以不鳥啊.

07/11 15:21, 3年前 , 15F
合約中吹密:沒職業道德;合約到期走人:吸光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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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5:21, 3年前 , 16F
無情無義;合約到期續約:浪費薪資,幹嘛不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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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5:25, 3年前 , 17F
看來最有品的就是大家都來領老將底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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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5:34, 3年前 , 18F
23說的真有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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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5:36, 3年前 , 19F
是在工三小…合約走完要去哪還要經過你同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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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5:47, 3年前 , 20F
到期續約怎會浪費薪資,你有那個實力或潛力球隊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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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5:47, 3年前 , 21F
要續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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姆斯去熱火不是走簽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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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5:50, 3年前 , 23F
感謝回文,CP3這種其實沒有什麼施壓的問題。我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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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篇想討論的是球員透過指定下家來使母隊在交易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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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受限進而導致能拿到的包裹被壓價,但下面討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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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有點歪掉。個人認為球員當然有權申請交易,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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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只和特定球隊簽約這種方式來施壓,似乎對於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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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不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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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站在合約只有一年 下家本來就該知道只能用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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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角度 是否就沒有不公平了? (例如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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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我也只是說我明年會去別的地方 但我今年仍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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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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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家明知該球員合約剩下一年且放話fa後要與某球隊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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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而仍交易該球員入下家,下家本來就要負擔風險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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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6:39, 3年前 , 35F
暴龍、雷霆 ,我覺得這是球員的權利,只是球迷會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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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缺乏該球員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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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迷會覺得該球員缺乏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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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6:40, 3年前 , 38F
最後一年約還換一些東西回來 對大家都不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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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6:47, 3年前 , 39F
其實比較合適的作法是在合約期間就對該球對盡心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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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6:48, 3年前 , 40F
如果要增加規定減少這樣吹密且指定下家的現象,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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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考慮設立交易申請且指定下家的情況下,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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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家與該球員續約雖可保留鳥權但該球員約滿後若與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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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考慮下一站在哪,等到合約結束休賽季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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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員續約每年薪資漲幅減為4%,又交易後該球員仍有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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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年限之合約,每年漲幅亦減少為4%(但要球員工會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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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會非常困難)此方法是否會減少球員喊吹密且指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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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之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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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6:49, 3年前 , 48F
但現在球員都很勢利還沒走完合約就已經想好下一站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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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6:50, 3年前 , 49F
去哪,甚至不想浪費最後一兩年的時間希望母隊盡快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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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6:51, 3年前 , 50F
易以期能跟新隊伍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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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6:57, 3年前 , 51F
工會強勞資協議上不會讓球團有條例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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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7:01, 3年前 , 52F
想問交易申請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透過經紀人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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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7:01, 3年前 , 53F
話) 如果沒有書面那也無法證明指定下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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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7:12, 3年前 , 54F
你這樣就是讓小市場球隊成為豪門農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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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7:13, 3年前 , 55F
事實上球員都會想去家鄉或是大城市 但大城市在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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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7:14, 3年前 , 56F
的規則下不會想要給所有想去的球員理想的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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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7:14, 3年前 , 57F
最後自然就有取捨 也讓球隊實力可以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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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員還有合約情況下就吹密+指定下家 就只是代表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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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7:17, 3年前 , 59F
要拿滿 但人我也要自由這種不尊重合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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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7:35, 3年前 , 60F
球團想要球隊忠誠點的話,怎麼不可交易條款只適用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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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7:35, 3年前 , 61F
種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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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8:08, 3年前 , 62F
口歪當年好像也沒說死要去那隊,甚至連暴龍也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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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8:08, 3年前 , 63F
嘗試續約,局外人來看湖人也是最後才知道自己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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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8:36, 3年前 , 64F
口歪別說了根本玩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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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9:39, 3年前 , 65F
純粹球星想要錢又想抄捷徑爭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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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19:43, 3年前 , 66F
cp3當過公會會長 吹密典範 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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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1:27, 3年前 , 67F
你能想像如果KD當初是交易去勇士,雷霆能拿到勇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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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1:27, 3年前 , 68F
少資產嗎? 反而KD 去籃網,勇士還能拿到Dlo
07/11 21:27, 68F
當年KD以自由球員身份加入勇士算特例,因為Curry的童工合約加上薪資上限大幅提升, 才讓KD可以只損失一點錢就加入勇士. 當薪資上限穩定後,通常冠軍等級的隊伍都不太會有薪資空間可以簽頂薪球員, 舉例來說,今年原本能開出或接近頂薪的球隊,印象中就馬刺 活塞 尼克. 現行的NBA制度,想加入特定球隊或是很有競爭力的球隊,只能靠交易, 而不是等變成自由球員. ※ 編輯: rfvtgb (150.116.219.83 臺灣), 07/11/2022 21:52:21 ※ 編輯: rfvtgb (150.116.219.83 臺灣), 07/11/2022 21:57:53

07/12 01:41, 3年前 , 69F
跟母隊交涉也是合理手段阿 要走還給機會母隊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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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01:41, 3年前 , 70F
UFA什麼都不講一開市就跑掉更傷
07/12 01:41, 70F
文章代碼(AID): #1Yoyf4Nt (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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