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是否該禁止駭客戰術

看板NBA作者 ("臉"出門了~)時間10年前 (2015/05/05 14:43), 編輯推噓-2(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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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BJ23 (Lebron James 23)》之銘言: : 今天火箭駭快艇 快艇反害火箭 : 一直中斷比賽 : 最後幾分鐘只剩搞笑功能 : 現場觀眾 電視機前朋友 : 都怒到不行 : 無聊至極的比賽 : 如果修改規則 : 對非持球球員犯規 : 非不得已情況下犯規視為技術犯規 : (不得已例如: 不犯規 時間會不夠 必輸) : 直接給他不符合運動道德 : 再罰款25000美金 : 尤其是領先者還用駭客 : 更不可取 加重處分 : 我說完了 : 誰贊成 誰反對 首先 現場觀眾+電視機前朋友到怒到不行????? 你可以代表全部人?? 你覺得無聊所以其他人一定覺得無聊?? 你做過問卷做過調查嗎??? 不要把自己的想法硬加到別人身上好嗎 再來規則訂定就跟法律一樣 要有明確的規範 什麼叫"非不得已" 這是一個每個人認知不同的詞 你舉那例子很爛 那剩下25秒落後2分 對方球 這時候犯規算不算技術犯規 這算非不得已嗎???? 改駭客規則本來就本末倒置 訂規則就像訂法律一樣 他是要針對大多數人的 他不能訂一條規則然後讓少數人得利 改掉駭客就是一條只讓少數人得利的規則 -- Risking our hearts is why we're alive. The last thing we want is to look back on our life and wonder IF ONL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1.13.252.2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A/M.1430808205.A.B5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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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個小孩似的各種疑問句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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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竟然認真到回這篇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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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廢文等於製造更多廢文 發文前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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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文不用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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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無聊阿 不信你開個問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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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好奇的事怎麼會舉那麼爛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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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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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球本身是種懲罰 卻因此得利 不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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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回的這篇也滿廢的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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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不用理刷存在感的人 反正他馬上就要去游泳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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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下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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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人=少數認為很難看的觀眾 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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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都說過收視率沒有甚麼影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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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邏輯老師在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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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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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沒出門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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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是沉默的多數 你不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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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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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I6QDjR (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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